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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矿山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08-09-01   来源:淳安县人民政府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为了加强对矿山(含采掘施工,下同)重大安全事故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结合我县实际,在《淳安县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修订)》的框架下,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矿山安全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

  2、工作原则

  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事故定义及事故类型

  1、事故定义

  矿山重大安全事故是指矿山企业在生产、运输过程中造成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的事故。

  2、事故类型

  (1)露天开采主要有边坡坍塌事故、物体打击事故、高处坠落事故。

  (2)地下开采主要有凿岩、爆破、中毒窒息、冒顶片帮、装岩运输、支护等事故。

  露天开采:

  1、边坡坍塌事故

  边坡坍塌事故其主要原因是:①违章开采所致;②地质构造影响;③气候条件影响等。违章开采是主要的原因,地质构造和气候往往又与违章开采等因素结合在一起而导致事故发生。

  2、物体打击事故

  露天矿山这类事故多发生在宕面的底部或中部,事故主要原因是:①进宕作业不戴安全帽;②系戴安全帽不符合要求;③上岩作业对下宕的影响;④宕面浮石不清或没有清尽等。

  3、高处坠落事故

  高宕面开采的矿山这类事故较多,事故主要原因是:①上岩作业不系保险带;②高处作业方法不当;③安全绳使用不当;④岩索或保险带安全系数达不到要求等。

  地下开采:

  1、凿岩事故

  我县平巷掘进中,多数采用气腿式凿岩机,少数采用凿台车。这些凿岩机都是压气作动力,因而在凿岩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如:由于风水绳接头不牢,致使风绳飞出打伤人;由于断钎、凿岩机下落致使凿岩机与气腿将人手指夹伤。

  2、爆破事故

  这些事故如打老眼,急于到工作面去看爆破效果,个别是由于导火索的燃速不稳定,或是由于处理瞎炮不当,也可能是人工一次点炮的个数太多,还可能由于杂散电流致使电雷管发生过早爆炸。

  3、中毒窒息事故

  炸药在爆破中由于反应不完全,常会产生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这些有害气体能伤害人的呼吸气管和血液循环组织,轻到使人头晕目眩,重则要伤害人命。因此,每当平巷掘进放炮之后,必须及时地进行机械通风,而且通风要在30分钟以后,才能再次进入工作面。

  4、冒顶片帮事故

  平巷掘进中最容易发生冒顶和片帮。当工作面上放炮通风之后,人们在进入工作面时,必须清理因爆破而悬浮于巷道顶板和两帮壁上的浮石,当人们没有及时清理这些隐患时,只要因打眼、装载工作稍加振动,这些浮石就有可能掉下伤人。

  5、装岩运输事故

  转运中有使用矿车加调车装置的,也有使用皮带转载机的,在装岩和转运过程中,常易发生掉落伤人、行走压人、风管接头飞击打伤人、操作触电或是机械壁伤人、矿车的自动滑行伤人。

  6、支护事故

  无论是架设临时支架还是砌筑永久支架,也可能在施工中发生一些事故,架支架过程中挤伤人,倒下压人,拆换临时支架时棚顶上的填石、背板掉下伤人。

  打眼、装岩、运输、支架过程中容易产生各种粉尘,这些粉尘被吸入到肺里,就容易使人得各种岩尘病和肺矽病。此外,有些井巷施工还会出现透水等其他事故。

  三、应急准备

  1、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1)应急救援组织。

  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府办联系安全生产的副主任;县安监局、县公安局负责人。

  成员单位:县府办、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卫生局、县经贸局、县交通局、县监察局、县委宣传部、有关乡镇、部门。

  (2)工作职责

  ①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全县矿山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矿山、企业开展应急演练。

  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②成员单位职责

  县府办:承接矿山重大安全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指示和批示。

  县安监局:负责全县矿山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矿山企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县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对矿山企业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备案。

  县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县交巡(特)警大队: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县卫生局:负责制定救护应急预案,确定救护定点医院和受伤人员专业治疗方案,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县经贸局:负责组织、筹备抢险器材和物资,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县交通局:负责制定公路、水路运输抢险预案;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有关乡镇、部门:配合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救援行动。

  2、专业救援组的组成与职责

  (1)事故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事故源。该组由县公安局、县安监局、企业抢险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由安监局负责。

  露天矿山进行警戒,消除隐患,防止事故扩大。禁止任何人在边坡底部休息和停留,保护现场。

  地下矿山准备好照明,合格的长短撬棍。检查有无炮烟,处理浮险石,检查支架有无破损和异常现象。检查工作面上有无瞎炮,有瞎炮时则必须经处理之后,才能进行工作。

  (2)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对撤离现场工作区域的人员进行清点。该组由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组成,由县公安局负责。

  (3)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该组由县经贸局、县交通局等部门及当地政府和事故单位组成,由县经贸局负责。

  (4)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县安监局会同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根据事故的不同类型拟定专家组人员组成,由县安监局负责。

  四、应急响应

  1、响应程序

  (1)发生矿山重大安全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

  (2)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矿山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3)上级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2、现场指挥与控制

  (1)组建专业救援组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组建各专业救援组,指挥救援工作。

  (2)应急救援

  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单位制定的预案组织开展救援工作,指挥专业救援组进行救援行动。各专业救援组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听取指导意见。

  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控制事故扩大,抢救伤员。

  五、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处理

  救援行动结束后,指挥部立即组织各有关成员单位成立事故调查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由省或市负责事故调查工作的,指挥部在工作上积极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