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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发生中毒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二)

2004-12-2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品名
氯; Chlorine; CAS:7782-50-5
理化性质
黄绿色气体,有窒息性气味。分子式Cl2。分子量 70.91。相对密度1.47(0℃,369.77kPa)。熔点-101℃。沸点-34.5℃。蒸气密度2.49。蒸气压506.62kPa (5atm,10.3℃)。溶于水和易溶于碱液。遇水生成次氯酸和盐酸,次氯酸再分解为盐酸新生态氯、氧和氯酸。氯与一氧化碳在高热条件下, 可生成光气。本品不燃,但可助燃。在日光下与易燃气体混合时会发生燃烧爆炸。与许多物质反应引起燃烧和爆炸。
侵入途径
主要经呼吸道侵入,损害上呼吸道; 空气中氯浓度较高时也侵入深部呼吸道。
毒理学简介
人吸入LCLo: 500 ppm/5M。
大鼠吸入LC50: 293 ppm/1H。小鼠吸入LC50: 137 ppm/1H。氯气吸入后,主要作用于气管、支气管、细支气管和肺泡,导致相应的病变,部分氯气又可由呼吸道呼出。人体对氯的嗅阈为0.06mg/m^3; 90mg/m^3,可致剧咳;120~180mg/m^3, 30~60min可引起中毒性肺炎和肺水肿; 300mg/m^3时, 可造成致命损害;3000mg/m^3时, 危及生命; 高达30000mg/m^3时,一般滤过性防毒面具也无保护作用。中毒机理: 氯气吸入后与粘膜和呼吸道的水作用形成氯化氢和新生态氧。氯化氢可使上呼吸道粘膜炎性水肿、充血和坏死; 新生态氧对组织具有强烈的氧化作用,并可形成具细胞原浆毒作用的臭氧。 氯浓度过高或接触时间较久, 常可致深部呼吸道病变,使细支气管及肺泡受损,发生细支气管炎、肺炎及中毒性肺水肿。由于刺激作用使局部平滑肌痉挛而加剧通气障碍, 加重缺氧状态; 高浓度氯吸入后, 还可刺激迷走神经引起反射性的心跳停止。
临床表现
急性中毒:主要为呼吸系统损害的表现。
a.起病及病情变化一般均较迅速。
b.可发生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或肺水肿,表现为咽痛、呛咳、咯少量痰、气急、胸闷或咯粉红色泡沫痰、呼吸困难等症状,肺部可无明显阳性体征或有干、湿性罗音。有时伴有恶心、呕吐等症状。
c.重症者尚可出现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有进行性呼吸频速和窘迫、心动过速,顽固性低氧血症,用一般氧疗无效。
d.可伴有头晕、头痛、烦燥、嗜睡,严重者可陷入昏迷状态。
e.少数患者有哮喘样发作,出现喘息,肺部有哮喘音。
f.极高浓度时可引起声门痉挛或水肿、支气管痉挛或反射性呼吸中枢抑制而致迅速窒息死亡。
g.并发症主要有肺部继发感染、心肌损害及气胸、纵隔气肿等。h.X线检查: 可无异常,或有两侧肺纹理增强、点状或片状边界模糊阴影或云雾状、蝶翼状阴影。
i.血气分析:病情较重者动脉血氧分压明显降低。
