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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定性为“事件”而非“事故”

2015-01-22   来源:京华时报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经过20天的调查,1月21日上午,联合调查组终于对上海外滩踩踏事件给出了明确说法。20天里,先后有51位政府工作人员接受调查组谈话询问。调查组还先后对受伤人员、值勤民警、市民游客、地铁工作人员等96人调查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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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20天的调查,1月21日上午,联合调查组终于对上海外滩踩踏事件给出了明确“说法”。20天里,先后有51位政府工作人员接受调查组谈话询问。调查组还先后对受伤人员、值勤民警、市民游客、地铁工作人员等96人调查走访,调取查看了外滩区域36个监控探头、累计时长约70小时的视频录像。

    21天才公布调查结果并问责,是否太迟?

    国务院原参事、国家应急管理专家闪淳昌说:“按照国务院302号令,即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突发事故的调查,要求是在事发60天内提出调查报告。后来颁布的国务院493号令要求也是60天内,如果需要还可以延长。这次调查时间总计20天,第21天公布,应该说是很快了。”

    20天里,先后有51位政府工作人员接受调查组谈话询问。调查组还先后对受伤人员、值勤民警、市民游客、地铁工作人员等96人调查走访,试图还原事件发生经过,调取查看了外滩区域36个监控探头、累计时长约70小时的视频录像。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花克勤告诉记者,调查组不少成员每天只睡2到3个小时,有时中饭也顾不上吃。花克勤表示,前后超过100多人参与了调查,其中四五十个人夜以继日工作,看资料、分析谈话内容、比对法律法规,基本工作到凌晨两三点,早上八九点再碰头,“必须找到确凿证据,必须在有强有力的依据支撑的情况下,才能定性”。

    上海市监察局副局长王玉介绍,“整个调查的过程也要进行监察,使得调查符合法律规定。对人员的处理、责任认定,也必须客观真实。在对这些人的责任认定、处分档次上,需要非常严格地按照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条例,所具备的相关文书必须齐全。所有的认定,必须经过本人审阅、认同、签字,比方说每一个被问责的人员,对此事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和接受处分的态度,做出书面表态。”王玉说,责任认定要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问责以上海黄浦区领导为主,是否到位?

    在问责名单上,有11位领导干部,包括黄浦区委书记周伟、区长彭崧的撤职,也包括上海市公安局指挥部陈昌俊等的行政记大过。为什么没有更高层级的领导被追责?

    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63条回应:这一条明确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刘平解释说,依据这个法规,突发事件要处分的,就是“直接负责”的责任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外滩风景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综合调查结果,调查组据此认定:黄浦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对这起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目前在问责名单上的领导干部,不少人在调查组约谈之前,就主动递交检查,表达极度内疚与失职的痛苦。

    上海市有领导沉痛地说过:想一想那36条无辜的年轻生命,我们还有什么可推诿的,还有什么可委屈的呢!

    刘平还指出,外滩拥挤踩踏事件的性质是突发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对此次事件的调查不适用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为何定性为“事件”而不是“事故”?有何重大区别?

    调查报告指出,这是一起对群众性活动预防准备不足、现场管理不力、应对处置不当而引发的拥挤踩踏并造成重大伤亡和严重后果的公共安全责任事件。

    闪淳昌表示,“我们说,这是踩踏事件而不是生产安全事故,两者确实有差别。首先,它不是一种生产经营活动;第二,它也不是有组织的大规模群众性活动。所以把它列为公共安全责任事件。”

    刘平说,“事实上,事件和事故在处理上并无重大区别。对最终处理来讲,关键是找法律依据。‘事故’,并不一定都要处理到人,如天灾造成核泄漏就处理不到人。有的‘事件’,也得处理人,如公共安全事件。事件还是事故,和如何问责没有直接关系。关键是看政府有没有作为,是直接过错还是间接责任。”

    对群众自发聚集性活动而非政府组织的公众活动,政府是否负有同样的责任?

    “此前如陕西华山庙会踩踏事件等,都是政府组织的群众性活动。像外滩伤亡这么严重的群众自发性群体踩踏事件,确实还是第一例。”闪淳昌说。

    正因为担心安全会出问题,黄浦区政府于2014年11月13日向上海市政府请示,新年倒计时活动暂停在外滩风景区举行,将另择地点,活动现场观众将控制在3000人左右,主办单位是黄浦区政府和上海广播电视台。

    于是,政府每年在外滩紧绷的这根弦,突然就松懈下来。“往年外滩都有高强度警力配备,今年突然撤空,这就是变更风险。从往年的数千警力到今年的不到700警力,思想上麻痹大意了。”调查组相关负责人也扼腕痛惜。

    对于群众自发组织活动导致安全悲剧的处理,“还真的没有什么先例。”闪淳昌说。

    调查报告指出,这次事件暴露出上海市公共安全管理盲点,特别是对无主办单位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风险评估不足,准备不充分,存在管理空白。“有组织的活动明确了谁主办、谁组织、谁负责,责任条款非常清晰。在公共地点如上海外滩这一群众性聚集场所,谁来具体负责?我们法律条款是不明确的。如果政府部门不能主动作为,就会出现公共安全薄弱点或者说软肋。”闪淳昌坦承。

    踩踏事件后上海取消或暂停了部分公共活动,是否有因噎废食之嫌?

    外滩踩踏事件发生后,上海经过安全评估,紧急取消或暂停了若干人流密集的公共活动,包括已举行20年的豫园灯会、举办了13届的上海新春农副产品大联展等,不少市民怅然若失。

    上海市旅游局回应说,新春安排的29项活动,只取消了5项,24项仍然继续举办。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政府工作人员认为,安全悲剧刚刚过去,可以理解这份谨慎小心。“再说,这也表明了一个城市悲剧过后应有的心态吧,谁家刚办完白事,还有心情大操大办、大红大绿呢?”

    “特大型城市的社会治理,本身就是一个非常难的课题,更别提中心城区。”黄浦区一位政府工作人员向记者说,“吸取教训,当然不是停办活动这么简单,关键是要不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与水平。”

    据《人民日报》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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