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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珠城广场塌楼事件原因查明 7单位被处罚

2005-09-21   来源:羊城晚报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两个月前发生的海珠城广场塌楼事故原因终于水落石出,黄伟江 林桂炎摄。

  羊城晚报讯 (记者 周乐瑞 通讯员 陈伟秋 黄亮云) 广州市政府昨天公布了海珠城广场“7·21”塌楼事件调查及处理结果。

  海珠城广场“7·21”坍塌事故造成3死8伤,广州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俞述西代表调查组进行通报时谈到,该工地基坑原设计深度是-17米,实际开挖深度是-20.3米,挖深了3.3米,造成原支护桩变为吊脚桩。地质勘察显示,工地岩层中存在强风化软弱夹层,不利建筑施工,但设计与施工单位都没及时调整方案。事发前几天,基坑坡顶放置多台重型机械,严重超载。这些都是事故直接原因。

  通报中还提到,建设单位南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施工,设计单位广州市承总设计院没落实安全责任,施工单位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广州市宏泰散体物料运输有限公司、汕头建安实业违法、无证施工,广州市设计院违反工作规程,监理单位不尽责以及有关部门监管不力,是事故间接原因。

  俞述西说,事故调查组一致认为,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建设责任主体无视国家法令,故意逃避行政监管,长期无证违法建设,基坑支护受损失效,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七家相关单位处罚结果

  1、对南谊公司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和罚款151.7万元

  2、对宏泰运输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53.68万元

  3、对省机施给予责令停业整顿、罚款3万元和建议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4、对海外监理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和罚款9万元

  5、对汕头建安实业给予责令改正、责令停业整顿和罚款3万元

  6、对承总设计院给予责令改正和罚款30万元

  7、对市设计院给予责令改正和罚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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