j.心电图检查:中毒后由于缺氧、肺动脉高压以及植物神经功能障碍等,可导致心肌损害及心律失常。
眼损害: 氯可引起急性结膜炎,高浓度氯气或液氯可引起眼灼伤。
皮肤损害: 液氯或高浓度氯气可引起皮肤暴露部位急性皮炎或灼伤。
处理
吸入气体者立即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安静及保暖。眼或皮肤接触液氯时立即用清水彻底冲洗。吸入后有症状者至少观察12小时, 对症处理。吸入量较多者应卧床休息,吸氧, 给舒喘灵气雾剂、喘乐宁(Ventolin)或5%碳酸氢钠加地塞米松等雾化吸入。急性中毒时需合理氧疗;早期、适量、短程应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 维持呼吸道通畅;防治肺水肿及继发感染,参见&1391200<急性刺激性气体中毒性肺水肿>的其他对症处理。眼及皮肤灼伤按酸灼伤处理,参见&1391200<化学性眼灼伤的治疗>#和&1391200<化学性皮肤灼伤#&1391200的治疗>#
标准
车间空气卫生标准:中国 MAC 1mg/m^3; 美国 ACGIH TLV-STEL 2.9mg/m3(1ppm);TLV-TWA 1.5 mg/m3 (0.5 ppm) 中国职业病诊断国家标准:职业性急性氯气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4866-85。危规:GB2.3类23002(液化的)。原铁规:剧毒气体,31001。UN NO.1017。IMDG CODE 2028页,2类。副危险6.1 。

甲醇

品名
甲醇; 木醇; 木酒精; 甲基氢氧化物 ; Methanol; Methyl alcohol;Carbinol;Wood alcohol; Wood spirit; Methyl hydroxide; CAS: 67-56-1
理化性质
无色、透明、高度挥发、易燃液体。略有酒精气味。分子式 C-H4-O。分子量32.04。相对密度0.792(20/4℃)。熔点-97.8℃。沸点64.5℃。闪点 12.22℃。自燃点463.89℃。蒸气密度 1.11。蒸气压 13.33KPa(100mmHg 21.2℃)。蒸气与空气混合物爆炸下限 6~36.5 % 。能与水、乙醇、乙醚、苯、酮、卤代烃和许多其他有机溶剂相混溶。遇热、明火或氧化剂易着火。遇明火会爆炸。
侵入途径
主要经呼吸道和胃肠道吸收,皮肤也可部分吸收。
毒理学简介
人(男性)经口LDLo: 6422mg/kg; TDLo: 3429mg/kg。女性经口TDLo:4mg/kg 。另有报道,人类经口LDLo:428mg/kg,143mg/kg不等;吸入TCLo: 86000mg/m3 ,300ppm不等。 大鼠经口LD50: 5628mg/kg; 吸入LC50: 64000ppm/4H 。小鼠经口LD50: 7300mg/kg;吸入 LCLo: 50 gm/m3/2H。兔经皮LD50: 15800 mg/kg。甲醇吸收至体内后,可迅速分布在机体各组织内,其中,以脑脊液、血、 胆汁和尿中的含量最高, 眼房水和玻璃体液中的含量也较高, 骨髓和脂肪组织中最低。甲醇在肝内代谢, 经醇脱氢酶作用氧化成甲醛, 进而氧化成甲酸。本品在体内氧化缓慢,仅为乙醇的 1/7 ,排泄也慢,有明显蓄积作用。 