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由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文件,因为要求“今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098人以下”而引发争议。
支持者认为,事故死亡率是当前衡量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下达“事故死亡人数上限”实际上是为了少死人,这些年执行起来确有效果;反对者则认为,设定死亡人数上限易给人造成事故死亡人数不超标就不用担责的“恶劣印象”。
据当地媒体报道,6月9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安全河南创建2014年行动计划》,要求今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工矿商贸、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铁路交通、农业机械四项合计,需控制在1098人以下。
记者今天在这份豫政办【2014】52号文件上看到,除了对事故死亡人数上限作出要求外,河南省政府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作出了规定。
按照安排,河南18个省辖市和10个省管县都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方案,细化分解相关任务。
此次河南有关安全生产的控制指标引发争议,不少人将其称为“死亡指标”,认为这等于为事故预留了空间。
“难道这1098人都该死吗?这也分指标啊,真是计划经济,可笑!应该杜绝安全事故,出一起严查一起!”网友“纠错斧正”的观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不少一线职工也表示“很难理解”,他们认为这不仅没有照顾到一线职工的心理感受,其背后还透露出“事故必然论”,这会造成少数领导和企业忽视安全,成为其推卸责任的借口和挡箭牌。
而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认为,区别与其它增长性指标,“死亡率”这是一个控制指标,目的是通过硬性的指标,迫使各地政府和官员将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一个逐年下降的规定范围之内。
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实践中通过实行这些控制指标,全省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在逐年下降。“这并不是河南首次下达类似指标,现实中也不是河南一个省在做。”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相比2013年,此次出台的各项控制性指标都有所减少或下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也从2013年的1120人以内,变成了今年的1098人以内。
“这项规定有其可以理解的难处,但也说明我们在安全生产的管理上依然受‘计划经济’影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教授史璞说,要求安全生产“零死亡”并不苛刻,因为每一个生命都值得敬畏与尊重。而 “零死亡”也并非不可能,当务之急是转变这种“事故不可避免,事故不能不死人”的安全生产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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