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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10·29”事故出事煤矿及矿主被罚200万

2008-11-29   来源:三秦都市报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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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8日上午,渭南市委、市政府在渭南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警示会,贯彻落实“11·26”省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澄城“10·29”事故教训,扎实开展以煤矿安全生产整顿为重点的全市百日安全生产整顿,迅速扭转全市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省煤监局副局长高勤社通报了澄城“10·29”事故的调查情况。他指出,这起事故原因系矿工井下吸烟引起,事故追究责任意见已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待批复后向社会公布。他透露,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受到相应处理。另据相关规定,将对澄城县尧头斜井罚款199万元,对其主要负责人罚款1.2万元,两项罚款合计200.2万元。

  澄城县县长郭永峰和渭南市煤炭局局长王天久,在大会上公开作了深刻检查,并就下一阶段整顿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在会上,渭南市主管工业副市长雷孟斌指出,这起事故发生在煤矿停产检修期间,直接的原因是职工吸烟引起瓦斯爆炸,经调查发现,该矿制定的停产检修十六条措施没有一条落实到位,甚至连最基本的瓦斯检测记录都没有,领取矿灯的人数不相符,入井检查不认真,形同虚设,矿工携带烟火下井,矿工没有携带自救器也下了井,最终由于一个矿工的一个最低级失误造成了事故的发生。事故发生后,本应当能够安全撤离的20名矿工,只因为没有携带下井人员必不可少的自救器,导致灾难成倍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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