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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籍民工工地坠亡 建筑公司瞒报事故罚100万

2008-12-11   来源:西安晚报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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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安监局对一建筑公司开出最大罚单

  为了坚决遏制瞒报事故的严重违法行为,近日,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陕西华东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故意隐瞒事故的行为处罚100万元。

  这是《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实施以来,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管领域开出的首张百万元罚单。

  据了解,2008年10月16日21时30分许,陕西华东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一名四川籍民工在东郊一建筑工地作业时,从高空坠落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日23时死亡,该公司法人代表朱某指示下属不予声张、严格保密。10月18日,市安监局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会同市总工会、市建委等部门前往该工地进行核查,该公司现场人员仍否认曾发生事故,拒不向调查人员如实报告事故情况。直至当晚23时许,陕西华东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朱某才到工地向调查人员如实讲述了事故经过。

  为了积极维护法律法规尊严、坚决遏制瞒报事故的严重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市安监局决定依法对陕西华东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同时依法对该公司故意隐瞒事故不报的行为处罚100万元罚款;并对该公司法人代表朱某依法处以其上年度收入60%的罚款。

  目前,市安监局已经依据法定程序向陕西华东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送达了总额为112.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建议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吊销陕西华东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的劳务施工资质。

  市安监局近日决定,将适时出台西安市生产安全事故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事故线索的群众,将在核查属实后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现金奖励;同时将对瞒报事故的单位依法处以100万元以上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市安监局告诫生产经营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在安全稳健的基础上谋求良性发展,特别是在发生事故后,一定要按规定在1小时内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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