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不能只收费少管理
2009-05-25
来源:安全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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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网报道,24日凌晨6时许,受大雾影响,京(北京)台(台北)高速安徽省蚌埠市境内898公里附近,十几辆车发生连环追尾事故。事故造成数十人伤亡,多辆汽车被烧。
高速公路历来是交通事故的多发地带。据了解,事故发生时,蚌埠市区及路段被“团雾”笼罩,能见度不到10米。第一起追尾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及车辆周围都设置了警戒线,但是随后赶来的车辆还是接二连三地撞击到一起,在相距5公里内,先后发生多起连环追尾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后造成次生伤害,这不得不引起笔者的质疑,为何在能见度不到10米的情况下,高速公路没有实施关闭,作为高速公路的管理部门,他们是否履行了相应的管理职责。通常情况下,在能见度不足30米时,高速公路应该实施特级管制,控制车辆驶入,必要时可以对高速公路实施封闭。
在此次恶性交通事故中,我们有理由怀疑,公路管理部门是否为了收取过路费,而在气侯恶劣的条件下,放任车辆继续驶入。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不能只想着收费,却忘记了自身的管理职责。高速公路收费问题近年来一直引起的人们的争议,人们对减少取消高速公路收费站的呼吁也日益强烈,尤其是一些收费站在收回贷款后,仍然采用种种手段和借口继续收费,社会不堪重负,公众意见很大。
责任重于泰山,事前的预防往往比事后的弥补更为重要。作为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他们有义务、有责任,为道路行驶车辆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服务。京台高速安徽省蚌埠的多起连环追尾恶性事故的教训是惨痛的,我们希望相应的管理部门能够,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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