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北京市召开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情况通报会,截至今早9时,经转院救治无效,29人不幸死亡。
4月18日12时57分,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接警,北京长峰医院住院部东楼发生火情。接警后,消防、公安、卫健、应急等部门赶赴现场处置。13时33分,现场明火被扑灭。15时30分,现场救援工作结束,共疏散转移患者71人。
北京市消防总队副总队长赵洋通报了此次火灾的事故原因。赵洋表示:经初步调查,事故系医院住院部内部改造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火花引燃现场可燃涂料的挥发物所致。事故具体原因和损失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下一步,将聚焦医院、养老机构、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等场所、单位,扎实开展排查整治,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总队长孙海涛通报如下:2023年4月18日,长峰医院火灾事故发生后,北京市公安局会同消防等相关部门,连夜开展调查访问、勘查检验等工作。经查,北京长峰医院院长王某玲(女,44岁)、副院长汪某(女,37岁)、总务科主任王某阳(男,50岁),施工公司负责人王某峰(男,47岁)、现场施工人员程某君(男,33岁)等12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目前上述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入侦查调查、完善固定证据,依法打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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