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上午8时许,山西省晋城市孟匠村一货车在汽修厂焊接过程中,由于工人违规操作,不慎将货车引燃,后经晋城消防官兵紧急扑救火灾被扑灭,该厂责任人被罚款2000元。
当日上午8时41分,晋城城区消防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两辆消防车,15名官兵5分钟后赶到现场,经火情侦察发现:起火车为一辆红岩货车,车头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腾空的火焰不断烘烤汽修厂房,情况万分危急,火场指挥员立即下达作战命令:第一组划定警戒区域,禁止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同时疏散附近围观群众,防止汽车发生爆炸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第二组出三支水枪对汽车起火部位及汽修厂房进行喷射,水枪向燃烧中的火焰吐出三条水龙,控制燃烧的进一步扩大。15分钟,肆虐“火魔”彻底被降伏,及时恢复了道路的畅通。
后经询问得知:该汽修厂电焊工在对事故车进行焊接过程中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在电焊过程中火花飞溅将汽车引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汽修厂被当地消防部门处以2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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