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障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建立和维护经济与社会发展所必需的煤炭、电力、成品油、运输(以下简称煤电油运)生产和供给秩序,有效减少和缓解各类煤电油运突发事件和持续紧张状态(以下简称紧急状态)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和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宪法》及《煤炭法》、《电力法》、《铁路法》、《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湖北省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应急预案》;《宜昌市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应急预案》;《宜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范围内煤电油运紧张状态的应急综合协调。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逐级提升;资源整合,协同应对;群众参与、专业处置;依靠科技,快速反应;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组织领导
成立宜都市煤电油运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市经济商务局局长任组长,市经济商务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商务局,市经济商务局一名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综合和煤、电、油、运等五个工作组。综合和煤、电、运工作组由市经济商务局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部门业务科室人员参与共同组成;成品油工作组由市经济商务局有关人员组成并报应急办备案。
局外联系单位:市交通局、枝城火车站、市供电公司、宜都港航管理处。
2.2应急工作结构图
应急办
领导小组
综合组
成品油组
电力组
煤炭组
运输组
2.3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批准启动及中止本预案;
(2)负责批准煤电油运应急协调运转模式和措施建议;
(3)统一领导全市的煤电油运应急协调工作。
2.4应急办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根据省煤电油运调度协调应急会议要求,向领导小组提出我市煤电油运应急工作安排建议;
(3)负责健全检测网络和预警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切实有效的专项调度应急措施;
(4)做好日常信息收集、系统监测等应急准备工作,保证紧急状态下各项应急工作有序进行;
(5)出现煤电油运紧急状态时,负责综合分析判断紧急状态对全市经济的影响程度和持续时间,提交紧急状态初步报告或启动预案紧急报告,报领导小组批准启动本预案;
(6)启动预案后,提出供领导小组决策选择的应急方案,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应急问题,督促应急措施的实施;
(7)在预案执行期间,积极与市政府新闻办联系,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适时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等后续信息;
(8)结合实际制定和执行本区域的煤电油运调度协调应急预案,在全市构建煤电油运应急保障体系。
2.5工作组主要职责
(1)综合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协助应急办协调各组之间的关系;
(2)成品油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成品油的供应和运输
(3)电力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电力的运行和电力的供应;
(4)煤炭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煤炭的供应和运输;
(5)运输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各种物质的运输。
3、监测预警和报告
3.1监测预警信息
3.1.1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开拓信息渠道,及时发现和评估紧急状态对宜都工业经济运行的影响。各部门要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研究和建立煤电油运应急预测和指挥调度网络,形成应急调度指挥系统的有效衔接。
3.1.2监测预警工作应当根据紧急状态类型,制定日常和紧急情况下的分类监测计划和工作规范,科学分析、综合评议监测数据和信息,及时发现潜在的具有全局性影响的煤电油运的问题。?
3.1.3建立应急联络渠道。保持与市交通局、宜都供电公司、枝城火车站、宜都港航处及其有关单位的联络畅通。
3.2监测预警报告?
3.2.1建立应急报告制度。通过日常监测预警有关部门或地方政府报告、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判断等获取可能发生煤电油运紧急状态的信息时,应及时上报。报告顺序为: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市煤电油运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办在接到报告后,应在向市应急办报告的同时,向省煤电油运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3.2.2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件或情况发生的时间、地点,估计产生的影响和损失,已采取的主要措施和事态控制程度,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发展态势的预测,应对措施建议等。?
3.2.3紧急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⑴煤炭?
①煤炭生产或调运发生重大异常情况,如发生持续性停产或大幅度减产事件,运输渠道严重不畅等事件;
②重点工业企业煤炭库存低于正常生产7天用量且预计补充困难的;热电、煤气生产企业因煤炭供给中断出现或出现持续性停产事件的。
⑵电力
①宜昌电网或区域电网发生特、重大事故,宜昌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
②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水电来水不足,造成省电网可调装机容量20%以上非计划停机的;
③因重要发电厂、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破坏性打击,对宜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的;
④我市重点工业企业因电力供应短缺,拉闸限电频繁,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的。
⑶成品油
①中石化宜昌石油分公司成品油库存低于其警戒线的;
②全市成品油供应出现紧张情况,或社会零售价格普遍明显高于规定价格,并预计持续20天以上的;
③加油站因油料供给问题出现较大范围停业且预期持续10天以上的。?
