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山西省已出台《山西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其中明确指出,所有生产经营性企业都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高危行业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习,没有制订应急预案的,最高罚款10万元。
对生产经营单位没有制订应急预案、预案没有按规定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是未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演练的,相关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被强制停产停业整顿。对生产经营单位未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编制应急预案的,将依法规定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将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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