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噪声定义
从主观讲,一切不希望存在的干扰声都可称之为噪声。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声音都可视为生产性噪声。例如:生产过程中机械运转、摩擦、撞击发出的声音,风机、汽笛、泵以及变压器发出的声音等。
2噪声对人体的主要职业病危害
噪声对人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噪声可以使人耳聋,还可能引起高血压、心脏病、神经官能症等疾病。噪声还污染环境,影响人的心理,造成人的烦恼,降低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别强烈的噪声还能损坏建筑物、影响仪器设备等的正常运行。噪声对人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影响休息和睡眠
2.2听力和听觉器官的损伤
人听觉器官的适应性是有一定限度的,长期在噪声的作用下,听力逐渐减弱,引起听觉疲劳。若长年累月置于强烈噪声的反复作用下,内耳器官将发生器质性病变,造成永久性听阈位移,也叫噪声性耳聋。在一次或数次极强如猛烈的爆炸声会震破耳鼓,严重的会导致全聋。
2.3引起心血管系统的病症和神经衰弱
噪声可以使交感神经紧张,表现为心跳加快,心律不齐,血压有波动,心电图阳性率增高,噪声引起神经衰弱症侯群,如头痛、头晕、失眠、多梦、乏力、记忆力衰退、心悸、恶心等。
2.4对消化系统的影响
引起胃功能紊乱、食欲不振、消化不良。
2.5对视觉功能的影响
由于神经系统互相作用的结果,能引起视网膜轴体细胞光受性降低,视力清晰稳定性缩小。
2.6降低工作效率,影响安全生产
噪声易使人烦躁不安与疲乏,注意力分散,导致工作效率降低。当噪声级超过生产中的音响警报信号的声级时,遮蔽音响警报信号,易造成事故。
2.7高声强噪声损害建筑物和仪器设备
160分贝以上的高声强噪声可引起建筑物的玻璃震碎、墙壁震裂、屋瓦震掉、烟囱倒塌等。
3作业场所噪声的控制标准
因为噪声的危害众多,对劳动者的职业伤害很大,因此,国家对作业场所噪声一直有较严的限制要求。2002年6月1日实施的最新标准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对作业场所的噪声作了明确的规定:
工作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小时,噪声声级卫生限值为85dB(A)。对于操作人员每天接触噪声不足8小时的场合,可根据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减半,噪声声级卫生限值增加3dB(A)的原则,确定其噪声限制值,但最高限值不得超过115dB(A)。工作场所噪声声级的卫生限值详见表1。
表1工作地点噪声声级的卫生限值
日接触噪声时间(h) |
卫生限值[dB(A)] |
8 |
85 |
4 |
88 |
2 |
91 |
1 |
94 |
1/2 |
97 |
1/4 |
100 |
1/8 |
103 |
最高不得超过115[dB(A)] |
非噪声作业场所的噪声也有明确的限定,即生产性噪声传播至非噪声作业地点的噪声声级不得超过表2的卫生限值。
表2非噪声工作地点噪声声级的卫生限值
地点名称 |
卫生限值dB(A) |
工效限值dB(A) |
噪声车间办公室 |
75 |
不得超过55 |
非噪声车间办公室 |
60 | |
会议室 |
60 | |
计算机室、精密加工室 |
70 |
4.噪声控制
生产性噪声危害的发生和程度主要决定于噪声强度、接触噪声时间、噪声的频率及频谱特性、接触者的敏感性等因素,因而要预防其危害需从几方面着手:消除和减弱生产中的噪声源;控制噪声的传播;加强个人防护。
主要措施如下: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如风机、空压机、球磨机等设备,能从根本上降低噪声。
②采用隔离、远距离控制等措施,尽量将噪声源与操作人员隔开。
③具有生产性噪声的车间尽可能远离其他非噪声作业车间、行政区与生活区。
④对小型设备,如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较大,可设置轻型钢结构组合式隔声室,以防止噪声的扩散;
⑤对高压风机、空压机除采取隔声措施外,在进出口、风管上加设消声装置。
⑥对噪声较大的设备,如圆筒筛洗机、颚式破碎机等,采取基础防震,安装隔震器和隔震垫。
控制噪声管理措施主要有:
①加强听力保护教育,使每个员工知道身处的作业场所噪声情况及危害,培训并督促其正确佩戴护听器。定期到有资质单位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禁忌及时处理。
②为劳动者提供声衰性能良好的护听器,对暴露大于或等于85dB作业场所的职工提供适合本人使用的护听器,确保其实际接受的等效声级在85dB以下。
③合理安排工序,减少劳动者在噪声声级超标作业场所接触噪声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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