⑷运输?
①省内铁路干线(宜昌范围内)客货运输异常,如自然和人为因素造成干线、车站、枢纽长时间不能恢复正常生产,以致大量货车停发,严重影响我市工业企业正常运输生产的;?
②辖区内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出现长时间关闭、中断或堵塞等交通异常,造成大量客货车辆中途滞留的;
③应急物资运输受阻、防疫、救灾、抢险和其他应急医药用品、防护用品和消杀用品,以及救灾物资(食品、日用品、装备)急需组织铁路、公路运输送达的;
④重点货物运输异常,如煤炭、成品油、粮食、棉花、化肥、农药等大宗物资在车站港口大量积压,造成上下游产业行业生产组织困难的;
⑤长江等水路运输煤炭、石油、粮食、化肥、铁矿石等重点物资和外贸进出口货物长时间受阻或中断,或集装箱运输等重要港口瘫痪的。
3.3预警行动
出现煤电油运紧张状态后,应急办要及时了解核实,综合协调,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预案书面报告,由领导小组综合权衡,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3.4预警级别
(1)红色预警级别(Ⅰ级):特别严重紧张状态预警。紧张状况可能或已经对全市或多行业正常运转产生严重影响,甚至危及到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的情况。
(2)橙色预警级别(Ⅱ级):严重紧张状态预警。紧张状态可能对全市经济运行产生较大影响,期间可能发展成行业性供需混乱的情况。
(3)黄色预警级别(Ⅲ级):较重紧张状态预警。紧张状况可能对多个地区经济运行产生较重影响,可能造成地区性多行业供需混乱的情况。
(4)蓝色预警级别(Ⅳ级):一般紧张状态预警。紧张状况可能对多个地区经济运行产生明显影响,可能造成地区性个别行业供需混乱的情况。
4、应急响应与紧急处理
4.1分级响应程序
4.1.1领导小组接到紧急状态初步报告或启动预案紧急报告后,召开领导小组成员紧急会议,根据紧急状态对煤电油运的影响和危害程度,研究决定启动预案有关事宜。
4.1.2指挥与协调
由市应急委或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协调局外联系单位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4.1.3应急响应分级
(1)Ⅰ级响应:特别严重紧张状态的应急响应。建议市政府报告省有关部门,并成立全市性的应急协调指挥机构,同时采取全市性的综合紧急措施,避免、缓解或消除紧张状态对全市经济运行产生特别严重影响。领导小组参与全市性应急协调指挥机构的组建并具体承担相关工作组运转事项。
(2)Ⅱ级响应:严重紧张状态的应急响应。领导小组负责启动预案,协商有关部门采取跨部门联合紧急措施,避免、缓解或消除紧张状态对相关产业经济运行产生的严重影响。
(3)Ⅲ级响应:较重紧张状态的应急响应。应急办采取措施,避免、缓解或消除紧张状态对多个地区经济运行产生较重影响。
(4)Ⅳ级响应:一般紧张状态的应急响应。由各个工作组采取措施,避免、缓解或消除紧张状态对多个地区个别行业经济运行产生的明显影响。
4.2应急响应专项紧急措施
应急响应期间,应急办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结合煤电油运紧急状态或异常事件的性质特点、扩散趋势、持续时间,以及对全市工业经济各方面的现实和潜在影响等,分别启动相应的紧急措施;
(1)开展专项应急调度协调。应急办根据领导小组指示,组织实施煤电油运专项调度协调应急预案,临时调整部分资源配置,解决或缓解局部突出矛盾。
(2)情况特别紧急时,应急办按照领导小组授权,根据实际情况,统一配置资源、统一提交计划、统一组织运输,并按上级批准方案和授予的权限下达调度命令或调度通知,督促有关单位具体实施,所涉及相关部门和相关企业必须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和调度通知。
(3)指导有关行业加强煤电油运需求侧管理和协调,在煤电油运供给侧已经满负荷生产的情况下服从大局,合理控制对煤电油运需求的增长速度和结构。
(4)启动值班制度。保持主要工作人员联络畅通(如手机24小时开机),节假日编制值班表,紧急情况下公布值班电话,特别紧急时实行24小时在岗轮流值班。
(5)实行会商制度。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定期会商,及时沟通情况、研究措施,紧急情况下实行日会商。
(6)指导、协调、配合有关县市区和行业实施区域和专项调度协调应急预案。
4.3应急响应综合及联合紧急措施
Ⅰ级或Ⅱ级应急响应期间,领导小组必要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报请市政府同意,采取一定范围和程度的综合及联合措施:
(1)对煤电油运相关企业或地区实施临时应急政策,提供临时财政援助,稳定或增加生产供给能力;
(2)减免煤电油运相关行政性规费,简化行政审批、核准、备案等管理程序;
