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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液体的危害及防治——乙醛

2006-04-1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乙醛又称醋醛,是无色、易燃液体,有辛辣刺激性气味。由乙炔水合法、乙醇氧化法、石脑油氧化法和乙烯氧化法多种方法制取。目前工业生产多采用乙烯氧化法制取。
    分子式:CH3CHO。相对分子质量:44.05。熔点:-123.5℃,沸点:20.2℃。饱和蒸气压:98.64kPa(20℃)。闪点:-39℃。自燃温度:140℃。临界温度:188℃。相对密度(水=1):0.78,相对密度(空气=1):1.52。溶解性:溶于水,可混溶于乙醇、乙醚、氯仿等多种有机溶剂。
    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爆炸极限为4.0%~57.0%(体积分数)。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易氧化生成乙酸。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引着回燃。在浓硫酸或盐酸存在下聚合成三聚乙醛。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危险货物编号:31022,UN编号:1089,CAS号:75-07-0。
    主要用途  用于制造醋酸、醋酐、乙酸乙酯、正丁醇、季戊四醇和合成树脂等。
    健康危害表现  低浓度引起眼、鼻、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及支气管炎。高浓度吸人有麻醉作用。表现有头痛、头晕、嗜睡、神志不清及支气管炎、肺水肿,蛋白尿和心肌脂肪性变。可致死亡。误服出现胃肠道刺激症状,麻醉作用及心、肝、肾损害。对皮肤有致敏性。反复接触蒸气引起皮炎、结膜炎。
    慢性中毒:表现有体重减轻、贫血、谵妄、听幻觉、智力障碍和精神障碍。
    急救措施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对眼睛要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停止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误服者给饮大量温水,催吐洗胃。
    预防措施  密闭生产、隔离操作,加强全面通风。
    中国卫生标准(MAC):45mg/m3。空气中浓度超标时,戴防毒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戴防护手套。工作现场禁止吸烟。工作后淋浴、更衣。
    属低闪点易燃液体,要储存于阴凉、通风的仓库内。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要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不宜长时间储存。应与氧化剂、氟、氯等分开存放。储存间电器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灌装时要控制流速,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发生泄漏事故时,迅速疏散泄漏污染区的人员至安全处。切断火源。应急处理人员戴空气呼吸器,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用沙土或其他不燃性吸附混合吸收,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