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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发生中毒事故的危险化学品(四)

2004-12-2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光气

品名
光气; 碳酰氯; 氧氯化碳; Phosgene; Carbonyl Chloride; CAS:75-44-5
理化性质
无色,高毒性气体,有窒息性气味; 空气稀释时,有一种干草的霉味。在0℃时冷凝为透明无色发烟液体。分子式 COCl2。分子量98.92。相对密度 1.381(20/4℃)。熔点 -118℃。沸点 8.2 ℃。蒸气压 161.96kPa (20℃)。蒸气密度3.4。微溶于水;易溶于苯、甲苯、冰乙酸和许多液态烃类。遇水缓慢分解, 生成一氧化碳和氯化氢。加热分解, 产生有毒和腐蚀性气体。万一有光气漏逸, 微量时可用水蒸汽冲散; 较大量时, 可用液氨喷雾解毒,也可被苛性钠溶液吸收。COCl2+4NH3→CO(NH2)2+2NH4Cl 侵入途径
可经呼吸道吸入
毒理学简介
人吸入LCLo: 50ppm/5M;男性LCLo: 360mg/m3/30M。人吸入5ppm/30M。属高毒类。为窒息性毒气。毒性比氯气大10倍。大鼠吸入20分钟的LC50为100mg/m^3。较低浓度时无明显的局部刺激作用,经一段时间后出现肺泡-毛细血管膜的损害,而导致肺水肿。较高浓度时可因刺激作用而引起支气管痉挛, 导致窒息。人的嗅觉阈为0.4~4mg/m^3。8mg/m^3对眼和鼻有轻度刺激作用。
临床表现
急性中毒:吸入一定量的光气当时可出现轻度眼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如流泪、咽部不适、咳嗽、胸闷; 或无明显症状。经1~24小时或长些时间的症状缓解期,后迅速出现肺水肿、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可并发纵膈及皮下气肿、气胸等。血气分析示动脉血氧分压降低。胸部X线片呈支气管炎或肺水肿的表现。 部分患者在肺水肿消退后2周左右可出现迟发性阻塞性细支气管炎。胸部X线片示两肺满布粟粒阴影。处理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绝对卧床静息。密切接触者即使无症状,亦应观察24~48小时, 注意呼吸率及肺部听诊等。 及时观察血气分析及胸部 X线片变化。 给予对症治疗。防治肺水肿, 给予合理氧疗; 保持呼吸道通畅 , 应用支气管解痉剂,肺水肿发生时给去泡沫剂如消泡净,必要时作气管切开、机械通气等;早期、适量、短程应用糖皮质激素,如可按病情轻重程度, 给地塞米松10~60mg/日,分次给药, 待病情好转后即减量,大剂量应用一般不超过3~5日,重症者为预防阻塞性细支气管炎, 可酌情延长小剂量应用的时间; 短期内限制液体入量。合理应用抗生素。脱水剂及吗啡应慎用。强心剂应减量应用。
标准
车间空气卫生标准: 中国MAC 0.5mg/m^3; 美国ACGIH TLV-TWA0.40mg/m^3
中国职业病诊断国家标准: 职业性光气中国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8787-88
危规: GB2.3类23038。UN NO.1076。IMDG CODE 2070页2类。副危险6.1 类 和8类。

