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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工地坍塌事故 实习生担主要责任引热议

2024-06-12   来源:江峰聊情感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事故回顾事故发生于2023年12月30日的山东历城区山大南路,当时这条路上因为有个PPP项目,所以在道路的一处正在安装雨污分流管。当天上午路某某(施工队伍技术人员,负责组织现场施工),他在早上7时左右,安排施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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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回顾

事故发生于2023年12月30日的山东历城区山大南路,当时这条路上因为有个PPP项目,所以在道路的一处正在安装雨污分流管。

当天上午路某某(施工队伍技术人员,负责组织现场施工),他在早上7时左右,安排施工人员召开班前会议,据悉当时一共有8人。

会议结束后,施工人员各司其岗,分工有序的开始作业内容,其中有驾驶挖掘机的,有打辅助的,有在沟槽底部的。

而当天因塌方遇到意外的正是在沟槽底部施工的胡某柱、王某宝和于某峰三人。

正当他们在底部作业时,9时33分,沟槽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突然发生坍塌,打了现场所有人一个措手不及。

当时虽然迅速展开救援工作,但一般这种事故发生的时候,生还几率都是小之又小,人力根本跑不过死神的夺命速度。

所以当挖到他们三人时,有两人已经断气了,没有抢救的必要,而有一人应该还有一丝微弱的气息残留,因为据当时现场发出对的报道,有一人是送上了救护车。

不过,最终官方发出的通知是3人因事故离世,可以确定当时送上救护车的施工人员还是因为受伤过重,抢救无效离世。

当这件事情被曝出来的时候,因死亡和损失惨重,迅速引起一片哗然。

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事故,而且事故发生,施工的负责人肯定脱不了关系,到底谁来为此负责,对此,随后相关部门也迅速展开调查。

可是,没想到,调查结果,却令众多网友抱有质疑的态度,实习生负主要责任,是真的如此?还是存有猫腻?

引人热议的调查结果出炉

因为这次的事故重大,所以对这件事故的前后都测查了一个遍,当天组织施工人员工作的路某某肯定脱不开责任,追究了刑事责任,被强制执行。

而路某某还只是技术人员,并不是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在他上面还有一个叫王某法的人,才是施工队伍的主要负责人,所以下面出事,他肯定逃脱不了关系。

令人没有想到的是,此次事故除了这两个人担责,名单上竟然还出现了一个叫王某璞的小伙子,负这件事情的主要责任。

本来大家还以为,这是整个项目的总负责人或者是别的什么大boss,可是没想到,看到他的职责是项目的质量员,而且还是一个初入社会的“实行生”,令大家大跌眼镜。

看完实习生,为什么会担责,更是让网友们百思不得其解,未免也有些太牵强。

根据报告显示,说是因为当时施工的负责人预料到有危险,所以连夜签发了停工令,并寄到实习生那,让他再去转交给施工人员。

可是,当时实习生却由于种种个人原因,并未把停工指令送达,且直到事故发生,也没有送到。

所以他们就认为,如果实习生把停工令早送到,就能避免事故的发生,他是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罪魁祸首,负全责没毛病。

那么真是没毛病吗?

疑点重重

首先就是这个施工的地方,不是第一次出问题,在这之前很多天里,陆陆续续就一直有作业安全方面的事情发生。

而负责方很明显并未给予良好的解决措施,否则也不会酿成塌方的大错。

而如今,竟然说是因为实习生没有把停工令送到,所以导致事故发生的,未免有些太牵强。

如果他们早就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提早就已经不在危险因素存在的地方施工,把安全做到位,想必这才是避免事故发生的首要因素吧。

其次就是停工令的错误使用,虽然大家都知道,正规工程应该按照正规流程走,比如停工令要有纸质文件,然后由各个负责人签字同意,才能生效。

然而这个文件负责人自己也懒得交,还要再找下属亲自交到施工工人手中。

但在人命面前,流程又能算什么呢?

打一个电话通知一下,后期再补上停工令不行吗?

明明知道作业的地方已经很危险了,如果再开工就随时会出现危险,这个紧要关头,还能按流程来一步步走,而且负责人就这么放心把这份事关人命的文件,交给一个临时工。

给了就给了,也不再确认对方是否送到。

也许刚来的实习生,意识不到这份文件的紧急性,那么接着项目的负责人呢?

也不知道这份停工令意味着什么?真的就是拿着钱,不管事的“负责人”?

而且大家应该都知道,一个大学生初入社会参加工作的时候,谁会上来就让他直接负责一个项目,很多都是有老师带着。

难道这个实习生一人是一个部门,一人就能干成所有工作?

最后,就是当这个责任划分出来后,只是给大家说明了实习生承担了重大责任,且已经被取保候审,等待他的将是刑事责任的追究,根本就没有说清楚里面的细节。

停工令为何会交到实习生手里?

停工令是工作时间交到实习生手里的?还是在休息时间?甚至是深夜?这个都不可而知。

还有就是说人家是因为个人原因没有把停工令送到?这个个人原因又是什么?

虽然看似这些都是小问题,但是这些小细节,却能很大程度的把实习生的责任降到最低。

可是没有人关心这个问题,他们只看到是实习生没有把停工令送到,所以才导致事故,就应该负最大责任。

这一下可是3条人命,600多万的损失,难怪网友都说,实习生是拿着1800的工资,担着1800万的责任。

如今,这个实习生别说未来了,可能一辈子都被这次事故毁了。

一个工程的顺利安全进行,不是看某一个环节是否达标,而是环环相扣的,是个“闭环”,一个地方出现问题,谁都不可能完全说和自己没有责任,也不是所有的责任都是最后一个人去担。

当然也不是说实习生有“免死金牌”,就可以不担责任,如果因为自己的失误造成的损失,自然也要担一定的责任。

但是一个实习生去到公司工作,开始对于一切都是茫然的,很多东西都是不了解。

公司不应该把新人当老人用,要把新人的培训做好,做精。

只有这样一个公司、一个项目才能良好的进行下去,避免出现事故,而不是一出事故,就在想谁担责,把责任往实习生身上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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