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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液体的危害及防治——苯

2006-04-1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苯是一种重要的芳香族烃,无色透明液体,易挥发、易燃烧,有芳香气味。工业上由煤焦油的轻油部分回收,或由石油催化重整馏分提取和分馏而制得。
    分子式:C6H6。相对分子质量:78.11。熔点:5.5℃。沸点:80.1℃。饱和蒸气压:131.33kPa(26.1℃)。闪点:-11℃。自燃温度:560℃。临界温度:289.5℃,临界压力:4.92Mpa。相对密度(水=1):0.88,相对密度(空气=1):2.77。溶解性:不溶于水,溶于醇、醚、丙酮等多种有机溶剂。
    在适当情况下,苯分子中的氢能被卤素、硝基、磺酸基等置换,也能与氯和氢等起加成反应。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温能引起燃烧爆炸。爆炸极限:1.5%~8.0%(体积分数)。燃烧热:264.4kJ/mol。燃烧产物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引着回燃。若遇高温,容器内压增加,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流速过快,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遇火花可引起爆炸
    危险货物编号:32050,UN编号:1114,CAS号:71—43—2。
    主要用途  用作染料、塑料、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医药和农药的重要原料。也可用作动力燃料以及涂料、橡胶、胶水等的溶剂。
    健康危害表现  较高浓度的苯吸人体内后,引起急性中毒,对中枢神经系统致麻醉作用;长期接触超标浓度的苯对造血系统有损害,引起慢性中毒。对皮肤、黏膜有刺激、致敏作用。可引起白血病。
    急性中毒表现:轻者有头痛、头晕、轻度兴奋、步态蹒跚等酒醉状态;重者出现明显头痛、恶心、呕吐、神志模糊、知觉丧失、昏迷、抽搐等,可因呼吸中枢麻痹而死亡。
    慢性中毒表现:病人首先出现神经衰弱综合征,表现为头痛、头晕、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食欲不振等;继而出现造血系统改变,如白细胞、血小板、红细胞减少,重症者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皮肤损害及月经障碍等。已确认为致癌物,苯引起的白血病为我国法定的职业性肿瘤之一。
    急救措施  因其脂溶性强,极易经皮肤吸人而引起中毒。故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或洗涤剂及流动清水彻底冲洗。吸入中毒时,应迅速脱离现场移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困难时给吸人氧气。呼吸及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术并就医。
    预防措施  生产过程严格密闭,加强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尽可能隔离式操作。通过工艺改革,以低毒或无毒物质代替苯,如涂料行业可采用甲苯或抽余油代替苯做稀料。
    制作皮鞋、包箱、玩具等用的胶水,其溶剂多为苯。作业条件多为手工作业,作业环境浓度高,极易引起中毒事故。河北白沟地区包箱业的苯中毒事故已震惊全国。尽可能采用无苯胶水。涂胶作业室应与其他作业室严格隔离。局部加强排风。
    皮鞋行业过去用的戏胶含纯苯89%,快胶含纯苯90%,危害非常严重。目前采用无毒的羧甲基纤维素糨糊代替粘皮鞋羽纱夹里的苯胶,用120号溶剂汽油52%、丙酮26%、甲苯13%及氯丁胶9%代替原来氯丁胶中的纯苯,危害性明显降低。
    中国卫生标准(MAC)为40mg/m3(皮)。应定期测定作业环境空气中苯的浓度。出现超标,应查找原因,加强设备维修,杜绝跑、冒、滴、漏。在超标环境中作业时,工人应戴防毒面具,穿相应工作服,戴防化学品手套,也可使用皮肤防护膜。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淋浴、更衣。进行就业前和定期体检。
    本品属中闪点易燃液体,应储存在阴凉、通风的仓库内。远离火种、热源。仓内电器要彩用防爆型。灌装时注意流速,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和容器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