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安监局通报了高州“5·3”重大坍塌事故原因,系施工拱架的地基基础处理、拱架搭设结构形式和立柱连接接头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最终导致桥梁坍塌。
2014年5月3日下午1时20分,茂名高州市深镇镇良坪村委会坑口村一座在建石拱桥发生重大坍塌事故,造成11人死亡,16人受伤。
5月11日,高州“5·3”重大坍塌事故省政府调查组召开了专门会议,对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初步查明了事故的直接原因。
经调查,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坍塌桥梁施工拱架的地基基础处理、拱架搭设结构形式和立柱连接接头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拱圈砌筑施工不平衡,工序不合理,随着拱上荷载的不断增加,使得木结构拱架失稳,造成整个桥梁迅速坍塌。
经研究,省政府事故调查组初步认定,茂名高州市“5·3”重大坍塌事故是一起违反工程建设基本程序、违规违法建设施工、疏于管理造成的责任事故。
省委、省政府和茂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该起事故的调查和善后等工作,高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做好善后工作。目前,11名遇难者全部经家属确认身份并达成赔偿协议,遇难者理赔等后续工作正在有序进行;16名伤员得到及时妥当治疗、病情逐步好转(2名重伤人员尚未度过危险期)。
下一步,省政府事故调查组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围绕事故的直接原因,对事故的间接原因及事故责任进行进一步调查,认定事故责任,依法依规提出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事故的措施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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