未被氧化的甲醇经呼吸道和肾脏排出体外,部分经胃肠道缓慢排出。 推测人吸入空气中甲醇浓度 39.3~65.5g/m^3, 30~60 分钟,可致中毒。人口服5~10ml, 可致严重中毒; 一次口服 15ml , 或 2天内分次口服累计达 124~164ml,可致失明。有报告,一次口服 30ml 可致死。甲醇主要作用于神经系统,具有明显的麻醉作用,可引起脑水肿。甲醇的麻醉浓度与LC较接近,故危险性较大。对视神经和视网膜有特殊的选择作用, 易引起视神经萎缩, 导致双目失明。 甲醇蒸气对呼吸道粘膜有强烈刺激作用。甲醇的毒性与其代谢产物甲醛和甲酸的蓄积有关。 以前认为毒性作用主要为甲醛所致, 甲醛能抑制视网膜的氧化磷酸化过程,使膜内不能合成ATP,细胞发生变性,最后引起视神经萎缩。近年研究表明,甲醛很快代谢成甲酸,急性中毒引起的代谢性酸中毒和眼部损害,主要与甲酸含量相关。甲醇在体内抑制某些氧化酶系统,抑制糖的需氧分解,造成乳酸和其他有机酸积聚以及甲酸累积,而引起酸中毒。一般认为,甲醇的毒性是由其本身及其代谢产物所致的。DLH: +6000 ppm [R28]
临床表现
急性甲醇中毒后主要受损靶器官是中枢神经系统、 视神经及视网膜。吸入中毒潜伏期一般为 1~72小时, 也有96小时的; 口服中毒多为8~36小时; 如同时摄入乙醇,潜伏期较长些。
临床特点
刺激症状:吸入甲醇蒸气可引起眼和呼吸道粘膜刺激症状。中枢神经症状:患者常有头晕、头痛、眩晕、乏力、步态蹒跚、失眠,表情淡漠,意识混浊等。重者出现意识朦胧、 昏迷及癫痫样抽搐等。严重口服中毒者可有锥体外系损害的症状或帕金森氏综合征。头颅CT检查发现豆状核和皮质下中央白质对称性梗塞坏死。幻觉、忧郁等症状。眼部症状:最初表现眼前黑影、闪光感、视物模糊、眼球疼痛、畏光、复视等。严重者视力急剧下降,可造成持久性双目失明。检查可见瞳孔扩大或缩小,对光反应迟钝或消失,视乳头水肿,周围视网膜充血、出血、水肿,晚期有视神经萎缩等。酸中毒:二氧化碳结合力降低,严重者出现紫绀、呼吸深而快呈Kussmaul呼吸。
消化系统及其他症状:患者有恶心、呕吐、上腹痛等,可并发肝脏损害。口服中毒者可并发急性胰腺炎。少数病例伴有心动过速、心肌炎、S-T段和T波改变, 急性肾功能衰竭等。严重急性甲醇中毒出现剧烈头痛、恶心、呕吐、视力急剧下降,甚至双目失明,意识朦胧、谵妄、抽搐和昏迷。最后可因呼吸衰竭而死亡。根据甲醇接触史,短期内出现中枢神经损害、眼部损害和代谢性酸中毒为主的临床表现,参考现场卫生学调查,除外其他类似表现的疾病,综合分析后诊断并不困难。必要时可作血和尿甲醇测定。中毒早期应与感冒、神经衰弱、急性胃肠炎等鉴别。此外应与氯甲烷、乙二醇急性中毒和其他原因引起的脑病、视神经损害等相鉴别。必须详细询问职业史,现场卫生学调查,密切观察病情进展,结合实验室检查,可得出正确诊断。
处理
患者应立即移离现场,脱去污染的衣服。口服者用 1% 碳酸氢钠洗胃,硫酸镁导泻。清除体内已吸收的甲醇。透析疗法:中毒严重者应及早进行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以减轻中毒症状,挽救病人生命,减少后遗症。血液透析疗法的指征为: ①血液甲醇>15.6mmol/L;或甲酸>4.34mmol/L;②严重代谢性酸中毒; ③视力严重障碍或视乳头视网膜水肿。解毒剂: 乙醇为甲醇中毒的解毒剂,应用乙醇可阻止甲醇氧化, 促进甲醇排出。用10%葡萄糖液配成 5%乙醇溶液,静脉缓慢滴注。国内临床经验不多。纠正酸中毒:根据血气分析或二氧化碳结合力测定及临床表现, 及早给予碳酸氢钠溶液或乳酸钠溶液。 支持和对症治疗:根据病情积极防治脑水肿,降低颅内压,改善眼底血循环, 防止视神经病变。维持呼吸和循环功能,维持电解质平衡。给予大量B族维生素。有人建议用甲酸盐和4-甲基吡唑(4MP)治疗甲醇中毒, 在猴的实验研究中已证实,迄今尚未用于临床。
