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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激性气体对机体的致病作用

2008-09-1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刺激性气体对机体的致病作用

  刺激性气体是一类对机体眼、呼吸道粘膜和皮肤具有以刺激作用为主要特征的化学物。

  (1)刺激性气体所致病变部位和病变程度主要取决于毒物的溶解度和浓度。前者与毒物作用部位有关,后者则与病变程度有关。

  ①急性作用

  短时间高浓度吸入或接触引起的病变,多发生于意外泄漏或喷溅事故。

  1)局部炎症:短时间高浓度吸入或接触水溶性大的刺激性气体,如氯气、氨等,主要在接触的局部或上呼吸道引起局部急性炎症反应,如急性眼结膜炎、角膜炎或角膜腐蚀脱落,咽喉痉挛和水肿,局部皮肤灼伤等。

  2)全身中毒:吸入刺激性气体,尤其是水溶性小的气体,如光气、氮氧化物等,可到达呼吸道深部的细支气管和肺泡,容易引起中毒性肺水肿及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等损害。

  3)变态反应:如氯气中毒和二异氰酸甲苯酯引起的变态反应性哮喘性支气管炎。

  ②慢性损害

  长期低浓度刺激性气体接触可以引起慢性炎症,如慢性结膜炎、鼻炎、咽炎、支气管炎;牙齿酸蚀征;接触性或过敏性皮炎。

  ③中毒性肺水肿

  刺激性气体中毒性肺水肿是刺激性气体引起肺泡和肺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所致肺间质和肺泡的水分淤滞。它是刺激性气体中毒对人群健康的最大威胁。

  刺激性气体中毒性肺水肿的病程可分4期:

  1)刺激期:刺激性气体均可有程度和持续时间不等的呼吸道刺激症状和全身反应,如咳嗽、胸闷、气急、头晕、恶心、呕吐等。水溶性小的刺激性气体,有时症状可不明显。

  2)潜伏期:刺激期后患者自觉症状减轻或消失,但潜在的病理变化仍在发展,属"假愈期",潜伏期的长短取决于刺激性气体的溶解度和浓度,一般为2~8小时,水溶性小的可达36~48小时,甚至72小时。

  3)水肿期:症状剧烈,出现剧咳、呼吸困难、烦躁不安、咯出大量粉红色泡沫性痰。患者面色苍白,指端和口唇可呈明显发组,脉搏加快,呼吸频数,血压下降,两肺满布湿啰音,体温升高。实验室检查白细胞总数增高。动脉血气分析,氧分压降低。X线胸片示肺野透亮度减低、肺纹增多、增粗、紊乱;两肺呈散在的或局限性边缘模糊的点片状阴影,有的可融合成状如蝴蝶的大片状阴影。

  4)恢复期:一般3~4天症状减轻,7~11天可基本恢复。较重的中毒性肺水肿可后遗肺功能障碍。

  2.预防和控制

  刺激性气体对人群的严重危害是突发性事故造成的群体性中毒和死亡,因此,预防控制的重点是消除事故隐患,早期发现和预防重度中毒,加强现场急救,预防控制并发症。

  (1)病因控制

  ①消除事故隐患,控制接触水平:

  1)加强对化学反应锅、输送管道、贮槽或钢瓶等的维修及灌注、储存和运送通道的安全防范,做好防爆、防火,防止跑、冒、滴、漏。

  2)生产和使用刺激性气体的设备和过程实行密闭化、自动化及局部吸出式通风,做好废气的回收和利用。

  3)定期进行环境检测,及时发现刺激性气体超过最高容许浓度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4)提高作业人员素质与自我保健意识。加强职工上岗前安全培训,自觉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穿戴防护衣帽和防毒口罩。

  ②提高现场急救水平,控制毒物吸收

  1)尽快使染毒者脱离接触,进入空气新鲜地带,迅速脱去污染衣服,皮肤、眼染毒即刻进行清洗或中和解毒,视吸入或接触气体为酸性或碱性,分别以3%~5%碳酸氢钠或3%~5%硼酸、柠檬酸冲洗,或湿敷,或呼吸道雾化吸入。

  2)有潜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应配置急救设备,如防毒面具、冲洗设备等。

  (2)预防和早期检出重度中毒对接触人群中可能发生肺水肿者,进行密切观察至少48~72小时,绝对休息,保持安静,必要时给予镇静剂和地塞米松等处理;对可能发生喉头水肿或痉挛导致窒息者,及时进行处理。

  (3)治疗与预防并发症

  ①通气吸氧,纠正缺氧。

  ②早期、短程、足量使用激素。

  ③限制静脉补液,保持出入量负平衡。

  ④合理应用利尿剂、脱水剂,减少肺循环血容量,同时注意防止低血容量休克和电解质紊乱。

  ⑤合理应用抗生素。

  采用上述综合治疗,合理处理治疗矛盾,控制肺水肿的发展,预防ARDS、脑水肿及多脏器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