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毒物作业的劳动者,在进入易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化学性灼伤等特殊场所或在毒物浓度(可疑)超标作业场所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佩带或使用切实可行的个体卫生防护用品:呼吸保护器(如防毒口罩、面具、送风面罩、头盔等)和特殊防护服、眼镜(罩)、手套、防护膏、膜等。
岗位作业人员应自觉参加、接受相应防毒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自我急救的能力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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