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重大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2008-08-18   来源:丁蜀镇人民政府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建设工程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宜兴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宜政发[2006]111号)和有关法律规章,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遵循全镇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指导方针;贯彻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坚持应急救援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切实加强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提高应急响应系统的整体救援能力。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和处置丁蜀镇行政区域内突发的因建筑施工事故、严重自然灾害等引起的重大建设工程事故。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丁蜀镇重大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

  成立丁蜀镇重大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全镇重大建设工程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由马钟担任总指挥,卢少宏担任副总指挥。成员张建明、刘卫君、赵育林、吕宝贵、陈敏、施喜庆、徐煜、王建祥、范洪其、沈亦昌组成。

  2.2指挥部主要职责

  2.2.1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2.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具体落实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2.2.3在本单位负责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占用相关场地,并及时予以归还或给予补偿;

  2.2.4根据事故灾情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2.2.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2.6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

  2.3应急工作组职责

  2.3.1负责重大建设工程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3.2负责重大建设工程事故的技术支持工作;

  2.3.3负责对事故中受损设施的评估、鉴定工作。

  3.预警预防

  3.1监测预防

  为有效预防重大建设工程事故的发生,各级要按照“政府加强领导、属地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确保安全运行”的原则,采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法加强管辖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监管。企业要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日常监测信息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确保危险源监测预警的制度化和日常化。

  3.2重大监测信息报告

  各单位发现重大危险源监测信息发生异常等,要及时向所在地村、社区居委会办公室报告。各村、居委会应及时将掌握的建设工程事故风险信息报镇政府村镇建设办公室。

  4.事故报告和紧急处置

  4.1报警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报告110以及镇政府、村镇建设办公室和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上述单位和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向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物质及危险源、事故性质、涉及范围、发展趋势、次生和衍生事故(件)的可能性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4.2信息处理

  村镇建设办公室接到重大建设工程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镇政府分管镇长,并通知有关成员单位迅速赶赴现场。并由镇政府将事故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

  4.3紧急处置

  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先期到达的公安(消防)队伍等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救援,全力控制现场事态,抢救人员和财产,控制事故蔓延,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

  4.4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地和有关单位必须依法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物证等。

  5.应急响应

  5.1预案启动

  村镇建设办公室根据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应当立即向镇政府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启动本预案后,要迅速组成指挥部,通知成员单位,实施本预案。

  5.2指挥协调

  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

  启动镇重大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5.2.2根据现场情况和上级领导要求,成立若干应急小组

  5.2.3协调有关应急力量进行应急处置;

  5.2.4掌握现场信息,提出现场应急救援行动的要求;

  5.2.5组织专家现场指导,提供技术支持;

  5.2.6协调与周边地区和单位的关系,寻求对应急救援和支持配合;

  5.2.7及时向市、丁蜀镇政府报告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5.3信息资源采集

  有关成员单位要迅速开展信息资源采集工作,包括事故单位情况、事故原因、次生事故和衍生事件发生可能,对环境和气象的影响,当地气象、地理、地质、水文信息,居民分布信息,抢险救援设备、设施信息,事故中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信息等。对采集的信息要进行分析整合,按要求进行反馈。

  5.4现场处置

  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做出决策,组织协调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成员单位及各有关应急队伍应当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理行动。对可能恶化的险情,在充分听取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5.5医疗卫生救助

  镇卫生部门应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及时调集救护所需药品,利用各种医疗设施、设备,抢救伤员,并根据事故类型和现场状况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5.6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并

  向急救人员宣传必要的救援知识,配合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用具。应急救援人员须服从指挥,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有序地开展工作。

  5.7群众安全防护

  指挥部负责组织好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有:

  5.7.1确定在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5.7.2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和转移。采取逐户逐人的方法告知,确定群众知道并采取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

  5.7.3确定并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5.7.4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5.7.5加强治安管理。

  5.8应急结束

  当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受伤人员得到救治,紧

  急疏散人员得到安置,事故危害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件)隐患消除后,由指挥部做出现场处置工作结束的决定。

  6.后期处理

  6.1善后处置

  指挥部会同事发地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单位)组织重大建设工程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疏散人员回迁、灾后重建、污染消除、生态恢复等。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安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6.2事故调查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