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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山一煤矿瞒报事故 主要负责人被罚20万元

2006-09-19   来源:新京报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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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瞒报私了安全生产事故,房山区河北镇北京市柿子树沟煤矿和该矿主要负责人宋成龙被处以20万元的高限处罚。昨日下午,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副局长贾太保在通报今年1-8月份全市煤矿、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时透露此消息。

  据介绍,4月18日,房山区河北镇北京市柿子树沟煤矿由于掘进工作面支护质量差,造成顶板塌落,两人被埋压致死。事故发生后,该矿未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将此起事故瞒报私了,经举报后核实。

  贾太保表示,对此起瞒报事故,煤监分局依法对该矿下达了停产整顿的指令,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对该矿和该矿主要负责人宋成龙共计作出了20万元的高限处罚;事故调查组已建议司法机关对该矿井负责人宋成海、副矿长朱祥、安全员孙连福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房山7家非煤矿山企业受处理 安全条件滑坡暂扣生产许可证

  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昨日消息,因安全生产条件滑坡,该区7家非煤矿山企业受到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罚款1万元的处理。

  据介绍,近日,北京市安监局在对房山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会上,通报了处理决定,其中,北京市万杰建筑材料厂、北京市大东山石料加工厂、北京市辛庄桂强大理石开采厂等5家企业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北京奥远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北京伯山新建页岩砖厂因存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未经考核和未提供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凭证等问题分别被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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