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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的危害及防护

2010-11-1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氨是石油化工常见的职业危害因素。

    接触机会:原油蒸馏、加氢精制、酮苯脱蜡及丙烯腈生产

    石油化工行业,氨主要见于在原油蒸馏、加氢精制、酮苯脱蜡等装置及用氨做原料生产丙烯腈、工艺过程中作为碱洗剂以及冷冻剂,化肥工业中的合成氨生产等工作场所均存在氨。常见的职业中毒主要是由于氨的存储、运输和使用过程的意外事故造成氨的外溢或泄漏引起的。

    易溶于水、乙醇、乙醚和有机溶剂,与空气混合易燃爆

    氨气是无色有辛辣刺激臭味的气体,易溶于水、乙醇、乙醚和有机溶剂,其水溶液称氨水,呈强碱性,易燃。液体氨溢出时温度很低,蒸发迅速。遇酸或氟、氯发生剧烈反应,对铝和锌有腐蚀性。与空气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气体,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氨工作场所空气中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不超过20毫克/立方米,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不超过30毫克/立方米,立即威胁生命或健康的浓度(IDLH)为360毫克/立方米。

    经呼吸道进入人体,损害呼吸系统

    可经呼吸道进入人体。主要损害呼吸系统,可伴有眼和皮肤灼伤。

    刺激反应。仅有一过性眼睛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如流泪、咳嗽、咽痛、胸闷、头晕及眼和黏膜充血等,肺部无明显阳性体征。

    急性轻度中毒。表现为急性气管炎或支气管炎的症状,胸部X线检查可见肺纹理增强、增粗、紊乱,边缘模糊。

    急性中度中毒。表现为剧烈咳嗽,呼吸困难,有时痰中带血丝,可出现喉头水肿。胸部X线检查可出现病变较局限的网状、散在性或斑片状阴影。

    急性重度中毒。出现肺泡性肺水肿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或四度喉水肿,或并发较重的气胸或纵膈气肿,甚至窒息。胸部X线检查可见病变较广泛的斑片状、云絮状或大片状、蝶翼状阴影。

    长期影响。长期接触低浓度氨气,可引起慢性结膜炎、鼻炎、咽炎以及嗅觉、味觉等减退,也可引起肺通气功能下降。

    眼、皮肤的灼伤。氨水溅入眼内,可发生结膜充血水肿、角膜溃疡、虹膜炎等病变,甚至角膜穿孔、失明。氨水或高浓度氨气接触皮肤,可出现局部皮肤红斑、水疱、坏死。

    应急救援和防控措施

    抢救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进入现场,迅速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去除污染衣物。注意保暖、安静。不宜用水浸湿的毛巾掩面,以免形成氨水灼伤皮肤。用2%的硼酸或大量清水彻底清洗皮肤,溅入眼睛,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20分钟。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喉头水肿或痉挛。呼吸困难给氧,必要时用合适的呼吸器进行人工呼吸。心脏骤停,必须现场行心肺复苏术,立即与医疗急救单位联系抢救。

    防控措施:加强密闭化生产及局部排风;进入密闭空间或其他高浓度作业区,要有专人监护,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可能发生氨泄漏的作业场所,尽可能安装氨气自动报警器;作业现场操控人员需穿静电工作服,戴橡胶防护手套和化学防护眼镜,携带个体报警仪。浓度超标时,需佩戴过滤式防毒口罩或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需佩戴空气呼吸器;定期和实时检测作业场所空气中氨浓度,做好氨作业人员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性体检,严禁有职业禁忌证的作业人员从事接触氨的作业;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对员工进行职业危害告知及职业卫生教育;工作场所提供淋浴和洗眼设施,作业人员应及时换洗工作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