品名
酚; 苯酚; 石炭酸; 羟基苯; phenol; Hydroxybenzene; CAS: 108-95-2
理化性质
无色针状结晶或白色结晶,有特殊气味,遇空气和光变红,遇碱变色更快。分子式C6-H6-O。分子量94.11。相对密度1.071。熔点40.85℃(超纯,含杂质熔点提高)。沸点 181.9℃。闪点 79.44℃(闭杯),85℃(开杯)。自燃点 715℃。蒸气密度3.24。蒸气压0.13kPa(40.1℃)。蒸气与空气混合物燃烧限1.7~8.6% 。1克溶于约15ml水(0.67%,25℃加热后可以任何比例溶解), 12ml苯。易溶于醇、氯仿、乙醚、丙三醇、二硫化碳、凡士林、碱金属氢氧化物水溶液, 几乎不溶于石油醚。水溶液pH值约为6.0。 酚能腐蚀橡胶和合金。与碱作用生成盐。遇热、明火、氧化剂、静电可燃。与三氯化铝、 硝基苯、丁二烯、过二硫酸、过一硫酸发生剧烈反应, 引起燃烧爆炸。能与氧化剂发生反应。
侵入途径
可经呼吸道、皮肤和消化道吸收。
毒理学简介
大鼠经口LD50:317mg/kg;吸入LC50:316mg/m3。小鼠经口LD50:270mg/kg;
吸入LC50: 177 mg/m3。兔经皮LD50: 630 mg/kg。低浓度酚能使蛋白变性,高浓度能使蛋白沉淀。对皮肤、粘膜有强烈的腐蚀作用,也可抑制中枢神经系统或损害肝、肾功。水溶液比纯酚易经皮肤吸收,而乳剂更易吸收。吸入的酚大部分滞留在肺内, 停止接触很快排出体外。吸收的酚大部分以原形或与硫酸、葡萄糖醛酸或其他酸结合随尿排出, 一部分经氧化变为邻苯二酚和对苯二酚随尿排出, 使尿呈棕黑色(酚尿)。人口服致死量报道不一,LD为2~15g,或MLD为140mg/kg, 14g/kg。国外报道酚液污染皮肤面积为25%,10分钟死亡,血酚为0.74mmlo/L。
临床表现
急性中毒:吸入高浓度蒸气可引起头痛、头昏、乏力、视物模糊、 肺水肿等表现。误服可引起消化道灼伤, 出现烧灼痛, 呼出气带酚气味, 呕吐物或大便可带血,可发生胃肠道穿孔,并可出现休克、肺水肿、肝或肾损害。一般可在 48 小时内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血及尿酚量增高。皮肤灼伤:创面初期为无痛性白色起皱,继而形成褐色痂皮。常见浅Ⅱ度灼伤。可经灼伤的皮肤吸收,经一定潜伏期后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等急性中毒表现。眼接触:可致灼伤。
处理
急性中毒:立即脱离现场至新鲜空气处。皮肤污染后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20分钟; 面积小也可先用50%酒精擦试创面或用甘油、聚乙二醇或聚乙二醇和酒精混合液 (7:3) 抹皮肤后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用饱和硫酸钠溶液湿敷。口服者给服植物油 15~30ml, 催吐, 后温水洗胃至呕吐物无酚气味为止,再给硫酸钠15~30mg。消化道已有严重腐蚀时勿给上述处理。早期给氧。合理应用抗生素。 防治肺水肿、 肝、肾损害等对症、支持治疗。糖皮质激素的应用视灼伤程度及中毒病情而定。病情(包括皮肤灼伤)严重者需早期应用透析疗法排毒及防治肾衰。口服者需防治食道瘢痕收缩致狭窄。 眼接触:用生理盐水、冷开水或清水至少冲洗10分钟,对症处理。
标准
车间空气卫生标准: 中国 MAC 5mg/m^3(皮); 美国 ACGIH TLV-TWA19mg/m^3(皮)。
危规: GB6.1 类61067。原铁规:有机其他腐蚀物品,98001。UN NO.1671、2312 。IMDG CODE 6148-1、6149页,6.1 类。
 
