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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乙烯中毒及治疗

2004-12-27   来源:中国化学品安全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中毒表现:
    1.急性中毒主要发生于聚合釜内从事清釜操作而无防护措施者,也见于抢修设备或意外事故时接触大量氯乙烯者。临床上主要表现麻醉症状。轻症者诉眩晕、头痛、乏力、胸闷、恶心、嗜睡、步态蹒跚等。严重中毒者神态不清或呈昏睡状,甚至可以死亡。
    皮肤接触氯乙烯液体,可出现局部麻感,并见红斑、浮肿,甚至局部坏死等。眼部受污染出现明显刺激症状。
    2.慢性影响长期接触氯乙烯可引起多系统的全身病变,如神经衰弱综合征、雷诺氏综合征、周围性神经病、肢端溶骨症、硬皮病、肝脾肿大、肝脏血管肉瘤、血小板减少、肺功能减退等。以上临床所见,有人称之为"氯乙烯病"或"氯乙烯综合征"。
    支端溶骨症(acroosteolysis,AOL)这是氯乙烯病损的特殊所见之一。主要见于制造聚氯乙烯工厂中从事清洗聚合釜的工人(简称为清釜工)。其特点为末节指骨的骨质发生溶解性损害。X线摄片常见一指或数指的末端指骨粗隆边缘有缺损。患者诉手指麻木、疼痛等血管痉挛症状,并见手指发白,局部有寒冷感,触觉、温热觉等减退。早期脱离接触,大部分患者的病损可自愈,症状也随之逐渐消失。
    肝脏血管肉瘤(hepatic angiosarcoma)1974年在美国报告第一例。通过动物实验、临床观察与流行病学研究,已证实本症系氯乙烯所致的一种恶性程度很高的职业性病变。本症主要见于清釜工。至1984年,各国已先后报告102例,我国尚未发现。据64例统计,发病工龄4~28年,平均17.8年;发病年龄37~71岁,平均49.7岁。
    临床上常地特异表现,发病缓慢,早期一般无明显症状。主要乏力、厌食、呕吐、腹胀、右季肋部疼痛或腹痛、腹泻、体重减轻等;少数患者有便血。至后期,肝明显肿大,并有黄疸、腹水,肝功能检查大多无明显异常,有时见谷丙转氨酶、γ-谷氨酰转肽酶(γ-GT)、碱性磷酸酶活性升高。
    造血系统可见贫血、血小板减少、凝血障碍。
    皮肤经常接触,见干燥、皲裂,或引起丘疹、粉刺、手掌皮肤角化、指甲弯薄等;有时偶见秃发。少数人出现硬皮病样改变。
    接触聚氯乙烯热解产物,以呼吸道刺激症状为常见。短时大量吸入,可出现呼吸困难、寒战、发热、胸痛等症状,也有发生慢性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哮喘者。
诊 断:
    急性中毒诊断不难。慢性氯乙烯病的诊断比较复杂,应进行全面而细致的观察,特别是对肝脏血管肉瘤,须注意消化道症状、便血等表现,并运用B型超声波、肝脏血管造影等检查。肝功能检查的特异性不明显。肝活检如发现肝细胞和窦细胞混合增生则有诊断价值。
    有人提出,采用毛细血管镜检查有助于发现毛细血管改变。如出现毛细血管障碍,特别是血管袢萎缩,可看做进展中的全身中毒性胶原病的依据。
    尿中硫撑双乙酸(TDGA)可作为生物学监测指标。
治 疗:
    急性中毒时要迅速将患者移离现场,对症处理。皮肤或眼受污染,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更换清洁服装。
    慢性患者也强调早期治疗。有肝病、肢端溶骨症及皮炎者宜及时调离。肝血管肉瘤的治疗可用阿霉素、环磷酰胺等抗癌药物;局灶性病变可考虑手术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