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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不能忽视溃水淹井背后的人为因素

2007-08-20   来源:中国法院网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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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9日,山东省政府发言人张德宽在新闻发布会上称,发生在华源煤矿的矿难,“是一场自然灾害引发的溃水淹井事件”。

    8月17日,华源煤矿所在地区遭遇70年不遇的暴雨灾害,突发的洪灾导致上游柴汶河溃口50多米,溃水经废弃沙井灌入矿井,致使172名工人被困井下,目前生死不明。

    地方政府发言人将此次特大溃水淹井事故定性为自然灾害所致,应该说自有他的道理。毕竟,“人定胜天”的豪迈时代早已成为历史,而某些天灾的确难以对付。但我以为,即便如此,溃水淹井背后的人为因素,仍然值得引起当地政府的反思。

    首先,洪水风险意识是否太过淡薄。地方政府强调华源煤矿所在地区此次遭遇的暴雨灾害为70年不遇。那也就是说,70年前这一地区曾经发生过类似灾难。值得一提的是,国家防汛办颁发《洪水风险图编制导则》,并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开展洪水风险图制作已经好几年了。如果当地政府绘制了洪水风险图,且大面积投入使用,并将柴汶河防洪大堤修得固若金汤,那情况又将如何?

    其次,洪灾预警机制存不存在漏洞。虽说天有不测风云,但在目前我国气象、水文观测、预报体系都相当先进的前提下,华源煤矿因突遭暴雨袭击,酿成溃水淹井惨剧,多少还是有点出人意料。究竟是当地气象、水文部门事先没有准确预报?还是预报没有引起当地政府的足够重视,以致没有及时启动预警、处置机制,结果被洪魔打了个束手不及?这,恐怕也值得追问。

    在我看来,包括洪水在内的自然灾害虽难避免,但实际上并不可怕。可怕的倒是,一旦天灾降临,某些地方政府总习惯于在多少年不遇上大做文章,而很少认真查找天灾背后可能隐匿的人为因素,更休言进行必要的行政问责,以及整改、完善相关应对机制。如此一来,在不少地方,天灾逐年加剧,百姓深受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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