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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09-03-0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为及时有效地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302 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44 号令)和《荆州市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荆政[2002]17号)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者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或者100人以上急性中毒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应急救援组织

  成立荆州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工作。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

  总 指 挥:王贤玖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总指挥:李祖新 副市长

  成 员:

  徐鼎松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  勤  市公安局副局长

  左先清 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明春 市环保局副局长

  彭  进  市交通局助理调研员

  陈旭潜 市财政局副局长

  熊守权 市气象局副局长

  周  清  国电湖北荆州电力分公司副总经理

  王学文 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文锡才 天发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

  胡  冰  中石化湖北荆州石油分公司副总经理

  (二)指挥部职责

  提出修订荆州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召开例会,组织指挥演练,对发生事故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态势,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三)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抢救的联络、协调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补充、修订和更新市级预案;负责专家组管理,提供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负责对区市县政府及市属以上企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备案;负责组织事故的调查工作;联系驻军援助工作。

  2、市公安局负责迅速控制危害源,营救受害人员,扑灭火灾,保障救援交通畅通、人员疏散,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组织安全警戒,维护现场及周围地区的治安秩序。

  3、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对事故现场受害人员进行救护,调动药品、医疗器材,确定医疗卫生应急抢救队伍和装备,并将详细情况进行备案。

  4、市环保局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危险化学品性质、危害性的鉴定,做好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工作。

  5、市交通局负责组织运输车辆,保证运送疏散人员和供应物资。

  6、市财政局负责组织救灾物资,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7、市气象局负责准确提供当时气象情况。

  8、国省湖北荆州电力分公司负责事故现场电力保障。

  (四)指挥部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为确保及时、有效、顺利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现场警戒组、救援排险组、医疗抢救组等四个组和应急救援办公室。其职责和组成人员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组织事故现场救援工作。

  (1)负责向各个组传达指挥部负责人指令;

  (2)负责联系和督促各组工作;

  (3)报告各组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专家人员的技术信息;

  (5)负责联系驻军援助工作;

  (6)负责向国家、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及请求援助。

  2、现场警戒组

  由市公安局、交通局、气象局组成;公安局的负责人任组长。

  (1)负责风向、风级、温度、阴晴雨等气象预报;

  (2)负责划定现场的警戒区并组织警戒,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3)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无关人员;

  (4)负责救援运输车辆的畅通。

  3、救援排险组

  由市公安局、卫生局、环保局、交通局组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不同类型、特征分别由不同部门的负责人任组长。

  (1)火灾、爆炸类事故由公安局的负责人任组长。

  (2)中毒类事故由卫生局的负责人任组长。

  (3)道路运输类事故由交通局的负责人任组长。

  4、医疗抢救组

  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护工作。

  5、应急救援办公室

  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

  (1)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通知各有关单位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并按照指挥部要求,处理应急救援事务;

  (2)监督有关部门建立和管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

  (3)监督有关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定期演练;

  (4)对有关部门和市属以上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备案;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事故报告

  为及时掌握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传递信息,下达指挥部的指令,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单位必须将事故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原因、损失程度及抢险情况迅速与下列单位电话联系:

  (一)事故情况报告

  1、市政府值班室电话: 8252001 –1109  8255555

  2、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电话:8468867  8468960

  (二)事故救援排险报告

  1、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8208173

  2、天发集团公司联系电话:8560324

  3、中石化湖北荆州石油分公司联系电话:8278047

  4、湖北楚源集团联系电话:7295976

  5、沙隆达集团公司联系电话:8328970

  6、荆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联系电话:119

  7、荆州市公安局接警中心,联系电话:110

  上述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转报市政府值班室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事故医疗抢救报告

  1、沙隆达集团公司医院,联系电话:8328970,地址:荆州市沙市区东郊。

  2、荆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急救中心,联系电话:8317979白,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北京东路32号。

  3、荆州市急救中心,联系电话:120

  上述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转报市政府值班室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有关要求

  (一)区、市、县政府要根据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储存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责任,协调行动,减少损失。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若发生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要立即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储存单位要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有关措施,配备必要的装备,并按要求组织演练。应急救援预案按单位隶属关系分别报市应急救援办公室和区、市、县应急救援办公室备案。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储存单位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要立即组织自救,疏散人员,控制危险源,减少危害,并按其隶属关系分别向市和区、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速与市救援排险单位和医疗抢救单位联系。伤害人员要及时送往医疗抢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