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获悉,河北近日出台《深化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十项措施》,对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的方式、时限、手段等多个方面做出具体规定,确保全省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据了解,目前,河北省正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排查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销案,进一步净化全省消防安全环境。活动将截至10月10日结束。主要措施包括: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纳入对市、县两级政府2014年消防工作考核目标,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建立分层级报告属地政府、分行业函告行业主管部门、分类别通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三告”制度;分级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签订《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状》,确保按时整改销案;6月底前,组建省级、市级技术指导组,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提供技术支持,开展上门帮扶活动;7月份起,省、市两级消防部门领导对分包区域内重大火灾隐患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加强督导检查;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发生火灾后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重大隐患单位将在新闻媒体进行集中曝光,强化舆论监督,全力推进重大火患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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