(3)为煤电油运企业保证供应急需进口原料、材料、设备等争取相关方面的优惠和支持;
(4)提出动用政府应急储备物资和商品,征调商业流通企业相关库存物资和商品,缓解部分社会需求;
(5)煤炭、电力、成品油特别紧缺情况下,临时管制部分地区或企业的生产和销售,加强对价格的监管,按应急措施计划方案下达分配、销售和运输计划,保证煤电油的基本供应;
(6)对基本生活必需的煤电油运商品或服务实行临时配给,组织煤炭、电力、成品油、运力消耗量较大的企业减产、停产,相对增加煤电油运的基本供给。
4.4应急保障范围
经济状态下,煤电油运调度应急措施保障顺序为:
1.市党政机关、武装部队、公安机关,在役运转的国防设施。
2.抢险救灾或应急指挥中心,急救中心和中心医院,消防机构及设施,病毒检验(保管)实验室等。?
3.生活用水,生活用煤气、天然气,居民用电、供暖等公共服务企业。?
4.公共有线、无线通讯企业,广播电视单位,办理居民储蓄业务的银行。?
5.城市交通、铁路指挥调度中心,公共交通枢纽,公共交通工具。?
6.基本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
7.季节性很强的农业(林、牧、渔)生产活动。?
8.大专院校,国家和市级科学研究机构。
9.连续性原材料生产企业,如化工、建材、冶金等。?
10.非连续生产加工企业,如纺织、轻工、服装等。?
11.娱乐、休闲、旅游、艺术等公共场所或企业。?
12.其他涉及煤电油运产品或服务消费的经济实体。?
4.5应急措施的评估和调整
煤电油运应急措施实施期间,应急办对煤电油运调度应急措施的实施效果组织评审或评价,及时向市应急办和上级机构提出调整、终止的建议。
4.6应急状态的中止
应急响应达到预期目的后,应急办要及时提出结束紧张状态应急响应的意见和建议,报领导小组批准,同时提出恢复措施和善后处理方案,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5、应急保障
5.1应急信息保障
5.1.1衔接各部门现有监测预警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精干高效的应急指挥网络,
5.1.2成员单位要加强与省有关部门和市政府,以及有关行业协会、相关重点企业的信息沟通,及时收集、跟踪、提供动态信息。
5.2应急技术与法律保障
成员单位要建立本部门的应急工作专家数据库,为各项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法律等方面的支撑。
5.3应急安全保障
指挥部及相关单位要加强与公安、武警等部门协调配合,保证应急预案启动后的顺利实施。
5.4应急资金保障
应急办实施煤电油运调度应急措施所必需的办公、信息、管理等项经费(不包括日常行政办公经费),应编制项目预算(概算),申请纳入部门年度项目财政预算,或经财政部门同意从已批准部门预算调剂解决。应急措施实施期间市级发生的储备物资动用、紧急采购(进口)、应急生产、征用、补偿和赔偿等经费,应编制应急项目概算,请示市政府从财政应急预算或专项准备金中支出。
应急办按规定向上级提出申请,对参加工作的人员,给予适当的通讯、交通等补贴,对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5.5应急纪律保障
本预案一旦启动,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对应急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拒绝、延误执行应急调控措施或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的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对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其他事项
6.1名词解释
6.1.1本预案所称应急,是指为避免或减少紧急状态对工业企业生产的严重影响,采取有效预防、缓解、应对和恢复措施的全过程。
6.1.2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大范围工业企业煤电油运等主要生产要素供给短缺的事件。
6.1.3本预案所称紧急状态,是指煤电油运生产、供应资源发生持续性供给困难,工业生产受到显著影响的状态。
6.2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按部门规章管理。预案由应急办负责起草和修订。预案公布后,由应急办组织不定期评审,适时修订内容。
6.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经济商务局制定并解释。
6.4预案实施与生效
本预案自二00六年八月十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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