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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民爆器材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09-11-1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为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能够迅速、准确、有效地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职工和附近居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铜鼓县民爆器材公司(以下简称铜鼓民爆公司)始建于1993年,是国家定点专营民爆器材销售企业。现有员工16人,固定资产157万元,占地面积0.4万平方米。

  铜鼓县民爆位于赣西北方向,西距修水110公里,南距万载县90公里,北距平江国道90公里,地势丘陵(山区),交通方便。

  铜鼓县民爆所处地区属多雨潮湿地区,年平均降雨量1732毫米,年平均气温16.2℃,最高气温39.4℃,最低温度-4℃。

  铜鼓县民爆现有3座民爆器材库,其中工业炸药库1座、工业雷管库1座、工业导火索库1座。近年来,不断加大安全设施的投入和安全管理,安全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救援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集中指挥、分级负责、协调配合、施救及时的原则。

  三、救援范围

  凡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下列安全事故(险情)之一的,均应按本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1、储存民爆器材的库区发生火灾或库区以外发生有可能蔓延到民爆器材库区的火灾;

  2、发生燃烧或爆炸造成人员伤亡;

  3、发生燃烧或爆炸,虽无人员伤亡,但建筑物、设施、设备等受到严重破坏;

  4、民爆器材被盗、被抢、丢失及其它意外流失。

  5、运输民爆器材途中发生翻车、燃烧或爆炸。

  6、自然灾害造成的重、特大安全隐患等。

  四、机构与职责

  (一)为加强对应急预案启动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应急预案启动实施指挥。

  指挥部:

  指挥:经理

  副指挥:分管安全工作副经理

  成员:安全保卫办公室、财务部、仓库、运输部、销售部等单位责任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办公室,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传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联系电话:0795-8722452,移动电话:13879551397;内部各单位与指挥部、指挥部与外界联络均采用电话联系方式,本预案公布的电话全天24小时不得关机。

  2、指挥部职责

  负责重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组织调动各抢险救援队进行抢险救灾,随时研究事故情况与出现的新问题,对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组织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及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向上级汇报和对外联络的功能。

  3、指挥职责

  组织协调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对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决策,下达救援抢险命令。

  4、副指挥职责

  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的实感,指挥协调各抢险队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搞好事故的善后处理;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在总指挥外出时代行职权,并及时请示报告。

  (二)指挥部下设三个工作组

  1、指挥抢险组

  组长:分管安全工作副经理

  副组长:安全保卫科长

  成员:抢险救护队5人

  其职责:

  A、迅速开展抢险维修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B、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负责制定具体抢救救援方案并及时报告指挥部审定后实施;

  C、负责现场抢险救灾的指挥和协调;

  D、掌握事故情况,及时预测事故发展变化趋势,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防范措施;

  E、负责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人员联络,内外部信息的传递、发布及应急救援的组织实施等;

  F、负责事故现场相关物证、资料的收集工作,保护好事故现场,为事故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

  2、后勤保障组

  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运输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销售部负责人及其他办事人员

  其职责:

  A、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受伤人员采取急救措施并护送到医院,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

  B、根据现场情况负责紧急调拨抢险救灾所需的设备材料;

  C、负责抢险救灾所需车辆的调度,确需增加抢险人员时的人员调配;

  D、保障救援工作所需的经费;

  E、负责事故中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接待及稳定工作。

  3、消防警戒组

  组长:仓库负责人

  成员:仓库警卫人员、救护队10人

  其职责:

  A、根据现场情况、事故波及的范围迅速建立警戒区,并将警戒区的无关人员撤离、疏散,保证现场井然有序;

  B、将事故现场及周围的重要器材物资和易燃易爆物品转移到安全地带;

  C、负责切断火灾现场的电、气、毒源;

  D、抢救人员、救护伤员脱离火灾现场,疏散物资;

  E、扑灭火灾,消除残余火源,清理火灾现场。

  五、危险源分布情况

  按照《安全生产法》和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的定义,结合本储存、运输民爆器材场所和车辆所存在的危险程度,确定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

  根据以上辨识情况,本库区为重大危险源;库区危险源情况见附件2。

  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1、因雷击可能会使建筑物爆裂或倒塌,而引发库房内的危险物品产生燃烧、爆炸。

  2、库区四面环山,杂草丛生,树木茂密,极易引发火灾,或由于周边发生火灾蔓延到库区,进而发生爆炸。

  3、库区储存有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等危险物品,因储存、搬运或运输不当将会发生燃烧、爆炸。

  七、现场救援原则和主要应急措施

  1、“以人为本”的原则:事故发生后,应尽量采取措施保证人员生命安全;在确保救援人员自身安全前提下,方准投入应急;应急中,以抢救受伤害人员为首要任务。

  2、“防止事故扩大化”的原则:事故发生后,应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及二次事故的发生。

  3、若发生火灾,现场人员立即就近取水或灭火器进行扑救,力争使火灾在初期被扑灭,禁止用沙土覆盖。

  4、若现场火势无法控制,判断有爆炸危险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安全地带(500m外)撤离、疏散。

  5、现场人员中毒,应立即移至新鲜空气处,重者立即送往医院。

  八、事故报告和应急响应

  1、凡发生本预案第三条规定的安全事故(险情)之一的,现场知情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安全保卫办公室。

  2、安全保卫办公室应在接到报告后的第一时间内报告应急预案启动实施总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根据事故特点和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若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将事故发生情况在1小时内报告省民爆器材监督管理局、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4、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及事故类型;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及其它后果;

  (3)涉及民爆器材的名称、数量、破坏范围及损失情况;

  (4)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有无二次事故及扩大的可能;

  (5)现场的初步处置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

  5、预案启动后,在家的应急救援成员10分钟内到指定地点集中,按照总指挥部的要求和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有关工作。

  九、预案终止

  在威胁人身安全的险情已经排除,人员已撤离危险区域且危险区域得到控制,设施基本恢复正常的情况下,经总指挥安排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勘察认定,由总指挥决定终止或暂时终止该预案的运作。

  十、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完善

  (一)为保证本应急救援预案在发生事故时,能快速启动,达到有效控制事故,使事故损失能减少到最小。为此,每年须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演练,演练内容至少包括:

  1、事故期间通讯系统能否有效运作;

  2、事故现场的人员能否迅速、安全撤离;

  3、事故应急机构参加事故抢救是否符合本预案要求。

  4、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是否能有效控制事故。

  (二)每年进行演练后,应对演练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记录,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其中演练与修订时间的间隔不得大于20天。

  十一、救援纪律

  1、接到事故应急救援指令的各级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赶到指定的位置,不得有误。

  2、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各级人员都必须高度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不得违反。

  3、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无关人员不得在事故现场逗留,不得在警戒范围内聚集。

  4、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严禁故意破坏现场,严禁擅自将现场的相关器材、物资带离现场。

  5、若未按本预案规定执行,造成影响、损失及事故扩大,对相关单位及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