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生产性粉尘的危害与预防

2012-10-1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粉尘是指能够较长时间漂浮在空气中的微小固体微粒。职业健康中的“粉尘”专指在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粉尘,也叫生产性粉尘。即在人类生产活动中,如矿山开采、粉碎、金属切削、研磨、电焊、铸造等过程中产生的,能够较长时间漂浮在生产环境中的固体颗粒。劳动者如果长期在生产环境中吸入生产性粉尘,就可以产生以肺部纤维组织增生为主要病理改变的全身性疾病,称为尘肺。这类疾病在我国已成为对劳动者危害最大的职业病。

  一、粉尘的来源:生产性粉尘的来源很多,几乎所有的工农业生产过程均可产生粉尘,有些工艺产生的粉尘浓度还很高,严重影响着职业人群的身体健康。其主要来源有:(1)固体物质的破碎和加工:如金属研磨、切削、钻孔、爆破、破碎、磨粉、农林产品加工等。(2)物质加热时产生的蒸气在空气中凝结或被氧化所形成的尘粒,如金属熔炼,焊接、浇铸、铅熔炼时产生的氧化铅烟尘等。(3)物质不完全燃烧所形成的微粒,如木材、油、煤类等燃烧时所产生的烟尘、烃类热分解产生的炭黑等。(4)铸件的翻砂、清砂粉状物质的混合,过筛、包装、搬运等操作过程中,以及沉积的粉尘由于振动或气流运动,使沉积的粉尘重又浮游于空气中(产生二次扬尘)也是粉尘的来源。

   二、粉尘的分类:粉尘的分类,通常有两种方法,一是按粉尘的性质分类,另一种是按粉尘颗粒的大小分类。

  (一)按粉尘的性质分类:①无机性粉尘:包括非金属矿物粉尘(如砂、石棉、煤);金属矿物粉尘(如铁、锡、铅、铝及其化合物);人工无机粉尘(如金刚砂、水泥、玻璃纤维)。②有机性粉尘:包括植物性粉尘(如木材、烟草、面粉、甘蔗、茶等);动物性粉尘(如兽皮、角质、毛发);人工有机粉尘(如炸药、树脂、有机染料、塑料、化纤);③混合性粉尘,上述多种粉尘的两种或多种混合存在。此种粉尘在生产中最常见(如清砂车间的粉尘含有金属和型砂尘)。

  (二)按粉尘颗粒的大小分类:①灰尘:粉尘粒子的直径大于10微米,在静止的空气中,以加速沉降,不扩散。②尘雾:粉尘粒子的直径介于10~0.1微米,在静止的空气中,以等速降落,不易扩散。③烟尘:粉尘粒子直径为0.1~0.001微米,因其大小接近于空气分子,受空气分子的冲撞呈布朗运动(不规则运动),几乎完全不沉降或非常缓慢而曲折地降落。

   三、生产性粉尘的理化特性

  (一)粉尘的化学组成:这是决定其对人体危害性质和严重程度的重要因素,据其化学成分不同可分别致纤维化、刺激、中毒和致敏作用。例如,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可引起矽肺,而且含矽量越高,病变发展越快,危害性就越大;石棉尘可引起石棉肺;如果粉尘含铅、锰等有毒物质,吸收后可引起相应的全身铅、锰中毒;如果是棉、麻、牧草、谷物、茶等尘,不但可阻塞呼吸道,而且可以引起呼吸道炎症和变态反应等肺部疾患。

  (二)浓度和暴露时间:浓度和暴露时间也是决定其对人体危害严重程度的重要因素。生产环境中的粉尘浓度越高,暴露时间越长,进入人体内的粉尘剂量越大,对人体的危害就越大。

   (三)分散度:分散度越高,对人体的危害越大。因为分散度越高,粉尘的颗粒越细小,在空气中漂浮的时间越长,进入体内的机会就大,危害越大。

  (四)硬度:硬度越大的粉尘,对呼吸道黏膜和肺泡的物理损伤越大。

   (五)溶解度:有毒粉尘如铅等,溶解度越高毒作用越强;相对无毒尘如面粉,溶解度越高作用越低;石英尘很难容解,在体内持续产生危害作用。

   (六)荷电性:固体物质在被粉碎和流动的过程中,相互摩擦或吸附空气中的离子而带电,漂浮在空气中的粉尘有90%-95%的带正电或带负电,同性电荷相排斥,异性电荷相吸引,带电尘粒易在肺内阻留,危害大。

   (七)爆炸性:有些粉尘达到一定的浓度,遇到明火、电火花和放电时会爆炸,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重危害。煤尘的爆炸极限是35g/㎡、面粉、铝、硫磺7g/㎡、糖为10.3g/㎡.

