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总 则
一、工作目的
为了确保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哈尔滨机场办事处及时、高效、妥善地防范和处置哈尔滨大冬会期间哈尔滨机场化学品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消除化学品突发事件的危害,确保大冬会期间口岸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出入境人员和口岸公众人身安全。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哈尔滨大冬会期间口岸化学品突发事件的检验检疫应急处理。
第二节 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指挥体系
成立哈尔滨机场办现场工作组,与质检总局、省局大冬会工作领导小组构成大冬会口岸化学品突发事件三级应急指挥体系的一部分。
二、哈尔滨机场办现场工作组的职责
哈尔滨机场办检验检疫现场工作组在上级省局大冬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具体处理本辖区内的大冬会口岸化学品突发事件,组建大冬会口岸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开展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和演练;负责与上级省局大冬会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沟通协调;负责与当地反恐、应急、卫生、环保等相关部门协调与配合工作;检疫查验、突发事件专业组成员是具体执行人员。
第三节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一、监测与预警
哈尔滨机场办检验检疫现场工作组负责开展口岸化学品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根据境内外化学品突发事件发生的动态、有关部门的情报、口岸监测结果等信息进行汇总判断和风险分析,对口岸潜在的化学品突发事件风险及时预警,协同有关部门将事件制止在萌芽状态,减少损失。
口岸化学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
二、信息报告
(一)总体要求:
检验检疫人员发现化学品突发事件信息时,应及时向哈尔滨机场办检验检疫现场工作组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化学品突发事件的信息。
(二) 需要报告的情况:
1.现场中毒人员具有相似的症状,且与某类化学毒剂的致毒症状相似;
2.现场发现具有化学毒剂相似理化特征的物质;
3.现场出现化学毒剂释放的迹象,如气味、烟雾等;
4.现场监测化学毒物浓度的仪器报警;
(三)报告程序:
1.哈尔滨机场办检验检疫人员在发现或接到口岸化学品突发事件信息后,按相关规定尽快报告哈尔滨机场办检验检疫现场工作组,由现场工作组报省局大冬会工作领导小组。
2.省局大冬会工作领导小组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立即以书面形式上报国家质检总局。疑似化学品恐怖事件的,要立即通报当地反恐部门。
(四)报告内容要求:
哈尔滨机场办事处现场工作组在初次报告后应进行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
1.初次报告: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描述、波及范围、危害程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症状、性质初步判定、已采取或拟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2.阶段报告:主要报告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潜在威胁及影响、下一步措施等,并对初次报告内容进行补充、修正。
3.总结报告:全面报告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分析原因和影响因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第四节 应急响应
一、信息核实与先期处置
哈尔滨机场办事处现场工作组接到口岸化学品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检疫查验、突发事件专业组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携带现场检测设备,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核实事件发生情况。在检疫查验、突发事件专业组到达现场前,现场工作组应通过电话告知事件现场负责人,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通报海关、边检及口岸相关单位立即暂停通关,及时疏散人群远离可疑的污染环境。
检疫查验、突发事件专业组到达现场后,立即调查事件状况,查明污染情况:对可疑污染的水、食品、空气和其他物品等快速筛查;对相关人员进行初步排查;收集、分析受污染人群特征、发病体征与症状等;初步判断导致事件发生的化学品种类、释放方式和释放地点等;采集可能被污染的物品,以备进一步实验室检测。处置过程中注意证据保护。
二、初步判定
检疫查验、突发事件专业组经现场核实后,应做出如下判断:
(一)出现疑似中毒症状的人员,未发现化学毒物释放征象。
(二)出现疑似中毒症状的人员,现场发现化学毒物释放征象,或者仪器检测到的现场空气中化学毒物浓度超标。
三、信息报告与通报
出现上述第(一)种情况时,由省局大冬会工作领导小组和哈尔滨机场办事处现场工作组按有关规定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及时上报质检总局。
出现上述第(二)种情况时,现场处置人员把初步核实结果立即报告现场工作组,由现场工作组按照信息报告要求向省局大冬会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时通知海关、边检等单位给予配合,维持现场秩序;如果有人员受染,通报当地医疗卫生部 门,派专业人员对病人进行救治;采集样品进行检测。怀疑为恐怖袭击的,通知当地反恐部门派专业人员处置。
四、预案启动
出现上述第(二)种情况时,由省局大冬会工作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迅速开展处置行动。省局大冬会工作领导小组应将事件情况及时向质检总局汇报,必要时通报当地政府应急办、公安、卫生、环保等相关部门,协助做好口岸化学品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五、现场处置
