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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中毒的抢救原则和具体措施

2011-02-1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阻止毒物继续进入体内,同时给予急救处理

  1、吸入中毒 迅速将患者搬离中毒场所至空气新鲜处。保持患者安静,并立即松解患者衣领和腰带,以维持呼吸道畅通,并注意保暖。同时严密观察患者的一般状况,尤其是神志、呼吸和循环系统功能等。

  2、经皮肤中毒 将患者立即移离中毒场所,脱去污染衣服,迅速用清水洗净皮肤,粘稠的毒物则宜用大量肥皂水冲洗(敌百虫污染时,忌用碱性液体,因为后者可使其分解成毒性更大的敌敌畏)。遇水能发生反应的腐蚀性毒物如三氯化磷,则先用干布或棉花抹去毒物,再用水冲洗。

  3、经口中毒 多为接触或误服被毒物污染的食品、食具等所致,在生产性中毒中不占重要地位。如毒物为非腐蚀性的,患者神志清楚又无虚脱现象,应立即洗胃、催吐、导泻或活性碳吸附等方法将毒物消除。腐蚀性毒物中毒时为保护胃粘膜,可服牛奶、生蛋白、氢氧化铝液等,一般不宜洗胃。吐泻严重有明显脱水现象时忌用泻药。

  4、 局部灼伤 腐蚀性毒物如酸、碱等沾染皮肤及眼内,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5分钟。强酸沾染皮肤经水冲后,可再用5%碳酸氢钠冲洗,沾染眼内者,再用2%碳酸氢钠冲洗。强碱溅入眼内,水冲后用生理盐水或3%硼酸水连续冲洗至少15分钟,并立即送眼科处理。

  急性职业中毒患者,如有呼吸困难及紫绀等,应给予氧气吸入;呼吸停止或衰竭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呼吸呈窒息状者,可针刺人中穴,并可给山梗菜碱皮下或静注。有周围循环衰竭时,应保持患者安静,氧气吸入。如心跳已停止,须立即进行体外按摩,以及其他急救措施。详细参阅有关内科书籍。

  正确、及时的现场抢救和初步处理非常重要,可挽回一些严重中毒病人的生命,减轻中毒程度,为后一步治疗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 已进入体内的毒物,应尽快促进其排出

  1、络合剂 如毒物为金属或类金属,一般应及早使用相应有效的络合剂,但是对于有些毒物中毒,如急性有机汞中毒,在严重阶段使用络合剂(二巯基丙醇类药物),反可导致病情恶化,因此在应用络合剂时,需视病情而定。

  2、腹膜透析和血透析 急性职业中毒时,应用透析疗法的目的是排除机体内的毒物或抢救因中毒引起的急性肾功能衰竭。其指征为:中毒程度较严重,且毒物能被透析出体外者或有急性肾功能衰竭者。

  (三) 消除或减低毒物的毒性作用

  1、 防止再吸收 用药使之成为不溶解物质,而阻止再吸收。例如氯化钡、碳酸钡中毒时,可口服硫酸钠,使胃肠道内尚未吸收的可溶性钡盐成为不溶性硫酸钡;也可用硫酸钠静滴,使已吸收的钡离子结合而解毒。

  2、 中和毒物或其分解产物 如甲醇中毒时,酸中毒为其主要临床表现之一,可采用碱性药物治疗。急性溴甲烷、碘甲烷中毒时,在体内分解为酸性产物,亦可用碱性药物中和。

  3、 采用特效的解毒剂 如急性有机磷中毒时,可应用氯磷定、解磷定等胆碱酯酶复能剂。在中毒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时,可使用美蓝治疗。

  4、 其他对症、支持疗法 按病情可适量给予维生素类药物,预防继发感染,注意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等。由于很多毒物能引起迟发性脑水肿、肺水肿,故在早期治疗时,输液速度必须控制,以防诱发或加重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