   四、生产性粉尘的危害:生产性粉尘由于种类和理化性质的不同,对机体的损害也不同。按其作用部位和病理性质,可将危害归纳为尘肺、局部作用、全身中毒、变态反应和其他五部分。

  (一)尘肺:尘肺是指工农业生产过程中,长期吸入粉尘而发生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按其病因不同又分为五类:①矽肺:在生产过程中长期吸入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粉尘而引起的以肺纤维化为主的疾病。 ②硅酸盐肺:长期吸入含有结合状态的二氧化硅的粉尘所引起的尘肺,如石棉肺、滑石肺、云母肺等。③炭黑尘肺::长期吸入煤、石墨、炭黑、活性炭等粉尘引起的尘肺。④混合型尘肺:长期吸入含有游离二氧化硅和其他物质的混合性粉尘(如煤矽肺、铁矽肺等)所致的尘肺。⑤其他尘肺:长期吸入铝及其氧化物引起的铝尘肺,或长期吸入电焊烟尘所引起的电焊工尘肺等。上述各类尘肺中,以矽肺、石棉肺、煤矽肺较常见,危害性则以矽肺最为严重。

  (二)局部作用:接触或吸入粉尘,首先对皮肤、角膜、粘膜等产生局部的刺激作用,并产生一系列的病变。如粉尘作用于呼吸道,早期可引起鼻腔粘膜机能亢进,毛细血管扩张,久之便形成肥大性鼻炎,最后由于粘膜营养供应不足而形成萎缩性鼻炎。还可形成咽炎、喉炎、气管及支气管炎。作用于皮肤、可形成粉刺、毛囊炎、脓皮病,如铅尘浸入皮肤,会出现一些小红点,称为“铅疹”等。

  (三)全身中毒作用:吸入含有铅、锰、砷等毒物的粉尘,可被吸收引起全身中毒。

  (四)变态反应:某些粉尘,如棉花和大麻的粉尘可能是变应原,可引起支气管哮喘、上呼吸道炎症和间质性肺炎等。

  (五)其他:某些粉尘具有致癌作用,如接触放射性粉尘可致肺癌、石棉尘可引起间皮瘤。沥青粉尘沉着于皮肤,可引起光感性皮炎等。

  五、尘肺的预防:尘肺是常见的职业病,尘肺预防是职业健康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国政府一贯重视尘肺的预防工作,各级厂矿企业和安全监管部门,在防尘工作中结合国情,总结了非常实用的“革、水、密、风、护、管、教、查”防尘八字经验。革,即工艺改革和技术革新;水,即湿式作业;密,是密闭尘源;风,是通风除尘;护,即个人防护;教,指宣传教育;查,是指定期检查评比、总结,定期健康检查。粉尘的防护对策应对工艺、工艺设备、物料、操作条件及方式、职业健康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技术措施进行优化、组合,采取综合治理。可采取以下措施:①消除或减弱粉尘发生源:在工艺和物料方面选用不产生粉尘的工艺,选用无危害或少危害的物料,是消除或减弱粉尘危害的根本途径,即通过工艺和物料选用消除粉尘发生源。例如用树脂砂替代铸造型砂,用湿法生产工艺代替干法生产工艺(如水磨代替干磨、水力清理、电液压清理代替机械清理、使用水雾电弧焊刨等)。②限制、抑制粉尘和粉尘扩散:采取密闭管道输送、密闭设备加工,或在不妨碍操作条件下,也可采取半封闭、屏蔽、隔离设施,防止粉尘外逸或将粉尘限制在局部范围内减少扩散:降低物料落差,减少扬尘;对亲水性、弱粘性物料和粉尘应尽量采取增湿、喷雾、喷蒸汽等措施,减少在运输、碾碎、筛分、混合和清理过程中粉尘扩散。③通风排尘:通风排尘依据作业场所及环境状况分全面机械通风和局部机械通风。通风换气是把清洁新鲜空气不断地送人工作场所,将空气中的粉尘浓度进行稀释,并将污染的空气排出室外,使作业场所的有害粉尘稀释到相应的最高容许浓度。在通风排气过程中,含有有害物质的气流不应通过作业人员的呼吸带。④增设吸尘净化设备:依据粉尘的性质、浓度、分散度和发生量、采用相适应的除尘、净化设备消除和净化空气中的粉尘,并防止二次扬尘。⑤个人防护:依据粉尘对人体的危害方式和伤害途径,进行针对性的个人防护。粉尘(或毒物)对人体伤害途径有三种:一是吸入,通过呼吸道进人体内:二是通过人体表面皮汗腺、皮脂腺、毛囊进入体内;三是食入,通过消化道进入体内。那么针对伤害途径,个人防护对策:一是切断粉尘进入呼吸系统的途径。依据不同性质的粉尘,配载不同类型的防尘口罩、呼吸器、(对某些有毒粉尘还应配戴防毒面具);二是阻隔粉尘对皮肤的接触。正确穿戴工作服(有的还需要穿连裤、连帽的工作服)、头盔(人体头部是汗腺、皮脂肪和毛囊较集中的部位)眼镜等:三是禁止在粉尘作业现场进食、抽烟、饮水等。⑥卫生保健措施: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总局23号令),第三十一条规定: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生产经营单位承担。从事粉尘作业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一是可建立职工的基础健康资料,二是,可排除活动活动性肺结核、慢性肺支气管疾病、严重的心血管病等职业禁忌症。对在岗和离岗的粉尘作业职工应视情况不同,每隔1-3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重点是X线胸片检查,以早期发现尘肺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