(一)对大冬会口岸化学品突发事件的现场实施封控措施(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疏散现场人员,撤离至指定安全区域,以保证人员脱离化学品毒物的危害,并迅速关闭现场通风设施,防止化学品毒物进一步扩散;
(二)将疑似中毒人员撤离至指定安全区域,利用现有资源和手段对其进行现场抢救和医学排查,调查是否存在化学品毒物中毒的可能;
(三)现场处置人员穿着防护服,佩戴防毒面罩,进入事发现场用仪器进行多点空气采样,对空气中化学品毒物浓度进行检测。如现场空气中未检测到化学品毒物,且疑似中毒人员经排查排除化学品毒物中毒,经报上级指挥机构同意,解除上述警戒措施。如现场发现化学品毒物释放征象,或者现场空气中检测到化学品毒物浓度超标,利用现有仪器设备测定出受污染区域范围;
(四)对现场人群进行问询调查,了解现场事件发生情况,登记相关信息,进行医学观察,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现场工作组;
(五)迅速开通绿色通道,并保持其畅通,以保证专业救援队伍能够以最快速度直接到达事发现场;
六、污染源(现场化学品)的处置
专业救援队伍到达前,现场工作组在确认处理措施适当的前提下,对发现的现场化学品进行覆盖、收容、稀释,防止二次污染。
专业救援队伍到达之后,现场工作组立即与其进行交接,将现场事件发生情况和本部门已进行工作情况向其进行报告,由专业救援队伍对污染源和现场化学品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并协助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工作。对于已经明确种类的化学品,由专业救援队伍负责转移、封存、销毁,对于化学品种类尚不明确的,采样送本部门或其他部门专业实验室检测后进行处置。
七、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处置
(一)通知120急救中心,对病人紧急抢救,并送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诊断、隔离治疗。
(二)对密切接触者调查、医学排查、登记,发就诊方便卡,并通知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八、善后处置
(一)口岸化学品突发化学事件的处理过程结束后,现场工作组应在专业救援队伍撤离时,与其进行交接,了解现场处置完成情况。
(二)省局大冬会工作领导小组和哈尔滨机场办现场工作组应开展口岸化学品突发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化学污染物,对化学品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组织相关专业机构对口岸区域环境实施监测与评估,对所采取的措施进行效果评价,并提交评估报告。
九、行动终止
由哈尔滨机场办现场工作组负责确认以下4个条件:
(一)事件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事发现场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二)没有出现新一轮或连环式口岸化学品突发事件;
(三)现场事件受害者得到有效诊治;
(四)本次事件危害因素不会造成新的现场人员被污染。
当上述4个条件均予确认后,哈尔滨机场办现场工作组向省局大冬会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提出终止处置行动的建议。终止行动由启动预案的机构实施。
第五节 行动保障
一、哈尔滨机场办应加强专业人才储备,配备化学品毒物的监测仪器(监测仪器要求能够对神经性毒剂,包括沙林、梭曼、维埃克斯以及糜烂性毒剂芥子气等化学物质进行监测),以及先进的抢险、救援、警戒专业设施,储备必要的现场防护、消洗、排污和抢险救援器材物资以及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必要的通讯和交通设备,并确保各项设施、设备的性能状态良好。
二、哈尔滨机场办应及时加强和民航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协调与合作,将口岸化学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民航的大冬会安全保障工作规定相结合,确保事件发生后协调一致和有效控制。
三、哈尔滨机场办应结合实际,有计划组织演练。通过演练,不断熟练掌握本预案,提高对口岸化学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节 附 则
一、防范措施
加强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加强口岸区域的检验检疫安全防范;加强与反恐部门的合作,努力获取化学品恐怖的情报;密切关注国际社会化学品突发事件的信息和动态,跟踪和掌握化学品突发事件国际发展动向,加强技术、信息交流与合作,及时研究制定并不断完善适合本辖区的应急处理预案和处置措施,提高口岸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性。
二、责任追究
口岸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制度,哈尔滨机场办事处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一线,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强化领导责任、工作任务、工作力量建设和协作配合。
对以下情况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认真贯彻实施本预案的;
(二)化学品突发事件防范处置保障不力的;
(三)玩忽职守的;
(四)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化学品突发事件的;
(五)组织实施不力,导致化学品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和重大事故,造成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损失和国际影响的;
(六)对化学品突发事件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不听从指挥或行动迟缓不力,造成事态扩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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