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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液体的危害及防治——乙醚

2006-04-1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局醚又称二乙(基)醚,是无色透明易燃液体,有相当爽快的特殊气味,极易挥发。由乙醇与浓硫酸加热至130~140℃制得。
    分子式:C2H5OC2H5。相对分子质量:74.12。熔点:-116.2℃。沸点:34.6℃。闪点:-45℃。自燃温度:160℃。饱和蒸气压:58.92kPa(20℃)。相对密度(水=1):0.71,相对密度(空气=1):2.56。临界温度:194℃,临界压力:3.61Mpa。溶解性:难溶于水,易溶于苯、乙醇、氯仿等多数有机溶剂。
    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爆炸极限为1.9%~36.5%(体积分数)。燃烧热2748.4kJ/lom。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接触空气或在光照条件下,可生成具有潜在爆炸危险性的过氧化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引着回燃。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危险货物编号:31026,UN编号:1155,CAS号:60-29-7。
    主要用途  用作溶剂,可溶解脂肪、脂肪酸、蜡及大多数树脂;在生产无烟火药、火棉胶和照相软片时,它与乙醇混合用于溶解硝酸纤维素,在医药上用作吸人性麻醉剂。
    健康危害表现  乙醚主要用作全身麻醉。急性大量接触,早期出现兴奋、继而嗜睡、呕吐、面色苍白、脉率减少、体温下降和呼吸不规则。急性接触后有头痛、呼吸道刺激、流涎、呕吐、食欲下降和多汗等症状。液体和高浓度蒸气对眼睛有刺激性。
    长期吸人较低浓度的乙醚,有头痛、头晕、嗜睡、蛋白尿、红细胞增多症。长期皮肤接触,可使皮肤干燥,发生皲裂。
    急救措施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若液体溅入眼睛,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
    预防措施  生产过程密闭,隔离操作,全面通风。
    中国卫生标准(TWA):300mg/m3。空气中浓度超标时,要佩戴防毒面具。必要时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高浓度接触时戴化学品防护手套。工作现场严禁吸烟。
    要求包装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不宜大量久存。应与氧化剂、氟、氯等分开存放。包装瓶灌装要适量,应留有5%的空容积,以防受热内压增大,酿成容器破裂事故。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暴晒。
    一旦发生泄漏,应迅速疏散污染区内人员至安全区。应急处理人员戴空气呼吸器。切断火源,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用活性炭或其他惰性材料吸收,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