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是工业生产中常见的、特别容易发生灾害事故的特种压力容器设备,一旦由于操作失误等原因就会造成爆炸,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于锅炉房动力设备较多,能产生噪声及燃煤放出的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气体。直接影响着职工和周围群众的健康,故对工业锅炉的职业危害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可靠的措施加以预防。
一、 锅炉爆炸事故危害与预防措施
主要是指锅炉超温、超压、缺陷及事故处理不当等造成的主要承压部件“锅筒、集箱、炉胆”等发生的破裂爆炸事故,也有因锅炉炉水长期处理不当,造成的锅筒中饱和水爆炸事故等。
1.锅炉爆炸事故主要原因分析
锅炉设计制造不合理,材料不符合GB150《钢制压力容器》要求;焊接质量粗糙不符合JB775《压力容器锻件技术条件》要求,受压元件强度不够;管理不善,制度不健全,违章操作;缺乏监视与监测,造成严重缺水或超过设计上规定的最高工作蒸汽压力,使锅炉处于危险状态;无水质处理措施,水质处理不好造成钢板过热或腐蚀;安全装置不齐全或不起作用;缺乏相应的检验维护等。
2.锅炉爆炸事故的预防
加强监督检查,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操作;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强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必须严格进行水质分析和处理;杜绝使用“土锅炉”;减少因设计制造缺陷造成的事故,在设计制造中注意按锅炉标准计算强度,使其有足够的安全系数;采用能承受较高压力且直径小的水管式锅炉;推进技术进步,以自动控制取代人工操作;由专业管理部门对运行的锅炉每年进行1次内部检查(管理状态好的可每2年检查1次),锅炉内外部检验每2年进行1次,6年进行1次超水压试验;由于锅炉中承受压力最高的部件是省煤器,故额定热功率≥4.2mW的锅炉,应装设超温报警装置,额定蒸发量≥6t/h的锅炉,应装设超温报警和连锁保护装置;运行锅炉的安全阀应垂直安装额定蒸发量在锅筒、集箱的最高位置,并按时校验;在锅炉超压时,采取正确的“撤火-放气-加火”操作步骤进行操作。
二、 锅炉房噪音危害因素分析及控制措施
1.职业危害
一般情况下,锅炉房噪声在70~80dB(A),其中鼓风机、引风机、和水泵为主要噪声源,噪声的峰值集中于低中频、并伴随强烈震动。目前,现代化的锅炉大多采用渣油、柴油、石脑油或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为燃料,此时所产生的噪声主要是由锅炉本身燃油雾化与燃烧过程所产生的,其次才是风机、水泵噪声。
2.锅炉房噪声控制措施
a.技术措施:机械噪声多采用隔声措施,建造密闭隔声间,一般墙体面密度为240kg/m3、厚度为120mm,墙内贴附的多孔吸声材料厚度为50mm,采用20kg/m3容重的超细玻璃棉、外加1mm厚玻璃布护面层,一扇双层玻璃窗,2扇门扇中衬多层复合材料,周围用毛毡、胶皮等密封。
b.针对燃煤锅炉的隔声降噪措施:一般在隔声墙上开3个洞口,2处进风1处排风,各自安装消声器(中间加的吸音片采用圆柱直管式),可降噪200dB(A)以上。
c.采用渣油、柴油、石脑油或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为燃料的锅炉:燃油雾化过程中以机械方法替代蒸汽-空气或气压方法,在燃烧过程中控制给油量、选用低压喷油器、喷口深入炉膛来降低噪声。
d.锅炉房内产生噪声源的风机、水泵等机组:尽量采用低噪声或隔声设计及安装隔振器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危害。
三、工业锅炉二氧化硫、烟尘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和控制措施
1.主要通过加强管理,完善各类法规,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在规定,实行职业卫生防护监测及预防控制。
2.在工业锅炉项目建设时,严把“三同时”审验关,使降噪与降尘装置与锅炉房建设同步进行。
3.改进工艺措施,逐步将普通燃煤炉改为型煤炉生产,以减少二氧化硫、烟尘的排放,同时定期开展大气排放监测,以控制达标排放。
4.控制锅炉烟尘与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采用除尘、脱硫一体化,具体包括:已经在锅炉上设置旋风除尘器的可以采用复合多管道旋风除尘器替代,可使除尘效率提高10%左右,再在其后串联湿式脱硫装置组成干湿组合式除尘脱硫系统;对已采用水膜除尘器除尘的则可在除尘器内增设错流涤气装置,即锅炉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先经过水膜除尘,于经过错流涤气(可用pH=10的NaOH溶液涤气脱硫),来有效去除有毒有害物质。
5.除上述炉外除尘脱硫方法,采用炉膛尾部加旋风燃尽室、煤内掺加脱硫剂等炉内方法也有很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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