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监局6月9日出台举措,鼓励社会向安监部门反映、举报生产安全事故、职业危害事故、安全生产隐患、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非法违法行为等方面的问题,举报信息一经查实,将视情况向举报者给予一定奖励,最高奖励可达3万元。省安监局统一设立举报电话(12350),传真(0731-89751258)和电子邮箱(jb@hunansafety.gov.cn),受理、回复、管理举报信息。
举报信息核查,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行业管理原则进行。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商贸等行业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举报以及其他行业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举报,由省安监局直接核查。信息核实后,承办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以适当的方式将核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1000元至1万元。举报瞒报、谎报一般事故的,奖励3000元至5000元;举报瞒报、谎报较大事故的,奖励5000元至1万元;举报瞒报、谎报重大事故的,奖励1万元至2万元;举报瞒报、谎报特别重大事故的,奖励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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