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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08-08-12   来源:银雀山街道办事处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街道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

  (一)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定义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本街道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中,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自然因素引起,突然发生的导致严重人员伤亡的事故,一次死亡3-9人(含3人)、或死伤10-29人(含10人)的事故。

  (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

  1、矿山事故。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冒顶片帮、触电、机械伤害事故;

  2、危险化学品事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等事故;

  3、烟花爆竹事故。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单位发生的爆炸、火灾等事故;

  4、建筑施工事故。建筑施工单位在建筑施工、房屋拆除等活动中发生的坍塌、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起重伤害等事故;

  5、经营场所事故。商(市)场、宾馆、饭店、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洗浴等经营单位发生的爆炸、火灾、触电等事故;

  6、交通运输事故。公共交通、轨道交通、货物运输等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7、特种设备事故。生产经营单位所属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起重机械等发生的燃爆、火灾、泄漏、高处附落等事故。

  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处置的指挥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由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救援处置。

  (一)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

  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街直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组成,设指挥、副指挥,下设专业处置组。

  指挥:办事处主任

  副指挥:办事处副主任、街道人武部长、街道各派出所长

  成员单位:街道安监办公室、经贸办公室、街道财政所、街道工商所、街道交管所、街道卫生院和有关工作区、村等部门。

  指挥部下设6个专业处置组。分别是:综合协调组、现场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后勤保障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二)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专业处置组的职责。

  1、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指挥是处置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2、专业处置组的职责

  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承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安全保卫组:由街道派出所负责,街道交通等部门配合,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现场救援组:由街道派出所、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事故发生地所在工作区、村等单位配合,组织协调警力和消防、工程抢险等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事故调查组:由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开展对特别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医疗救护组:由街道卫生院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后勤保障组:由街道财政所负责,组织有关救援物资、资金的筹集,为救援提供通信、物资、技术等方面的后勤保障。

  三、报告程序

  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下列程序报告: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

  (二)接警单位立即报告街道党政办公室值班室;

  (三)街道党政办公室值班室立即按程序报告办事处主任;

  (四)街道党政办公室值班室按照办事处主任指示及时报告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四、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原则,迅速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一)启动本预案

  党政办公室值班室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有关程序立即报请办事处主任及分管负责人,迅速通知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

  (二)赶赴事故现场

  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副指挥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救援处置工作。

  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并启动相关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

  (三)现场救援处置

  1、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及时将现场情况向区政府报告;组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善后处理工作。

  2、综合协调组:落实各级领导同志关于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协调其他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通讯畅通。

  3、安全保卫组:迅速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4、现场救援组:立即组织调集警力和消防、工程抢险等专业抢险队伍,迅速开展灭火、防毒、防爆、反恐等抢险救援工作。

  5、事故调查组:实施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初步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医疗救护组:立即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及时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7、后勤保障组:立即筹集有关救援所需物资、资金、信息、技术,保证及时到位,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五、附则

  (一)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事故类别,本预案与其他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二)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实施方案。

  (三)本预案管理单位为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