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警示牌是否被人拿走都不知情,又如何能确保道路施工的现场安全?
位于河南省商丘市与周口市鹿邑县交界处的一处断头公路,成了众多车主的噩梦。据目击者描述,由于道路中间没有隔离设施,两侧地形复杂,多部车辆走到头才发现“断头”,失控冲入农田,导致车辆损坏。而断头路旁不远处的“白事一条龙服务”,更是为频发的交通事故平添了一层阴影。
媒体记者在现场看到,这段断头公路地处丘陵地带,道路起伏较大,视线不佳。夜间行车本就不易,危机四伏的路况更是增添了许多危险,特别是对于“人生地不熟”的外来者,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无法挽回的损失。因此,这段断头公路令车主苦不堪言。不仅于此,当地居民也怨声载道——交通事故不仅给车主造成损失,当地居民也不免受到连累,甚至还会由此激化矛盾、引发冲突。
据报道,在舆论关注之下,商丘市交通局已将此事纳入整改日程,计划对道路进行升级改造,包括增设隔离设施、警示标志以及道路照明设备。同时,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确保施工质量。这种表态看起来很积极,但却显然忽略了一个前提——包括增设警示标志和加强监管在内,这些原本就是道路施工过程中应该做好的基本工作。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里条例》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基本准则。把“应该做好的”当成“准备做好的”,仅此一点就足以看出,当地相关部门对这条断头路缺乏足够的重视,无疑是这条路危机四伏的根源所在。
面对质疑,相关负责人表示,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确实设有危险警告指示牌,可能是因为时间较长,警示牌被人拿走。这种模棱两可的说法,本身就显示出相关部门对具体情况并不了解,在这样的背景中,严格管理显然无从谈起。道路施工的第一步,就是在施工区域做好警告提示,这是关系到施工安全的大事要事。
连警示牌是否被人拿走都不知情,又如何能确保道路施工的现场安全?一而再再而三的交通事故,早已引发车主对这条断头路的不满,若不是有人发视频曝光,乃至媒体跟进,这条断头路还不知要“吃掉”多少无辜的车辆?说到底,任何管理上的疏漏都是对生命的不负责。
实际上,下落不明的警示牌,本身就是对道路施工安全的一种“警示”——事关公共安全,设置警示牌不能“一劳永逸”,更不应该只是“例行公事”。安全重于泰山,交通主管部门应该多深入公路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到底怎么样,主管部门应该做到心里有数。只有这样,才能让民放心,让民便利,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悲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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