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执行公安部颁布施行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切实做好学校防火安全工作,确保校区建设和教学秩序的顺利进行,在突发火险灾情时能够做到反应迅速、分工明确、处置有序、及时扑救,努力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一、扑救原则
按照《消防法》有关规定,初起火灾的扑救必须遵循三条原则:
(一)救人第一和集中兵力原则。救人第一是指火场上如有人受到火势威胁,首检任务就是把被火围困的人员抢救出来:集中兵力是指发生火灾时,不分单位界限,把灭火力量和灭火器材调集到火场,以利于在最短时间内抢救被困人员和扑灭火灾。
(二)先控制后灭火原则。指对不可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首先控制火势的继续绵延扩大,在具备了扑灭火灾条件时,再展开全面扑救。
(三)先重点后一般原则。扑救时必须全面了解和分析火场的情况,分清主次,确保重点。
二、组织领导及其职责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部。担任总指挥,担任副总指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校长室,指挥部成员由学校各部门负责人担任:校办公室、学生处、教导处、总务处。指挥部下设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器材供给组、安全救护组、现场保护组等六个小组。当总指挥出差由副总指挥接替总指挥的职责。
(二)指挥部职责
1、火灾发生后组织人员进行火灾自救、人员物资疏散的指挥工作(兼任各小组指挥职务的领导,负责通知本小组成员立即奔赴火灾现场,按岗位职责履行任务)。
2、研究火灾扑救和人员、物资疏散方案;
3、协调交通运输、医疗、生活等有关工作;
4、向校领导和上级机关及时汇报火灾情况;
5、配合分安消防执法部门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火灾善后工作。
三、扑救分工
为了使火灾扑救的各项工作处置有序、有条不、扎实到位,对火灾扑救指挥部下设六个小组作如下分工:(人员分工名单见附表)
(一)通讯联络组。其职责是:
1、一旦发生火情,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迅速奔赴现场;
2、必要时开通火灾发生区域的广播,根据指挥部指示通报火警及注意事项;
3、火灾现场摄影、摄像;
4、负责有关宣传、新闻单位的接洽。
(二)灭火行动组。其职责是:
1、迅速切断火场电源;
2、了解火场内是否有被困人员,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
3、采用各种方法是行扑救,控制火势蔓延;
4、如火势继续蔓延扩大,扑救困难,火场内又确定已无人员被困时,负责关闭火场四周防火门,开辟防火间距,以防火势和烟雾穿入其它楼层、房间或林区。
(三)疏散引导组。其职责是:
1、负责火场中被困人员的引导、撤离;
2、抢救主要物资、资料,放置在上风安全的地方;
3、根据火势情况,转移火场中或邻近房屋内放置的贵重物资、资料及易燃易爆物品。
(四)器材供给组。其职责是:
1、按照就近取用的原则,调集灭火器材,组织消防器材供应,就近寻找水源并开启消防栓、接通水龙带、水枪,负责通知有关部门开动消防水泵加压,供给消防用水:
2、引导外援消防车、消防队员进入火灾现场。
(五)安全救护组。其职责是:
1、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护,对重伤员及时调集车辆,负责护送去医院急救;
2、看管好被抢救出来的物资资料,防止飞火或水的侵袭、损坏物资。
(六)现场防护组。其职责是:
1、设立火场警戒线,控制火场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
2、阻止火场中疏散出来的人重返火场;
3、火灾熄灭后,派出纠察,封锁现场,保护火灾现场,防止火场中的财物失散。
各组指挥员必须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指挥部报告,各组之间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团结一致,形成一个坚强的战斗集体。
四、注意事项
(一)灭火中的注意事项:
1、发现某部位起火或冒浓烟时,第一发现人要边扑救边呼叫,其它人员听到呼叫要立即报警,在向119报警的同时,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值班领导报告。
2、在向119报警时要讲清单位、起火部位、燃烧物资、报警人姓名,并派人在路口接应和引导消防车。
3、涉火单位当事人应向火灾扑救指挥部成员报告起火部位的人员和存放物资的情况,特别要讲清火场中有无易燃易爆物品。
4、对一时难以搬运的化学物品储藏、大型物件、设备等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5、火场中燃烧的物资中如有有毒气体,进入火场人员必须采取防毒措施。如用湿布块捂口鼻,以防中毒。
(二)疏散中的注意事项
1、在火场疏散中首先要重视对女教师、女学生及年老体弱的援救,部门负责人要及时清点人数,要劝导火灾现场的围观人群及时离开火场。
2、在火场疏散中应尽量大可能分散人流,避免大量人员涌向一个出口,选成人员伤亡事故。
3、发生火灾后要及时开启消防通首,用于疏散人中几物资。通首被烟雾封阻时,疏散人员应及时给被困者传递毛巾、湿布条等物品,供给他们捂口、捂鼻用,并招呼大家匍匐冲出火场。
4、人员疏散时严禁使用电梯,以防突然停电被关。
5、三楼以上的人员只有在地面有铺垫措施的情况下,才能选择逃生。
6、搬运物资过程中,凡是有毒物品或遇撞击、受势容易引起爆炸的物品,应远离火场,并派专用人看管。
7、灭火结束保护现场,以便查清事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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