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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部署开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分包转包专项整治

2016-04-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据安监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通知,要求今年4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有三项,分别是分包转包生产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据安监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通知,要求今年4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有三项,分别是分包转包生产线、工(库)房以及其他形式出租、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为,一证多厂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以及企业职工自行携带机器设备进厂生产作业的行为。

   通知要求,5月底前县级安全监管局组织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建立排查情况档案,做到一企一档。在开展排查的同时,每个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向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承诺。

   通知提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发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强化日常摸排检查。县级安全监管局要在全面排查完成后,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月至少对生产企业摸排检查一次;省、市两级安全监管局在10、11月份,分别组织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结合专项督查检查、生产经营旺季明查暗访、重点地区调研督导等工作,对重点地区和问题突出地区开展专项督导。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和由此引发事故的严重后果,公布举报电话,发动和鼓励企业职工及周围群众自觉举报企业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违法违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除对企业给予处罚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参与分包、转包、承租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也要分别给予处罚,并列入“黑名单”。对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不落实、排查检查走过场、企业分包转包行为长期存在、或者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肃追究当地党委和政府相关负责人以及有关监管人员的责任。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