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昌吉市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08-12-1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为及时、有效地开展昌吉市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昌吉回族自治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昌吉市行政区域发生的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救援。

  一、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二)以事故发生单位和市人民政府为主组织自救;

  (三)事故发生单位承担救援费用;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并提供事故救援所需的一切便利条件。

  二、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机构

  市人民政府成立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市行政区域内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救援中心),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总 指 挥:马雄成  市长

  副总指挥:张新国 副市长

  谭成贵  副市长

  海拉提  副市长

  袁新泉  副市长

  吐尔逊•买买提 副市长

  裴晓玲  副市长

  肖彦凭  副市长

  成 员:姚文山  市政府副秘书长、经贸委主任

  黑金海  市政府副秘书长、财政局局长

  陈 旭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国都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金甫  市环保局局长

  何春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

  薛 雄 市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以廷  市民政局局长

  马杰峰  市交通局局长

  严树林  市建委主任

  包 刚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包玉清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李翠英  市总工会主席

  张瑞丽 市卫生局局长

  李维忠 市水利局局长

  庄玉廷  市农机局局长

  李新燕  市气象局局长

  丁守毅 市教育局局长

  叶佩鑫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伟民  市公安局消防科科长

  李建国  市交警大队大队长

  鲁继东  市人民医院院长

  杨以林 州矿山救护队队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救援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陈旭担任,副主任由叶佩鑫担任。

  三、职责划分

  (一)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指挥部负责下达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对事故实施救援;任命事故现场组织机构的领导;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请求救援。办公室负责了解、掌握事故现场情况,为指挥部决策提供所需信息;依据指挥部命令,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的行动。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1)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向市政府提供所需信息。

  (2)督促检查企业按要求编制完成重大危险源现场应急计划,并将应急计划提交有关部门。

  (3)制定市政府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检查有关部门的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将检查和协调的情况向市政府汇报。

  (4)组织演习,指导有关部门、市直企业制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论证、不断修改完善,并按要求定期组织演习。

  (5)组织对各类事故现场勘查和事故后的相关技术的测试,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6)组织展开对事故的调查。

  2、公安部门职责:

  (1)对重特大事故现场进行总控制,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负责现场处置。

  (2)建立交通事故快速救援机制,设立报警服务台。公安交警负责事故救援交通管理,保证救援时交通畅通,根据指挥部门的命令实施交通管制。

  (3)组织安全警戒,维护事故现场及周围地区的治安秩序,根据指挥部的命令,疏散可能危及的居民。

  (4)负责对事故现场通信联络总协调,并保障必要的现场通信联络设备。

  (5)保障必要的事故现场救援车辆。

  (6)鉴定死者身份,通知伤亡人员的亲属。

  (7)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爆炸现场进行控制,负责现场处置。

  (8)制定并指导下属部门制定现场处置预案,按规定定期组织演习。

  3、消防部门职责:

  (1)负责迅速控制住危害源,营救受害人员,扑灭火灾和洗消。

  (2)了解、熟悉全市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工厂、储存点的情况。

  (3)在事故发生时保障必要的灭火设备和特殊装备。

  (4)制定现场处置预案,按规定定期组织演习。

  4、卫生部门职责:

  (1)组织快速检测和医疗救护队伍,保障必要的救护车辆、医疗设备、医药品,成立应急救护队,对受伤人员进行必要的救护。

  (2)负责处置受伤人员入院治疗,协调好医院的床位。

  (3)按要求定期组织相关医院针对特大安全事故进行救治演习。

  5、交通部门职责:

  (1)事故发生后,保障必要的运输车辆,负责伤亡人员的转运,物资的紧急调运。

  (2)在发生事故时,负责协调保障必要的吊装、挖掘等特殊救援设备。

  (3)督查并指导企业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定期组织演习。

  6、煤炭管理部门职责:

  (1)掌握全市煤矿的各种图件及技术挡案。

  (2)在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时,负责现场处置,负责协调、调运必要的通风、排水及其他煤矿用的特种设备。州矿山救护队要保证在事故发生后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3)督查指导全市各类煤矿认真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并按规定组织演习。

  7、建设部门职责:

  (1)熟悉和掌握全市建设施工现场的情况。

  (2)在发生特大建筑质量事故时,负责现场处置。

  (3)督查并指导各建筑施工企业制定事故现场处置预案,并按规定定期组织演习。

  8、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职责:

  了解、熟悉全市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分布使用情况,负责预防锅容管特重大事故的发生,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习。

  9、农机部门职责:

  了解、熟悉全市农机分布使用情况,负责建立防范各类农机事故制度及措施,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习。

  10、宣传部门职责:

  统一宣传口径,及时准确向外界发布事故灾情、救援及处理情况。

  在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救援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由行政一把手亲自落实部门职责,开展有关工作。

  四、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置方案

  (一)事故救援的一般处置程序

  1、有关单位在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后,必须立即向主管部门和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中心报告事故情况。

  2、救援中心接到报告后迅速向总指挥报告,同时向各副总指挥通报情况。

  3、救援中心在接到总指挥的指示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体系,向各救援单位发出指挥部的救援命令。

  各救援单位在接到指挥命令后,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公安、武警、消防、矿山救护队必须在15分钟内完成救援准备。公安、消防、矿山救护队在接到报警后可以边开进边请示报告。

  4、救援中心在下达命令时,应明确路线、地点,接应人员的联系方式,现场指挥人员及联系方式。

  (二)事故现场救援的组织领导

  1、市直单位及企业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现场总指挥,由市直单位及企业的主要领导担任。

  2、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一线指挥员一般由公安和消防部门的领导担任,煤矿重特大事故的井下指挥员一般由矿山救护队队长担任。

  附件:昌吉市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报警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