标准
车间空气卫生标准:中国 MAC 50mg/m^3; 美国 OSHA PEL-TWA 260mg/m^3
危规: GB 3.2 类 32058。原铁规: 一级易燃液体, 61069。UN NO.1230。
IMDG CODE 3087页,3类。副危险 6.1 类。

甲胺

品名
甲胺; 一甲胺; 氨基甲烷; Methylamine; Monomethylamine; Aminomethane; CAS:74-89-5
理化性质
有强烈氨臭的无色气体。分子式 C-H5-N。分子量 31.06。相对密度 0.699(-10.8/4℃)。熔点 -93.5℃。沸点 -6.3 ℃。蒸气密度1.07。蒸气压 202.62kPa (25℃)。蒸气与空气混合物爆炸限 4.9~20.7% 。易溶于水; 溶于乙醇; 与乙醚混溶。水溶液呈强碱性。腐蚀铜、铜合金、锌合金、铝和镀锌表面。 当在冰和盐水混合物中冷却时,会冒烟。遇明火、火花易燃烧、爆炸。加热分解或燃烧, 生成氮氧化物。
侵入途径
可经皮肤、眼、呼吸道、消化道等途径侵入机体。
毒理学简介
大鼠经口LD50: 100mg/kg; 吸入LC50: 448ppm/2.5H。小鼠吸入 LC50: 2400mg/m3/2H。本品属中等毒类,对皮肤、眼、上呼吸道及肺具强烈刺激作用。可迅速经呼吸道,皮肤吸收。有谓在同样条件下,其经皮与经口LD50相同。对脂肪族胺的代谢研究尚不充分。甲胺在肝、肾、 肠粘膜中受较高含量胺氧化酶作用下氧化,另一部分受特异氧化酶作用氧化。在尿中排泄率较低(2~10%)。动物给予致死或接近致死浓度的甲胺蒸气吸入,可导致气管炎、支气管炎、肺炎,甚至肺水肿。小鼠以 2.4mg/L浓度作用2小时,出现不安、鼻腔血性分泌物、呼吸困难、紫绀、反射亢进、头震颤、步态不稳、阵挛-强直性痉挛, 终因呼吸衰竭而亡; 解剖见坏死性气管、支气管炎, 肺出血, 内脏器官和大脑血管充血,死亡稍晚的动物则可见肝脏和肾脏管养不良性改变。吸入0.13mg/L 浓度可致兔呼吸节律改变, 0.05mg/L下40分钟影响兔的条件反射活动。吸入0.2mg/L浓度几分钟,猫出现明显的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小鼠吸入LC为2300mg/m^3·2h, 肌注LD为2.5g/kg。以0.1mg甲胺的40%水溶液一次涂兔皮,可致兔皮深度坏死; 取1滴滴眼,可致角膜损伤。经口可致胃肠粘膜腐蚀。甲胺的刺激强度与其浓度有关。其盐类的刺激性与毒性较甲胺为弱。IDLH: +100 ppm [R19]
临床表现
据报道,美国一名接触甲胺的工人,发生了变应性或化学性肺炎。
1991年江西上饶发生一甲胺槽车泄漏致多人死亡的恶性事故,死因主要为肺水肿。
处理
脱离接触。体表污染部位用清水彻底冲洗。过量吸入者给吸氧。对症治疗。注意防治肺水肿。
标准
