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目的
为贯彻《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精神,积极做好化学品泄漏、核辐射泄漏前的医学准备,保证泄漏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病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核事故医学应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运用于发生化学品、核泄漏后的医疗救护工作。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化学品、核泄漏医疗救护领导小组
组 长:梁尔君(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鲁永安(县卫生局副局长)
靳洪翠(县卫生局副局长)
柳占江(县卫生局副局长)
黄文超(县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冯庆学(县人民医院院长)
郑 江(县中医院院长)
孙 峰(县妇幼保健站站长)
各乡镇卫生院院长
2.2主要职责
1.为全县化学品、核泄漏指挥部提供化学品、核泄漏医疗救护和卫生防护工作的建议。
2.积极组织和协调全县卫生人力、物力、财力对灾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护工作进行紧急支援。
3.负责化学品泄漏事故医学应急救援的信息发布。
3.预警.预测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化学品泄漏地区的县卫生局、医院、疾控中心,县120指挥中心等单位,要建立医疗救护防护领导小组,根据当地卫生资源情况制定适合我县特点的化学品核辐射医疗救护与卫生防护预案,做到组织、人员和措施三落实。
3.2预警
重大危险化学品管理部门发出预警后,卫生部门要做好医疗救护与防护准备。
4.化学品核泄漏事故应急处理
4.1开展医疗救护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在接警后,在县医疗救护防护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调动我县现有医疗救护力量与前来救援的其他医疗救护队相互配合,以重伤员抢救为主,对伤员进行医疗救护。
(1)现场抢救。到达现场的医疗救护人员要及时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在脱险的同时进行检伤分类,标以伤病卡,并按照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对伤员进行紧急抢救。
(2)早期救治:指定医院对接收的伤员进行早期处理:包扎、固定、清创、止血、抗休克、抗感染,对有生命危险的伤员实施紧急处理。
4.2卫生防护工作
医疗救护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公共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卫生防疫专业人员实施卫生措施。
a.紧急建立化学品泄漏后监测系统,对灾区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预测,并提出防控措施。
b.卫生加强疫情报告,实行灾区疫情专报制度。在灾区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按要求向指定的卫生机构报告疫情,对急性中毒事故等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重大医学紧急事件,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以便及时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处理,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c.加强饮水卫生监督管理。及时确定可供饮用的水源,定期开展饮用水源的卫生状况监测,对分教式供水用漂白粉或漂白精片等进行消毒。
d.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对灾区的食品要进行抽检,及时发现和处理污染食品,消除食物中毒的隐患。
e.发生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泄漏或放射性污染时,要组织专业人员尽快判定危险范围,开展监测、指导防护。
5.保障措施
(1)通信与信息保障
网通公司应为县卫生局设置医疗救护防疫专用电话,建立通畅的电话报告通道,确保值班人员24小时畅通。
(2)应急队伍保障
组建化学物质泄漏医疗救护队,全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分别组建医疗救护和预备队、医疗救护队要以烧伤处科和呼吸内科为主,适当配备其它相关专业临床医护人员。
(3)医疗卫生保障
县级医院首先要组织一支技术过硬,反应迅速的应急队伍,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急救力量,其次做好床位、药品、器械、院内救护人员,收治大批量病人的病房的安排。疾控中心要组建防止化学物品泄漏防护和预备队,共成立由环境、消毒、饮水、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和相关的检验,药械供应等人员组成,承担所在区域内卫生防病工作。
(4)技术储备与保障
a.县疾控中心要做好实验室检测的各项项准备工作和检测人员的培训工作。
b.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有关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机构成立预备队,并对队员进行业务培训,随时准备参加医疗救护疫情调查处理,实验室检测等工作。
上一篇:民用爆破器材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下一篇:商场密集人群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