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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危害现状及治理建议

2005-06-27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尘肺病是目前煤矿最严重的职业病,发病人数约占我国尘肺病人总数的40%以上。其发病原因主要是由于工人在井下生产过程中吸入较多的粉尘所致。近几年来,煤矿综合防尘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煤矿安全监察管理体制改革后,通过开展煤矿安全监察及乡镇煤矿停产整顿,都不同程度地加大了对防尘资金的投入,建立和健全了各项防尘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和更新了防尘设施,普遍开展了以湿式作业为主的综合防尘措施。煤矿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大幅下降,尘肺病发病率得到一定控制。但由于煤炭开采环境条件差、产尘环节多、粉尘治理难度大、对粉尘危害严重性认识不足等原因,目前粉尘危害仍是困扰煤矿安全生产和保障煤矿工人身体健康的突出问题之一。

 

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危害现状

目前,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粉尘危害仍然十分严重。据山东煤矿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2002年对75个煤矿的调查显示,采煤工作面总粉尘浓度平均18.1mg/m3,最高浓度246.0 mg/m3,样品合格率为54.7%;呼吸性粉尘浓度平均8.4 mg/m3,最高浓度98.2 mg/m3,样品合格率为23.7%。岩石及半煤岩掘进工作面总粉尘浓度平均12.6 mg/m3,最高浓度48.4 mg/m3,样品合格率为60.8%;呼吸性粉尘浓度平均5.4 mg/m3,最高浓度55.1 mg/m3,样品合格率为43.9%。

按采掘工作面的不同,分别统计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两种粉尘浓度的合格率。采煤工作面两种粉尘浓度样品合格率为39.0%,掘进工作面两种粉尘浓度样品合格率为49.3%,说明采煤工作面粉尘危害更严重。从采掘工作面总粉尘浓度与呼吸性粉尘浓度统计结果的比较中可以看出,总粉尘浓度样品合格率为56.5%;呼吸性粉尘浓度样品合格率为32.8%,说明同样的防尘措施,对呼吸性粉尘的降尘效果差。

 

防尘工作存在的问题

据调查作业场所防尘工作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防尘设施降尘效果不好,如喷雾头雾化效果差等;二是有些煤矿防降尘设施使用不正常,作业人员未养成使用防降尘设施的习惯,如出煤不洒水、放炮时不开净化水幕等;三是个别地方煤矿存在违章现象;四是部分采掘工作面防降尘设施单一,起不到有效降低粉尘浓度的作用;五是接尘工人不能按规定配戴防尘口罩,在某次调查中,150个采掘工作面中接尘工人未戴防尘口罩的有33个工作面,占22.0%,仅个别人员佩戴防尘口罩的28个工作面,占18.7%;六是部分地方煤矿还未开展粉尘监测工作。

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煤矿企业重生产轻防尘,管理措施不力;作业工人只顾完成生产任务,忽视防尘、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监管部门缺乏强有力的监督等。

 

做好职业危害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必要时可定期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察;

二、煤矿企业应进一步完善防降尘措施,维护、使用好防降尘设施,建立、健全防尘管理制度,并抓好制度的落实;

三、在煤矿粉尘治理中应不断研究防尘新工艺、新技术,加强对呼吸性粉尘的治理措施;

四、做好煤矿职业危害防护的宣传教育,强化接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给工人配发合格、足量的防尘口罩;

五、做好煤矿粉尘监测工作。

 

 

控制职业危害刻不容缓

陈奇元  陈颖/文

 

江西省修水县上衫乡是个穷乡。现在,这个乡正被死亡的阴影笼罩着,几乎每个月都有人因尘肺病死亡。对那些重症患者来讲,死亡的航线已经锁定,只是看什么时候走完航程。在20世纪末,该乡为了脱贫,乡政府就办了一个金矿,开发本地的黄金资源。由于是贫困乡,加上缺乏安全防护知识,开采方式都是钢杆加大锤,开采、爆破、矿石破碎加工时都产生大量的粉尘。加上通风设备不完善,矿工没有防尘口罩等劳动保护措施,截至2003年初,上衫乡矽肺病患者就有399人,这些患者绝大多数都在30岁以下的年轻人,他们都是在乡金矿干活时得的尘肺病。有的三期患者已经撒手人间,剩下的大多数人也无法下地劳动。这些患者把乡金矿和乡政府告上法庭,乡金矿目前已经关闭,只好由乡政府对这些患者进行赔偿,因为乡政府没钱,他们中三期矽肺患者只能拿到一万多元钱,轻一点的拿到8000元钱,总共300多万元,还是乡政府从县上借的。到2003年8月,上衫乡的300多名矽肺病人已有40多人死亡。江西省职业病研究所所长预言,10年以后上衫乡将成为寡妇乡。

据卫生部对15个省(直辖市)的30个县(区)的乡镇职业危害情况的调查,83%的乡镇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其中60%的企业没有配备任何防护设施,90%以上的粉尘作业场所超过国家卫生标准,近30%的乡镇工业企业职工接触尘、毒等职业危害。几种主要职业病和疑似病人检出率高达15.8%。此外,随着各种新材料、新工艺技术的引进和使用,出现了一些过去未曾见过或者很少发生的严重职业中毒。据有关卫生专家预测,如不采取有效防治措施,今后十年将有大批职业病病人出现。许多职业病除损害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外,其治疗和康复费用昂贵,给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国家造成严重经济负担。

为遏制职业病对未来的影响,目前必须采取以下有力措施:

一是真正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依法行政、依法监管。《职业病防治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法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认真执行本法,支持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二是加强管理从源头杜绝控制职业危害的产生。《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报告。第十六条规定: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现在有些地方政府领导存在着地主保护主义,有的地方甚至竞相降低招商引资门槛,使一些未经职业卫生审查的建设项目违法立项建设。老的职业危害问题没有解决,又引进新的职业危害。当前特别要加强矿山开采、加工、小煤矿、小金矿、小石英矿、小铅锌矿、钨矿、砷矿、汞矿、建材行业的管理监督。煤矿及金属矿山的开采、建材是产生尘(矽)肺的主要场所,没有通风设施或干式加工的场所要坚决关闭、整改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对于一些浪费资源,危害工人生命的矿井该炸毁的坚决炸掉,决不姑息养患。

三是从严处罚,提高违法成本。要加大对责任人的处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经济上要高额赔偿,没有防护设施造成员工罹患二级三级尘肺的,业主要赔给患者20万元,并加大曝光和宣传力度,真正起到处理一个、教育一大片的警示作用。

四是用行政、法律的手段,要求企业法人和私营业主自律。在新形势下,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应强化监督管理、创新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手段和方式途径,是实现职业危害防治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首先对全部企业分类排队,对产生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重大的职业危害的企业实行准入制,凭证才能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五是加强对职业危害性的宣传教育,普及防范知识。经济高速发展,大量农民转变成工厂工人,而自我保护意识差。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介绍职业危害的产生、病况、后果,如何预防,让所有员工了解本岗位职业卫生危害因素和预防方法,依法维护自身健康权益。同时给政府官员、企业法人和私营业主以启迪、教育、警示。

六是加强执法机构建设,提升监察执法水平。目前,我国执法机构数量多而分散,尤其是市县两级,有部门之间的利益竞争。对于没有利益的事,就没有部门监管,现在的市级安监管理局只是参与事故调查还有安全检查工作,对企业的隐患查处、职业危害的监测则很少有部门过问。因此,市县级安全监管理部门要提高执法水平,要敢于执法,坚决执法,对于应查处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