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磷化氢及亚硝酸钠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毒控制中心研究员 周晓蓉
磷(Phosphorus,P)
一、理化性质
磷是类金属,有4种同素异构体:黄磷(又称白磷),有剧毒;红磷,毒性较小;紫磷与黑磷,很少见,毒性很小,不易点燃。黄磷是无色蜡样晶体。遇光变黄色,有蒜臭味。原子量30.97,熔点44.1℃,沸点280℃,燃点34℃,室温下可蒸发、自燃或磨擦起火。性质活泼,自然界中不以游离状态存在。在空气中易氧化成三氧化磷和五氧化二磷,此时为白色烟雾,黑暗中呈淡绿色荧光。黄磷不溶于水,易溶于油脂、二硫化碳、氯仿及苯。黄磷易与金属、卤素、氢气等化合生成磷化物。
二、接触机会
黄磷从磷矿石或磷酸钙中提取而得。在生产和使用黄磷及其制品的行业中,都会因接触到黄磷蒸气、粉尘、液体及固体而致急、慢性中毒。黄磷是制造红磷、磷化合物、磷酸、磷合金、烟幕弹、燃烧弹、焰火、爆竹等产品的原料,也是石油化工做缩合催化剂、表面活性剂、稳定剂、制药、电子、染料、农药、化肥等的原料。
三、毒性
黄磷属高毒类,对人的最小致死量为0.1—0.5g,吸收量达1mg/kg体重即可致死。
黄磷可经呼吸道、消化道、皮肤吸收入体内,对人体的主要靶器官是肝脏和骨骼。最终以磷酸盐的形式自尿中排出,少量随呼吸、汗、粪便排出。
四、临床表现
1.急性中毒
多发生于生产事故,经皮肤吸收和吸入黄磷蒸气引起,也可由熔化的磷或直接接触黄磷而致灼伤后发生中毒。
吸入大量磷蒸气后数小时可出现头晕、乏力、恶心等,2—3日后有上腹部疼痛、肝肿大、黄疸、肝功能异常。严重者出现肝功能衰竭、肝昏迷、肾脏损害等。
2.皮肤灼伤
黄磷灼伤创面呈棕褐色或黑色,可达到骨骼处,在黑暗处还可见到创面发出的荧光。若处理不当,可于1—10日后发生中毒,引起肝、肾功能衰竭而死亡。
3.慢性中毒
黄磷的职业危害主要是引起慢性中毒。多因呼吸道长期吸入黄磷蒸气或粉尘而引起。可因对呼吸道黏膜的刺激作用而引起呼吸道慢性炎症;可有因肝脏损害而发生的消化系统症状;还可对口腔产生损害,表现为牙周、牙体、下颌骨的进行性损坏;可有牙酸痛、牙周萎缩、牙周袋加深、牙颌面磨损、牙脱落等。多发于双侧后牙,往往两侧对称性进展。难治愈。
实验室检查:血磷可升高,肝、肾功能有异常;摄下颌骨左右侧位片可发现颌骨变化。
五、处理
1.急性中毒
(1)吸入高浓度黄磷蒸气后应立即脱离现场。
(2)黄磷灼伤皮肤后应立即用清水冲洗,一般要求20—30分钟。灭磷火,彻底清除嵌入肌肉深处的黄磷颗粒,尽快阻止黄磷吸收。
(3)适当选择用肾上腺激素等,进行对症、支持疗法。
2.慢性中毒
(1)注意口腔卫生,及时治疗各种口腔疾患。尽早治疗、修复受损牙体。
(2)下颌骨坏死病变应及时手术治疗。
(3)注意保护肝、肾功能,给予对症治疗。
六、预防
1.设备应加强检修。应达到密闭化、通风和排毒,严防跑、冒、滴、漏。
2.严格操作规章制度。黄磷一定要存放在水中,减少接触空气而发生自燃机会。
3.加强个人防护。工人必须佩戴防护用品,防止黄磷灼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工人要做好上岗前体检及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检查项目按口腔科及内科体检要求,包括拍摄下颌骨左右侧位像及病牙片,血、尿常规和肝、肾功能检查等。并要建立健康档案。
5.职业禁忌征。牙周、牙体、颌骨明显病变及慢性肝、肾疾病。
磷化氢(Phosphine,PH3)
一、理化姓质
磷化氢为无色气体,有腐鱼样臭味。分子量为34.04。熔点—133.5℃,沸点—87.4℃,常态磷化氢溶于水,17℃~20℃时每100份容积中能溶解磷化氢26份,微溶于乙醇、乙醚,易自燃,当空气中浓度达2%~8%时,可发生爆炸。
二、接触机会
凡含有磷的锌、锡、铅、镁等金属化合物,遇弱酸、遇水作用可产生磷化氢;使用磷化铝、磷化锌熏蒸粮食、皮革等作业,可接触较高浓度的磷化氢;乙炔制造、矽铁运输可因原料中混有磷化钙等杂质,也可接触磷化氢。饲料发酵等作业工人在一定条件下均有可能接触到较高浓度的磷化氢。
三、毒性
