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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市上半年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同比下降

2013-07-12   来源:新疆日报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7月11日记者从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2013年上半年,乌鲁木齐市共发生立案交通事故252起,死亡76人,伤294人,财产损失24.49万元,这四项指数与2012年同比分别下降37.93%、32.74%、6.37%和6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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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1日记者从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2013年上半年,乌鲁木齐市共发生立案交通事故252起,死亡76人,伤294人,财产损失24.49万元,这四项指数与2012年同比分别下降37.93%、32.74%、6.37%和67.43%。

    上半年,交通事故主要发生在一般城市道路,肇事车辆主要为私用性质小型客车、货运车辆。引发事故的主要违法行为有机动车未按规定避让行人的、无证驾驶、醉酒驾驶、逆向行驶等。

    从近3-5年的事故整体情况来看,下半年乌鲁木齐市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与上半年相比仍呈上升趋势,特别是7-10月是历年年度交通事故高发期。为此,乌鲁木齐市交警部门进一步明确职责要求,主动加强与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应急办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共享资源,强化源头管理,夯实安全基础,同时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未检验车辆排查和查处力度,并对货运车流量较大、易发生事故、长距离下坡、多处急转弯等重点路段,科学合理地安排勤务,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

    交警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强客运车辆安全监管、整治安全隐患以及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通过广泛宣传提升重点群体的交通安全意识。交警部门表示,将根据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道路状况,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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