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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监局:烟花爆竹1月26日起配送 2月5日全市销售

2012-12-28   来源:人民网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的零售和燃放问题再次成为市民的关注热点。今天下午,北京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做客首都之窗,就市民关注的相关问题作出解答。  "20、15、5"三时间节点全程监控  据了解,近日北京市安监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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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的零售和燃放问题再次成为市民的关注热点。今天下午,北京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做客首都之窗,就市民关注的相关问题作出解答。

  "20、15、5"三时间节点全程监控

  据了解,近日北京市安监局通过与烟花办、工商局、运管局、批发企业、烟花协会反复沟通协调,确定了"20、15、5"的总体时间节点控制格局。即:节前第20天,即1月20日前,完成包括许可证发放、工商执照办理的行政许可工作;节前第15天,即1月26日,全市开始烟花爆竹配送工作;节前第5天,即2月5日,全市零售网点开始销售。

  视音频监管模式将全网点推广

  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三处工作人员李怀锋介绍说,从去年开始,北京市就在海淀区试点对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视频加音频的监管模式,这样从视频监看有网点存在安全隐患时,可以直接通过音频模式跟网点对话,指导网点进行相关整改。结合去年在海淀区的试点经验,今年北京全市五百多家网点将全部推广视频加音频监管模式,进一步丰富零售网点的监控功能,保证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50%事故由非法烟花爆竹引起 酒后燃放占三成

  从一系列数据来看,每到节日临近,烟花爆竹燃放问题就会凸显,特别是在外省市,北京近几年对烟花爆竹的燃放实行限制,问题相对较少。针对网友的提问,市安监局局长张家明回应称:“从目前掌握的数据来看,相当的一部分事故,大约有50%是由于买了非法烟花爆竹进行燃放而造成的。而酒后燃放造成的事故占了3成,这类事故听起来滑稽,但后果非常悲惨,希望市民一定重视。”

  同时,北京市安监局印发了《关于贯彻〈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管理安全要求〉实施意见》,对《安全要求》进行了进一步补充,此文件将和地方标准配合使用,共同作为2013年春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管理的基本要求。

  新要求包括7个方面:

  一、安全距离指零售网点距有禁放要求的建筑物的距离,而不是距禁放区域边缘的距离。

  二、零售网点销售区与储存区分开,并设置不燃烧材料隔断,此隔断设置应为硬质不燃烧材料,且不得随意拆除,搁置他处。

  三、零售大棚应通过直接地面铆固,或对大棚周边斜拉,或单面对角斜拉等方式固定。

  
四、零售网点的屋面板与墙板、墙板与墙板间之较大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封堵。

  五、零售网点的电气线路,包括照明电路、视频信号线路等,均应穿金属管敷设。

  六、零售网点配备的灭火器应能扑灭A类和E类火灾。

  七、零售网点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00m2(或长度大于等于18m)时,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两个,且安全出口宽度不宜小于0.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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