磷化氢属高毒类,浓度在1.4—4.2mg/m3时,可闻到特有的气味,10mg/m3浓度下接触6小时有中毒症状,409—846mg/m3浓度下接触0.5~1小时可致死。
磷化氢主要以呼吸道吸收进入血液,通过破坏血管内皮细胞,导致产生实质性脏器充血、水肿、细胞变性、坏死等病变。
四.临床表现
1.急性轻度中毒
起病急,多数在吸入磷化氢30分钟到8小时内发病,个别在24小时后发病。吸入中毒的早期症状为神经系统与呼吸系统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乏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胀、腹痛及咳嗽、胸闷等呼吸道刺激症状。或有嗜睡、轻度呼吸困难,肺部可有少量干、湿罗音,轻度心肌损害,轻度肝、肾功能损害。
2.急性重度中毒
除轻度中毒症状外,有下列症状之一,或中毒开始即表现为下列情况之一
者:
(1) 昏迷、抽搐;
(2) 肺水肿;
(3) 休克;
(4) 明显的心肌损害;
(5) 明显的肝、肾损害。
五、处理
1.立即脱离中毒现场,安静卧床休息。凡有症状者应观察24~48小时,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注意肺水肿的发生。
2.磷化氢中毒无特效解毒剂。及时给予氧气吸入。
3.及早应用糖皮质激素,以减少肺水肿、脑水肿的发生。
对重症患者,可予备注透析或备注灌流。
六、预防
1.凡有生成磷化氢的工艺过程,应注意密闭、通风。
2.用磷化铝熏蒸杀虫时,进入贮粮仓库必须佩戴有效的防毒面具,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矽铁运输、贮存应防潮湿,并加强通风。
4.对磷化锌、磷化铝的贮存,严格遵守规程。
5.对从事磷化氢作业工人需进行上岗前体检,有器质性神经系统疾病及明显的呼吸系统慢性疾病者不宜从事此项作业。
亚硝酸钠(Sodium nitrite NaNO2)
一、理化姓质
为白色或淡黄色斜方晶体。分子量69.1,熔点271℃,沸点320℃(分解)。易溶于水,难溶于乙醇、乙醚。水溶液呈碱性反应。
二、接触机会
主要作为某些有机物如染料的合成原料,大部分食品防腐剂含有亚硝酸盐。生活中常发生用工业用亚硝酸钠当作食盐而引起中毒。
三、毒性
属剧毒类,亚硝酸钠在胃中可转化为亚硝酸,吸收后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可麻痹血管舒缩中枢和呼吸中枢,扩张周围血管,并可与血红蛋白结合形成高铁血红蛋白。
人误服0.3~0.5g可引起急性中毒。
四、临床表现
急性中毒多因误服所致,口服后30分钟至3小时发病。
1.神经系统 头痛、头晕、乏力、瞳孔散大、烦燥、抽搐、昏迷等。
2.循环系统 面部潮红、心悸、血压下降,可发生晕厥、休克。
3.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明显紫绀,尤其口唇和指甲最为显著,呼吸困难。
4.消化系统 厌食、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
5.实验室检查 胃内容物中可检出大量亚硝酸钠,血液中高铁血红蛋白含量增加。
五、处理
1.发现误服后立即催吐、洗胃、导泻,灌活性炭吸附,并注意保暖、吸氧等。
2.特效治疗。 尽早应用高铁血红蛋白还原剂。美蓝用量为1—2mg/kg,以1%溶液5~10ml加入25%葡萄糖溶液20~40ml中,静脉缓慢注射。若注射后1小时紫绀不见消退,可重复用药一次,根据情况决定用全量或半量。并可同时给予维生素C 2.5g加入50%葡萄糖40~80ml中静脉注射或维生素C 5.0g加入5%葡萄糖液500ml静脉滴注。
3.密切观察病情及血红蛋白检查结果,对症处理。
病情严重者可输新鲜血或采用换血疗法。
六、预防
1.严格制定亚硝酸钠的生产、贮运各过程的操作规程。严防误用。
2.操作工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工作后洗手、洗澡、更换工作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