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突发事故处置的综合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有效地处置各种重大事故,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轻程度,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重大事故的确定
本预案所指的重大事故是指:
1、造成人员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伤5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各类事故;
2、需对事发地周边人员进行大疏散的可燃气体、可燃性液体、毒气毒液、放射性物质大量溢散,泄漏事故。
3、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其他事故。
二、重大事故的报告与现场保护
本镇辖区内发生重大事故后,各知情单位和知情者应立即向大陈派出所“110”或镇安监中队(5988029)报警,“110”接警后,应立即将事故的有关信息报镇政府值班室(电话:5988025)、镇党政办(电话:5988022),由镇政府值班室按照本预案报告镇处置重大事故指挥部各成员,并上报市重大事故总指挥部。与此同时,通知派出所消防队,“120”急救中心等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划定警戒区域,实现现场管制,扑灭灾情、抢救伤员。
先期到达事故现场人员在迅速组织抢救救护的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保护,防止有关残骸、物品、文件资料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品的,应作出标记,绘制现场简图,作出书面记录,进行摄影摄像,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
三、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员分工
(一)处置领导
建立镇重大事故处置总指挥部。
总 指 挥:吴朝晖
副总指挥:楼仁有 何立群 骆加法
成 员:王勇 陈兴建 朱荣潮 陶维群 王益兰 王敏 骆东盛
重大事故涉及的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协同参加总指挥部处置工作。
总指挥部具有下列职责和权限:
(1)向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发展情况,执行上级有关政策和命令。
(2)及时向现场派出指挥班子,并确定现场最高指挥负责人。
(3)及时掌握汇总有关情报信息,及时作出处置决断。
(4)负责对重大事故处置工作的全权指挥调度,调动各单位力量共同参加重大事故的抢救工作。
(5)决定对有关区域、段实施现场管制,交通管制。
(6)做好善后工作,并责成有关单位做好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
(二)处置机构设置及职权
镇处置重大事故总指挥部根据现场需要派出现场指挥部,内部机构设置及人员分工如下:
指挥长:由镇长委派
副指挥长:分事故类型和范围,由指挥长指定相关单位分管领导担任
成员:由相关职能单位人员担任
下设现场警戒组、现场抢救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现场勘察组、交通管制组、事故调查组和善后处理组。
现场指挥部按照相关法律和总指挥部的指示行使下列职权:
(1)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事态发展及抢险救灾情况,提出处置意见建设,执行总指挥部决策、指示,指挥现场处置行动。
(2)迅速采取控制事故险情蔓延的有效措施。
(3)负责处置警力的调配,处置人员的召集和指挥,负责现场处置工作需要的装备、通讯、交通工具及其抢险灾物资的统一调度和使用。
四、事故处置人员的召集、分组、职责
重大事故发生以后,按照总指挥指示,党政办迅速通知各相关部门,各职能部门应立即召集足够的人员赶赴现场,并按自己的职责分工开展具体工作。
分组 |
负责人及成员 |
职 责 |
现场警 |
由派出所干警、镇干部组成 |
事故发生后,派出所接到指令,应立即赶赴现场,会同镇干部做好先期处置工作,疏散围观群众,划定警戒范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并做好先期的调查、走访工作。 |
现场抢 |
由大陈医院、派出所、人武部、规划建设办、国土资源所、工商企业服务所、供电所、消防队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
查明事故现场基本情况,查清受害人员人数、所在位置、危险品和危险源名称、数量和位置,制定抢险方案,对参加抢险人员进行分工,迅速组织抢险。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挖掘坍塌建筑物、土石方,扑灭火灾。关闭危险泄漏源,安全转移各类危险品,防止事故扩大。 |
医疗救 |
由大陈卫生院等单位组成 |
开设现场救护所,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抢救,将经过初步处理的受伤人员送医院抢救,保证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
后勤保 |
由工商企业服务所、交警中队、规划建设办、供销社等单位人员组成 |
征集抢险所需的装备、工具、操作人员、物资,并快速运送至事故现场,安排好现场抢救人员的食宿,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和人员疏散工作。 |
现场勘 |
由大陈派出所、苏溪刑侦中队会同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组成 |
负责勘察事故的起因,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尸体编号、解剖等工作。 |
交通管 |
由苏溪交警中队和大陈交管站组成 |
具体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的疏导和管制工作,确保领导指挥用车,施救车辆及其他进出现场车辆的畅通。 |
事故调 |
由派出所、安委办、工商企业服务所、消防队等单位会同上级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
负责查清事故发生时间、起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及事故整个过程等。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和防范措施。 |
善后处 |
由上级相关部门领导和镇政府有关人员组成 |
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
五、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党政办:做好事故上报、事故通报,根据领导指示,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为抢救工作提出建议和决策意见,必要时负责向上级政府救援。
2、派出所、交警队、刑侦中队:做好事故现场警戒,人员疏散,灭火,道路交通管制,治安保卫等工作,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取证工作。
3、安委办:参与抢险方案的制订,协助上级事故调查做好事故调查工作,负责上级事故调查组的接待工作。
4、医院:负责医疗救护工作。
5、规划建设办:负责调集抢险所需各种工程机械。
6、供电所:负责切断事故现场的电源,并及时接通抢险所需的各种照明、电力设备。
7、供销社:负责抢险物资供应工作。
8、国土资源所:参与矿山、地质灾害抢险方案的制订工作。
9、人武部:负责人员疏散及动员民兵参与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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