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下午,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在石家庄召开。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截至6月30日,河北省今年已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4起,造成11人死亡。
2014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正式实施,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提供了法律依据。据该法律解释,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夏延军称,截至2014年6月30日,河北省特种设备在册总数约为41.8万台,在各省排名中列第6位。近五年来,河北省特种设备数量年均增长超过15%,其中电梯数量增加最快。
河北省政府决定自8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期间,督查组将对全省11个设区市及2个直管县(市)进行指导督查。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将由各市组专项建行动小组,由当地安委办牵头,安全监督、质监、公安、国土资源、店里、住房城乡建设、房管等有关部门参加。
据统计,河北省公共场所电梯约有1.1万部,使用15年以上的电梯为1083部;有20年以上在用锅炉630台,其中已使用30年以上的锅炉有4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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