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内。
2、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
3、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4、在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未知作业时,应事先与其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并将联系信号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备注栏内。
5、登石棉瓦、瓦楞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版,并加以固定,脚手板 要有防滑措施。
6、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制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7、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须要联系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8、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点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9、靠近输电线路作业时,要注意空中电线,要距离普通电线1.5m以上,距10KV以下高压电线在2.5m以上,距35KV高压线在3m以上,并要防止运送导体材料触碰电线。
10、高处作业地点,如有冰块、霜雪等需要打扫干净,并采取防滑措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雷雨、大雾等天气。应停止露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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