车间空气卫生标准:中国 MAC 5mg/m^3; 美国 ACGIH TLV-STEL 19mg/m3(15ppm); TLV-TWA 6.4 mg/m3 (5 ppm)
危规:GB2.1类21043。原铁规:易燃气体,32023。UN NO.1061。IMDG CODE 2088页,2类。副危险3类和6.1 类。 
 
氢氟酸

品名
氢氟酸; Hydrofluoric Acid; CAS:7664-39-3
理化性质
氢氟酸是氟化氢气体的水溶液,为无色透明至淡黄色冒烟液体。有刺激性气味。分子式 HF-H2O。相对密度 1.15~1.18。沸点 112.2℃(按重量百分比计为38.2%)。市售通常浓度:约47% 。是弱酸。
侵入途径
可经皮肤吸收,氢氟酸酸雾经呼吸道吸入。
毒理学简介
对皮肤有强烈刺激性和腐蚀性。氢氟酸中的氢离子对人体组织有脱水和腐蚀作用,而氟是最活泼的非金属元素之一。皮肤与氢氟酸接触后, 氟离子不断解离而渗透到深层组织, 溶解细胞膜,造成表皮、真皮、皮下组织乃至肌层液化坏死。 氟离子还可干扰烯醇化酶的活性使皮肤细胞摄氧能力受到抑制。估计人摄入 1.5g 氢氟酸可致立即死亡。吸入高浓度的氢氟酸酸雾,引起支气管炎和出血性肺水肿。氢氟酸也可经皮肤吸收而引起严重中毒。
临床表现
皮肤损害程度与氢氟酸浓度,接触时间,接触部位及处理方法有关。浓度越高, 接触时间越长,受害组织越柔软或致密,作用就越迅速而强烈。接触 30% 以上浓度的氢氟酸,疼痛和皮损常立即发生。接触低浓度时,常经数小时始出现疼痛及皮肤灼伤。局部皮损初起呈红斑,随即转为有红晕的白色水肿,继而变为淡青灰色坏死,而后复以棕褐色或黑色厚痂,脱痂后形成溃疡。手指部位的损害常转为大疱,甲板也常同时受累, 甲床与甲周红肿。严重时甲下水疱形成, 甲床与甲板分离。高浓度灼伤常呈进行性坏死, 溃疡愈合缓慢。 严重者累及局部骨骼,尤以指骨为多见。表现为指间关节狭窄,关节面粗糙,边缘不整, 皮质增生, 髓腔狭小,乃至骨质吸收等类似骨髓炎的征象。氢氟酸酸雾可引起皮肤瘙痒及皮炎。 剂量大时亦可造成皮肤、 胃肠道和呼吸道粘膜的灼伤。眼接触高浓度氢氟酸后, 局部剧痛, 并迅速形成白色假膜样混浊, 如处理不及时可引起角膜穿孔。氢氟酸灼伤合并氟中毒已引起注意, 患者因低血钙出现抽搐, 心电图Q-T间期延长,心室颤动发作。
处理
皮肤接触后立即用大量流水作长时间彻底冲洗, 尽快地稀释和冲去氢氟酸。这是最有效的措施,治疗的关键。氢氟酸灼伤后的中和方法不少,总的原则是使用一些可溶性钙、镁盐类制剂, 使其与氟离子结合形成不溶性氟化钙或氟化镁,从而使氟离子灭活。 现场应用石灰水浸泡或湿敷易于推广。 氨水与氢氟酸作用形成具有腐蚀性的二氟化胺, 故不宜作为中和剂。氢氟酸灼伤治疗液(5%氯化钙20ml、2%利多卡因20ml、地塞米松5mg)浸泡或湿敷。以冰硫酸镁饱和液作浸泡。钙离子直流电透入。利用直流电的作用, 使足够量的钙离子直接导入需要治 疗的部位,提高局部用药效果。在灼伤的第1~3天,每天1~2次,每次20~30分钟。重病例每次治疗时间可酌情延长。氢氟酸溅入眼内,立即分开眼睑,用大量清水连续冲洗 15 分钟左右。滴入2~3滴局部麻醉眼药,可减轻疼痛。同时送眼科诊治。
标准
车间空气卫生标准: 中国 MAC 1mg/m^3 (按F计) ;
危规: GB 8.1 类 81016。原铁规: 一级无机酸性腐蚀物品, 91035。UN NO.