氨   

品名
氨; 液氨; Ammonia; CAS: 7664-41-7
理化性质
无色气体,有刺激性恶臭味。分子式NH3。分子量17.03。相对密度0.7714g/l。熔点-77.7℃。沸点-33.35℃。自燃点 651.11℃。蒸气密度0.6。蒸气压1013.08kPa(25.7℃)。蒸气与空气混合物爆炸极限16~25%(最易引燃浓度17%)。氨在20 ℃水中溶解度34%,25℃时,在无水乙醇中溶解度10%,在甲醇中溶解度16%,溶于氯仿、 乙醚, 它是许多元素和化合物的良好溶剂。水溶液呈碱性,0.1N水溶液 PH值为11.1。液态氨将侵蚀某些塑料制品,橡胶和涂层。遇热、明火,难以点燃而危险性较低; 但氨和空气混合物达到上述浓度范围遇明火会燃烧和爆炸, 如有油类或其它可燃性物质存在,则危险性更高。与硫酸或其它强无机酸反应放热,混合物可达到沸腾。不能与下列物质共存:乙醛、丙烯醛、硼、卤素、环氧乙烷、次氯酸、硝酸、汞、氯化银、硫、锑、双氧水等。

侵入途径
氨气主要经呼吸道吸入。
毒理学简介
人吸入LCLo: 5000 ppm/5M。
大鼠吸入LC50: 2000 ppm/4H。小鼠吸入LC50: 4230 ppm/1H。
对粘膜和皮肤有碱性刺激及腐蚀作用,可造成组织溶解性坏死。高浓度时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和心脏停搏。人接触553mg/m^3可发生强烈的刺激症状,可耐受1.25分钟; 3500~7000mg/m^3浓度下可立即死亡。

临床表现

急性中毒:短期内吸入大量氨气后可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痰可带血丝、胸闷、呼吸困难,可伴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乏力等,可出现紫绀、眼结膜及咽部充血及水肿、呼吸率快、肺部罗音等。严重者可发生肺水肿、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喉水肿痉挛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致窒息,还可并发气胸、纵膈气肿。胸部 X线检查呈支气管炎、 支气管周围炎、肺炎或肺水肿表现。血气分析示动脉血氧分压降低。误服氨水可致消化道灼伤,有口腔、胸、腹部疼痛,呕血、虚脱,可发生食道、胃穿孔。同时可能发生呼吸道刺激症状。吸入极高浓度可迅速死亡。眼接触液氨或高浓度氨气可引起灼伤,严重者可发生角膜穿孔。皮肤接触液氨可致灼伤。

处理

吸入者应迅速脱离现场, 至空气新鲜处。维持呼吸功能。卧床静息。及时观察血气分析及胸部X线片变化。给对症、支持治疗。防治肺水肿、喉痉挛、水肿或支气管粘膜脱落造成窒息, 合理氧疗; 保持呼吸道通畅, 应用支气管舒缓剂; 早期、适量、短程应用糖皮质激素,如可按病情给地塞米松 10~60mg/d, 分次给药, 待病情好转后减量,大剂量应用一般不超过3~5日。注意及时进行气管切开, 短期内限制液体入量。合理应用抗生素。脱水剂及吗啡应慎用。强心剂应减量应用。误服者给饮牛奶,有腐蚀症状时忌洗胃。对症处理,眼污染后立即用流动清水或凉开水冲洗至少10分钟。皮肤污染时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30分钟。

标准
车间空气卫生标准:
中国MAC 30mg/m^3;
美国ACGIH TLV-TWA 17mg/m^3,STEL 24mg/m^3
美国NIOSH-IDLH: +300 ppm [R28]
中国职业病诊断国家标准:职业性急性氨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7800-87   

