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应急处置的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工作,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演练目的
通过应急演练,进一步检验桦甸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各类专项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组织指挥水平和专业水平;提高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素质以及乡镇、街道、开发区、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和重点部位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二、演练内容
2006 年桦甸市突发公共事件演练工作重点围绕消防、煤矿及非煤矿山、环境污染、地质灾害、公共卫生等开展综合实战演练。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安排演练。
三、演练方式
市级综合实战演练工作分别由市消防大队、市经济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卫生局牵头,制定具体演练工作方案(演练方案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并且组织实战演习。新闻单位可直接进行现场采访和报道。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直各有关部门、相关重点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和自身特点制定演练方案,可采用桌面演习、功能演习、全面演习等形式自行组织演练,演练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
四、演练时间
演练时间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五、演练要求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把应急处置演练工作作为创建平安桦甸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抓实、抓到位。
一是要切实加强演练工作的组织领导。应急演练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精心谋划,狠抓落实,务实重行,务求使应急演练贴近实战。
二是要密切配合,协调作战。应急演练中涉及到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密切联系,加强沟通,互通情况,形成合力,取得演练工作成效。
三是要在应急演练中不断完善各类应急预案。通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救援人员对应急预案程序的了解程度,不断充实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新情况进行补充,使应急预案更具有应变性和实际操作性,确保应急预案体系更加完善。
四是要通过应急演练加强应急装备建设。结合应急演练工作的开展,要及时发现本部门应急工作程序和应急资源准备中的不足,根据应急指挥中心及应急专业队伍建设需要,配备一批器材装备,提升作战能力,以满足应急处置的实战需要。
五是要加大应急演练工作的宣传力度,确保演练工作安全有序的开展。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各重点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应急演练要求与相关部门建立互动机制,利用各种媒体向周边群众宣传开展应急演练相关知识,提高应急演练的安全意识,保证演练正常有序的进行。
六是每项应急演练结束后要请专家组进行总结评估,并将总结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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