1790。IMDG CODE 8175页, 8类。
 
氯乙酸
品名
氯乙酸; Chloroacetic acid; Chloroethanoic acid; Monochloroacetic Acid; MAC; CAS:79-11-8
理化性质
无色或白色结晶。以三种晶格形式存在(α,β,γ),其中γ形式最稳定。含少量 ( <0.5% )二氯乙酸、 硫酸盐、 乙酸和水。 有较强的吸湿性。 分子式C2-H3-Cl-O2。分子量 94.50。相对密度 1.58(20/20℃)。熔点61~63℃ (商品酸)。沸点 189℃。闪点 126.11℃。蒸气密度 3.25。蒸气压 0.13kPa(1mmHg,43℃)。易溶于水; 溶于苯、乙醇和乙酸等。加热分解,生成有毒氯化物。
侵入途径
经呼吸道、消化道及皮肤吸收。
毒理学简介
大鼠经口LD50 :55mg/kg; 吸入LC50: 180 mg/m3。不同动物的中毒表现也有所差别, 主要表现为反应迟钝, 体重减轻, 1~3天内死亡。大鼠饲料中含1%的氯乙酸时,经200天实验期后发现肝糖原增加, 体重下降。其毒作用机理可能与重要酶类(如磷酸丙糖脱氢酶)的 -SH基反应有关。本品的嗅阈为 0.17mg/m^3。空气中浓度为23.7mg/m^3时,有轻微刺激和兴奋作用。浓度极高时可引起较重的呼吸道刺激和消化道症状, 鼻、口腔、咽喉烧灼感、咳嗽、恶心、呕吐及腹痛等; 极高浓度时可出现呼吸深, 嗜睡及肺水肿,甚至死亡。在豚鼠的5~10%的体表上涂擦本品, 动物在5小时后相继死亡。 死亡前有血尿、 抽搐及昏迷。 尸检发现皮肤涂擦处有深达皮下组织及肌肉层的组织坏死。主要脏器充血、出血、颗粒变性等病理改变。眼部直接接触本品酸雾或粉尘,即刻引起严重刺激症状及角膜损伤。
临床表现
急性中毒的轻重程度取决于现场氯乙酸(雾或粉尘)浓度和接触时间;皮肤侵入是否引起中毒与皮肤受害面积有关。无明显潜伏期。刺激症状:雾或粉尘可引起眼和上呼吸道轻、中度刺激症状。吸入后轻度中毒: 可有上呼吸道炎症表现。 经休息和对症处理数小时至数日内即可恢复。吸入高浓度的酸雾或粉尘迅速发生严重中毒, 出现嗜唾、呼吸深,咳嗽、恶心、呕吐,数小时后出现严重的肺水肿。皮肤: 氯乙酸液或粉尘直接接触皮肤可出现红、肿、水疮, 伴有剧痛, 水疱吸收后出现过度角化,经数次脱皮后痊愈。如受侵皮肤面积在10%左右时应注 意观察经皮肤吸收而中毒。眼: 本品酸雾或粉尘溅入眼内, 可引起灼痛、流泪、结膜充血, 严重时可引起角膜组织损害。
诊断:#1 有明确的接触史。2 临床表现首先出现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 以后有支气管炎或肺水肿及皮肤损害等。3 胸部 X 线片可有散在的小点片状阴影或两测密度均匀的云絮状阴影或蝶翼状阴影。
处理
立即脱离事故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脱去污染的衣物,并用大量清水冲洗污染皮肤至少15分钟;眼污染时应分开眼睑用微温水缓流冲洗至少15分钟。注意勿让冲洗后流下的水再污染健康的眼; 使病人安静,保暖,休息, 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轻度中毒病人以支持疗法为主,同时给予对症治疗。较重中毒病人应早期、适量、短程给予糖皮质激素,以控制肺水肿。
事故案例
国外曾报告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一工人约10%的皮肤被氯乙酸浸渍, 虽然立即用清水彻底清洗,但10小时后仍中毒死亡。国内也有类似的事故发生。
标准
车间空气卫生标准:
俄罗斯: STEL 1 mg/m3 ;
英国: TWA 0.3 ppm, STEL 1 ppm, Skin
危规:GB8.1 类81603。原铁规:二级有机酸性腐蚀物品,94003。UN NO. 1750(液体),1751(晶体)。IMDG CODE 8134页,8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