氢氰酸

品名
氢氰酸 ; Hydrocyanic acid; Prussic acid; CAS:74-90-8
理化性质
为无色伴有轻微的苦杏仁气味的液体, 分子式C-H-N。分子量27.03。相对 密度0.69。熔点 -14℃。沸点 26℃。闪点 -17.8℃。 蒸气密度 0.94。蒸气压101.31kPa(760mmHg, 25.8℃)。 蒸气与空气混合物爆炸限6~41% 。易溶于水、乙醇; 微溶于乙醚。水溶液呈弱酸性。
侵入途径
主要经口或吸入致中毒。液体可经皮肤及眼结膜吸收致中毒。
毒理学简介
可经各种途径吸收入人体。如吸收非致死量,部分以原形呼出; 大部分氰 离子可逐渐从体内细胞色素氧化酶或从高铁血红蛋白的结合中释出, 在体内硫氰酸的作用下与体内的硫代硫酸离子结合而转化为相 对无毒的硫氰酸盐从尿中排泄。
毒性数据
人口服LDLo: 570μg/kg; 人吸入TCL0: 500mg/m^3·3min; 人吸入LCLo: 120mg/m^3·h, 200mg/m^3·10min, 400mg/m^3·2min, 300mg/m^3, 立即死亡;人皮下LDLo:1mg/kg; 人静注TDLo: 55μg/kg。皮肤吸收蒸气6760mg/m^3, 50分钟,无症状; 1230mg/m^3 浓度下发生吸收。嗅觉阈为0.22~5.71mg/m^3。20~40mg/m^3下,几小时后出现轻度症状,如头痛、恶心、呕吐、心悸等。IDLH:+50 ppm [R30]
发病机理: 主要为氰离子与氧化型细胞色素氧化酶中的三价铁结合, 阻断了氧化过程中三价铁的电子传递,使组织细胞不能利用氧,形成内窒息。
临床表现
主要引起机体组织内窒息。
急性中毒病情进展迅速,无明显潜伏期。一般病情危重。吸入高浓度氰化氢或口服多量氢氰酸后立即昏迷、呼吸停止,于数分钟内死亡(猝死)。重症而非猝死病例: 早期症状,吸入者有眼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 呼出气带杏仁气味; 口服者有口腔、咽喉灼热感、流延、呕吐,呕出物有杏仁气味。并有头痛、头晕、胸闷、呼吸加深加快、 血压升高、 心悸、脉率加快、皮肤及粘膜呈鲜红色。后有胸部压迫感、 呼吸困难、意识朦胧。 继而抽搐、 昏迷、 呼吸减慢、 血压下降、 紫绀、 全身肌肉松弛、 呼吸停止、脉搏弱而不规则、 心跳停止、 死亡。静脉血呈鲜红色。尿硫氰酸盐量可增高。轻症者可有头痛、 头晕、 乏力、胸闷、呼吸困难、心悸、恶心、呕吐等表现。皮肤或眼接触氢氰酸可引起灼伤。亦可吸收致中毒。诊断原则与鉴别诊断:主要根据接触史及临床表现, 中毒早期呼出气或呕吐物中有杏仁气味,皮肤、粘膜及静脉血呈鲜红色为特征, 有助诊断, 但呼吸障碍时可出现紫绀。血及尿中硫氰酸盐量可作为接触指标, 其受吸烟及饮食影响, 应参考当地正常值。中毒时起病急, 不能等化验结果才作诊断。应与其他原因引起的中毒、脑血管疾病、心肌梗塞等所致的猝死或昏迷相鉴别。
处理
一般治疗原则:立即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猝死者应同时立即进行心肺脑复苏。急性中毒病情进展迅速,应立即就地应用解毒剂。吸入者给吸氧。皮肤接触液体者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或5%硫代硫酸钠冲洗皮肤至少20分钟。 眼接触者用生理盐水、 冷开水或清水冲洗5~10分钟。口服者用 0.2%高锰酸钾或 5%硫代硫酸钠洗胃。皮肤或眼灼伤按酸灼伤处理。
标准
车间空气卫生标准:
中国 MAC 0.3mg/m^3 (皮) ; 美国 OSHA PEL-TWA 氢氰酸 11mg/m^3(皮),
危规:
氢氰酸:GB 6,1类 61004。原铁规: 无机剧毒品, 81005。UN NO.1613。IMDG CODE 6092页, 6.1 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