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粮食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加强和规范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省市关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有关精神和《隆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化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的要求、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粮食部门企业发生的有关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应对工作。
1.4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分类和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影响安全与稳定的突发公共安全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粮食市场出现断供、哄抢等引起的示威以及集体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事件,以及可能引发社会稳定的事件。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及其它影响安全与稳定的突发事故。
(3)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水、地震、冰雹、雪、沙尘暴,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火灾等。
(4)影响办公安全与稳定的其他事件。
上述突发公共事件往往相互交*和关联,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对此,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并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预防工作作为应急工作的重要环节,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县粮食局成立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系统内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是维护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
(4)快速反映,协同应对。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粮食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县粮食局为全县国有粮食企业突发事故灾难的综合协调部门,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非国有粮食企业灾难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进入应急状态可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协调机构,针对灾难事故应急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采取应急措施。
2.2组织体系
2.2.1县粮食局成立突发事故灾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全县粮食企业灾难事故的应急指挥工作。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局长人领导小组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事故灾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应急办公室主任。(附件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2事故灾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上级部署和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专项应急措施(或预案),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具体执行规定的应急协调任务,确保专项应急措施和规定任务的完成。各有关科室、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加强沟通,形成合力。(附件2:隆化县粮食局应急联系电话)
应急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编制修改并执行应急预案等工作,国有亮起的灾难事故安全工作,执行领导小组的指令,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值班室及值班人员的落实和检查工作,值班人员的食宿保障工作,执行领导小组的指令以及其他灾难事故的综合协调工作。
储运业务科:负责粮食安全、危险化学品、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安全工作,执行领导小组指令,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人教保卫科:负责因上述事件引发的影响办公安全与稳定的其他事件安全工作。
国有资产中心(财审科):负责灾难事故的调度工作,做好车辆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执行领导小组的指令,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监督检查科、行业发展科:负责联系组织相关部门救援,掌握灾难事故现场和灾难事故后续处置工作,执行领导小组的指令,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局应急办通过应急指挥调度网络与县应急办相关重点部门单位应急检测预警和指挥调度系统进行有效衔接。
3.2接到有关单位或个人灾难事故通知或报告,由局应急办及时传达到领导小组成员,按指令通知各科室或向上级报告。
3.3应急报告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影响程度和损失程度,已采取的主要措施、事态受控制程度,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发展态势预测,应对措施建议等。
4、预防预警行动
出现灾难事故紧急状态时,局应急办第一时间报县应急办,同时提出有效缓解措施,由有关部门迅速组织落实,避免事态扩大。
5、应急响应与紧急措施
5.1根据上级指示或实际情形,局应急办组织召开紧急会议,分析情况,确定启动应急响应的级别,提出应急协调措施建议,报县应急办批准后实施。根据有关规定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事件应急(Ⅳ级)响应,较大事件(Ⅲ级)应急响应,重大事件应急(Ⅱ级)响应,特别重大事件应急(Ⅰ级)响应四个级别。
5.2应急响应分级
Ⅰ级响应:根据县应急办的指示,局应急办启动粮食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综合性紧急措施,避免、缓解或消除各类灾难事故突发事件对社会产生特别影响。局应急办和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及时掌握灾情,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Ⅱ级响应:根据县应急办要求,局应急办立即采取相关紧急措施,避免、缓解或消除各类突发灾难事故对人、财、物和环境的严重影响,县应急办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局应急办及时掌握灾情,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Ⅲ级响应:收到灾难事故报告时,局应急办采取部门内专项紧急措施,避免、缓解或消除各类灾难事故对企业产生的较大影响,服从县应急办统一调度,有关方面及时报告灾情。
Ⅳ级响应:收到应急报告时,局应急办采取适当紧急措施,避免、缓解或消除灾难事故的影响,局应急办配合县应急办进行指挥调度。
5.3应急响应的主要紧急措施。
5.3.1启动应急值班制度。保持主要工作人员联络畅通,编制值班表并公布值班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
5.3.2建立应急报告制度。通过监测预警和指挥调度网络,密切跟踪灾情。提出快速上报有关信息的具体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
5.3.3情况特别紧急时,局应急办提出应急调度方案计划建议,并按县应急办批准方案和授予权限,以县应急办名义下达调度命令,组织有关单位具体实施,接受调度命令的单位、个人应无条件执行。
5.3.4组织有关企业应急生产,紧急采购,必要时征用调拨企业库存物资或设备等,保障特殊紧急要求。
5.3.5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中的紧急措施。
5.4应急结束
应急响应达到预期目的后,应急协调指挥机构应及时提出结束应急响应的建议,同时提出有关恢复措施和善后事宜处理方案,报县应急办批准。
6、后期处置
应急响应结束后,局应急办对应急响应过程、措施、效果进行评估,并补充修订相关应急预案。协助县应急办对应急征用、生产、采购办理财务结算和补偿事宜,处置剩余物资或产品。
7、应急保障
7.1通讯与信息保障
参与应急响应单位负责保障本单位通讯设施的畅通,必要时与公共通讯机构协调,保障通讯线路、基站和网络通道畅通。
7.2经费保障
粮食局和企业要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对突发事件设施投入,减少安全隐患,确保粮食工作和生产安全运行。
7.3制度保障
要严格执行《隆化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为防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应急工作实际需要,对相关内容进行动态管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首次编制和每3年一次的全面更新,每年组织内部评审1-2次,补充、修订、调整相关内容。
8.2相关预案
根据本预案原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责任单位,可以结合机构职责分工,编制或修订相应的专项预案或具体工作预案。
8.3应急人员责任与奖励
应急措施实施期间,相关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履行职责,对失职失责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对参加应急工作的人员,应给予适当的通讯、交通、加班等补助,对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8.4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粮食局负责解释。
8.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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