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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超载面包车躲交警 逆行闯红灯撞上罐车致2死7伤

2013-10-09   来源:华西城市读本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0月6日,泸州市江阳区张坝附近,一辆严重超载的面包车在连闯三次红灯后变道高速逆行,撞上迎面而来的水泥罐车,导致2人死亡,6人受伤入院,其他人也不同程度受伤。死者家属将责任追到了交警身上:是因为交警在追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10月6日,泸州市江阳区张坝附近,一辆严重超载的面包车在连闯三次红灯后变道高速逆行,撞上迎面而来的水泥罐车,导致2人死亡,6人受伤入院,其他人也不同程度受伤。死者家属将责任追到了交警身上:“是因为交警在追他,司机才慌不择路,造成车祸。”

家属追责:交警追超载车辆导致车祸

  
“我的侄儿和弟媳在这场车祸中死了。”死者家属姚女士介绍,车祸中遇难的两人是母子,儿子今年20岁,是大二学生,国庆假期结束,母亲陪孩子坐车到泸州,准备返校。“我们这里没有客车,他们就坐的长安车,这个长安车超了员。当他们到黄舣镇时,就被交警给发现了。”姚女士说,在发现后,交警一直跟着面包车到了渔子溪。“也许是司机被吓慌了,看着跟了那么远,在渔子溪的时候赶快就转弯变道,跨过隔离带逆行,跟一个装水泥的罐车撞上了。”姚女士说,当面包车逆行时,警车也跟着逆行,等面包车发生车祸时,警车就在旁边停了下来。“交警的车辆肯定是主要原因,我们要求的就是这个车要负责。”孔女士说。

乘客讲述:面包车司机3次闯红灯高速逆行

  
小周也是面包车中的乘客之一,在这次事故中,他脸部受了伤,鼻梁骨折。据他回忆,车辆在黄舣二中门口的红绿灯处等红灯,但在红灯还没变绿灯时就冲了出去,然后交警的车辆就跟了上来。“到了后面的红灯,他(面包车司机)也闯了。闯到第三个红绿灯的时候,面包车就变道逆行,交警也变道开始追。当面包车司机看到交警快追上来的时候,就开始加速,一直加速加得很快,后来就撞上了水泥车。”小周告诉记者,由于是下坡路段,他坐在车上觉得车速很快。“大概还是逆行了二三公里左右才撞上的。”

交警回应:警方是正常巡逻,面包车司机拿到驾照不足半年

  
“我们是在正常巡逻。”记者采访了泸州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某教导员,他介绍,当时执勤车辆并未注意到这辆面包车。“确实是碰巧,执勤民警在发现该车辆闯红灯和逆行之后才注意到他们,等到车祸发生之后,交警点了人数才知道这辆车存在超员的情况。”对于死者家属提出要求交警部门担责的说法,上诉教导员认为,当时民警是在尽工作职责,正常巡逻,路上发现了交通违法行为肯定要去查,不能放任违法车辆离开。“是他们先发现我们的,不是我们先发现他们的,这个事情我们也是通过后来取证才晓得。”据交警介绍,事发路段并没有监控录像。同时,上述人员还称:“面包车司机是今年4月才领取到驾驶证的。”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该面包车核载人数为7人(含驾驶员在内),但当时车上总共装了12个人。此次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6人受伤入院。其中驾驶员伤势较重,目前还在昏迷状态中,而其他人也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律师说法:车辆已威胁公共安全,交警追缉不违法

  
死者家属认为,因为交警追车才造成了此次事故,所以交警部门应当对事故负责。不过,交警部门则认为,交警是在正常执法。对此,记者采访了四川杰可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光华,赵光华告诉记者,根据2006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颁布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十一条规定:“除交通违法行为人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交通警察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可采取记下车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或者通知前方执勤交通警察堵截等方法进行处理。”而针对此事,赵光华认为,虽然公安部发布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规定交警不能驾驶机动车追缉交通违法行为人,但在本次事故中,面包车驾驶员严重违法,连续闯红灯,逆向超速行驶,已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所以交警追缉并试图迫使其停止违法行为的做法并不违反有关规定,本案交警并不违法。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